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RADA (HIRO)標題 [新聞] 18歲男約女網友「啪啪」竟偷拍 朋友CALL時間 Tue Nov 7 11:47:43 2023
18歲男約女網友「啪啪」竟偷拍 朋友CALL她察覺「怪怪的」報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107000015-260402?chdtv
2023/11/07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北市1名18歲陳姓男子,透過探探交友軟體認識16歲的少女小花(化名),陳男於去年7
月邀約小花到他住處「啪啪」,竟趁小花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手機偷拍整個過程,剛好小花
的朋友打電話給她,因說話怪怪的,讓朋友的父親以為她被性侵因而報警,警方調查時察
覺有異得知上前,小花的父親因此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透過探探交友軟體認識小花(案發時剛滿16歲)後,邀約小花於2022年7
月28日至其北市住處。並在與小花性交前,在小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行動電話放置於床
尾並開啟錄影,拍攝兩人性交之性影像。嗣小花友人連絡她,察覺小花言談有異,友人父
親誤認小花遭陳男性侵故報警處理,陳男於警方調查性侵案時表示有拍攝過程影片,並交
出手機解鎖供警方取證而自首接受裁判。
法院斟酌陳男於偵查中始終否認犯罪,辯稱係經小花同意而拍攝云云,考量陳男行為時年
方18歲,自稱拍攝之動機乃為證明兩人是合意性交,無其他用意。
法院審酌,被告前述自稱之犯罪動機、目的,偷拍之手段,以及其素行、智識程度、生活
狀況,雖一度不願坦然面對所為,但終能坦承不諱,深表悔悟,並與A女達成調解,分期
賠償15萬元。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
,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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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備註:
太瑟禽了吧
啪啪時還跟朋友通電話 還被朋友的爸爸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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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RADA 2023-11-07 11: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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