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標題 [新聞] 公園活春宮6男深夜「露天群交趴」激情時間 Tue Feb 25 04:55:43 2025
公園活春宮!6男深夜「露天群交趴」激情野戰 狼狽畫面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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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名男子深夜在公園集體性交,被警察逮個正著。(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泰國社群媒體近日瘋傳一段影片,一群男子深夜在高速公路下大開性愛趴,絲毫不顧來往
車潮與路人眼光,當眾露天野戰,被警察拿手電筒一照頓時嚇得如鳥獸散。
網友還揭露,事發地點已成為同志團體群交集散地,有時周末甚至聚集上百人大規模肉體
交流。
Thaiger報導,網路曝光的影片可見,6名男子聚集在曼谷挽卿縣一座公園裡的柱子旁,趁
天黑後露天野戰,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用手電筒加上吹哨子大聲驅趕,眾人才嚇得倉皇
逃跑。
網友對此紛紛打趣留言,「這是警察的錯,你們打斷他們的性福」、「警察應該因為打擾
人們的快樂受到指控」。
有網友指責,這群人應該去開房,而不是在公眾場所進行不雅行為,影響社會風氣。
不過也有人指出,這些人就算有能力開房,仍偏好戶外或公共場所,可能是特殊癖好使然
。
曝光這段影片的粉專還警告,當地已成為深夜性愛趴熱點,平日到凌晨2點仍有人逗留,
周末甚至可能有上百人參與,呼籲民眾行經此地時多加小心。
一名女網友爆料,這類群體通常會透過社交平台尋找有相同興趣的人,相約在特定地點見
面,她的前夫就曾參加這類聚會。
網友還點名清邁700年體育場、恰圖恰公園、瓦奇拉本恰塔公園及曼谷拉瑪八世大橋下的
公園等地點,都經常有人露天性交,且這種情形已存在多年,有些人甚至已有家室,仍會
用假帳號加入特定社群,定期參加群交趴。
泰國刑法第388條規定,任何人在公共場所從事猥褻行為或故意裸露身體,最重可處5000
泰銖(約新台幣4500元)罰款。
此外,若拍攝並上傳不雅畫面,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或10萬泰銖(約新台幣9萬元)罰款
,且轉發者同樣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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