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isai9230 (小為)標題 [新聞] 18歲男硬上偷拍性愛片 逼少女吞精還稱「我很多砲友」時間 Fri Jul 28 09:02:08 2023
18歲男硬上偷拍性愛片 逼少女吞精還稱「我很多砲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329245
2023-07-27 15:38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苗栗18歲吳姓男子上網認識14歲少女沒幾天就約見面,還強押上床脫衣硬上拿手機偷拍,
少女驚見吳錄影一再要她刪掉,吳卻要她吃掉精液才肯刪影片;法院審酌,吳男戕害少女
身心,還自稱「手機有很多和其他女子性交影片,有很多砲友」,依違反兒少性剝削判他
7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男2022年8月2日約少女回苗栗住處,卻違反她意願硬上,並在對方不知情而
無從表示反對情形下拿手機偷錄下性交過程。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強制性交、在少女不知情下拿手機拍攝,但否認有違反對方意願,
辯稱自己指示作勢拿起手機,但拍起來的照片是模糊的,且扣案手機中也沒有這支影片。
少女證稱,當時在IG上認識吳男,彼此在遊戲上聊天後來就約見面,吳騎車把她在回家後
,自己坐在他床上梳頭髮就遭吳強壓脫衣、性侵,自己一直說「不要弄我」卻無法掙脫,
自己轉頭才驚見他在錄影。
少女指出,當下不斷叫吳男刪掉影片,拿到手機時吳卻已經關機,但有看到吳男手機影片
截圖,很確認被拍到的就是她,包括臀部、腰部的疤痕都入鏡;她表示,吳男說如果把他
精液吃掉就刪影片,最後自己只好照做,但吳當下沒有刪影片動作,也不清楚他是否有刪
。
法院查,吳男在羈押庭時供稱有拿手機錄影,錄了幾秒少女轉過來看把手機搶走,他只是
想要看得方反應,後來影片刪掉了。
法院審酌,吳男犯案時未滿19歲,年紀尚輕,但他自述「我手機裡面還有跟其他女生裸體
性交影片,算是砲友,我有很多砲友」,可見他欠缺兩性倫理意識。
法院認為,吳男和少女認識幾天就帶回家硬上、偷拍,甚至逼她吞精,嚴重傷害少女身心
,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審理後依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
,判吳7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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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aisai9230 2023-07-28 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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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isai9230 (122.116.220.183 臺灣), 07/28/2023 09:02:22
推 lasma: 那性侵不判?2F 07/28 10:33
推 etop: 這種不醃掉 出來還是這樣搞6F 07/28 14:41
推 css: 這樣就7年半,跆拳道教練摔死小孩才判9年,這合理嗎?10F 07/29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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