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標題 Re: 婚前協議書內容
時間 Mon Aug 31 23:07:26 2020


※ 引述《ount ()》之銘言:
: 與男友論及婚嫁
: 對方家境不錯
: 男方父母可能在男方名下會有一些財產
: 最近聲東擊西暗示男友可以簽婚前協議書


這個不意外啦~

畢竟資產的累積是男方三代家產

要簽個協議書好好守住家產 也是人之常情




: 我個人蠻驚訝
: 因為我自己也算是經濟獨立
: 月薪大概少男友兩萬
: 合起來十多萬


妳薪水n萬 男友薪水n+2萬

合起來10萬多

n=4萬

阿妳薪水4萬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收入阿~

能嫁入豪門 已經是萬幸了 要懂得把握才好


: 一個人也過得好
: 平常也都是平分房租與日常支出
: 實在沒有要佔男方便宜的意思


結婚是大事

結婚跟交往最大的不同 就是可以分對方家產


: 感覺對方父母完全是要簽對男方有利的部分
: 大概是一些男方名下財產跟我關係的撇清之類


這部分也不能說是對男方有利吧?

畢竟那些家產是男方打拼的啊


保護屬於自己家族的資產 天經地義

怎麼可以說是「有利」呢?


: 既然要簽我也認為要保護自己
: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我一些意見
: 目前我有想到以下幾點
: 1. 若有生小孩,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有探視權,小孩有拜祖先的義務,然男方需幫忙負
: 擔贍養費


這邊簽這個怪怪的欸~

這不是離婚的時候才在簽的嗎?!

都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喔?

也難怪對方對妳會有些戒心啦~


都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時候 男方要負擔哪些部分

誰敢跟妳結??


: 2. 婚前所購之預售屋,因男方家長所付頭期款,名字僅登記為男方,若女方婚後負擔一
: 半貸款,則離婚狀況下所有權為雙方所有,否則,女方不負擔貸款


如果之後貸款一人一半的話

這一點的要求倒蠻合理的...

不過要精算的話

妳還是要拿頭期款/2的錢給對方才是


所以說這一點也是在做離婚的打算呀...



: 3. 男方有另一國家的公民身分,於台灣婚後一年內需完成另一國家的配偶身分申請


這個你是擔心離婚之後拿不到綠卡吧?

現在綠卡的規定不知道是怎樣啦...

但總之來說

妳這個還是為了離婚再作打算



: 4. 雙薪家庭,家事需平均分擔
: 事先謝謝大家


說實在話啦~

我看你這個婚也不用結了

不管什麼事幾乎都是以離婚為前提再作打算...


難道就不能好好的結婚生小孩

相夫教子

30-40年後 等小孩長大

自然這些資產都是由下一代繼承

如果有打算好好經營婚姻的人 根本不用煩惱這麼多啊~


還是難道你已經打算好在結婚多久之後就是要離婚了嗎?

要在離婚之後拿到小孩.撫養費.贍養費.綠卡.一半房產

這樣未免也太精明...

機關算盡的話...

也不要當做男方都看不出來啊...(其實現在男方已經在防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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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2:41 ount
Re: 婚前協議書內容
08-31 23:07 aass5566
pinkygirl: 有錢的才需要算很精 沒錢還算那麼精 不妙不妙1F 08/31 23:15
Ipadhotwater: 男方在保護自己的財產 搞不懂 原原po反應這麼大做啥2F 08/31 23:16
poi1619: XD 原文是離婚協議書吧…如何透過結婚離婚獲得最大利益3F 08/31 23:18
saluawu: 覺得對方父母提要簽婚前協議太傷人了吧?! 但她列的東西怎麼看都更像離婚協議書阿@@5F 08/31 23:19
※ 編輯: aass5566 (223.139.36.161 臺灣), 08/31/2020 23:21:33
eva19452002: 女方付出一輩子青春,為男方家相夫教子,難道不值得7F 08/31 23:31
fengliyoung: 有些人就以為AA制是自己吃虧啊 沒佔到便宜就是吃虧8F 08/31 23:31
eva19452002: 分到男方家產嗎?9F 08/31 23:31
fidget81: 推最後一句10F 08/31 23:35
illyadaisuki: 看完真的不意外原原po男友爸媽會暗示兒子簽婚協議11F 08/31 23:37
redpapa: 笑死 一講出財產保護 立刻現出原型 所以還是要門當戶對齁12F 08/31 23:41
alpha008: 俗話說 有錢人的飯碗難捧啊14F 08/3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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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7158: 想嫁有錢人,還敢婚前提從母姓?難道不知道這條是台灣有錢人家庭的死穴嗎?
會被拿婚前協議書反制測人品,也不用太意外17F 09/01 00:04
py602270421: 人家找個工程師根本不用簽約 還不是有房20F 09/01 00:08
GyroZep: 我要吐槽,人家是說十多萬,
可以從十萬到十九萬,不是十萬多21F 09/01 00:31
tn00210585: 真的是奇聞共賞,沒多久事主大概就刪文了23F 09/01 01:36
jimhall: 該不會女方是覺得結婚就是男方的財產就是自己的財產吧,法律是一回事,要是現實有這種想法很恐怖24F 09/01 03:04
rain33: 原文真的很像意圖被識破,索性整個不演了26F 09/01 03:12
mcgrady12336: 看到這種案例真心覺得結婚還是找個門當戶對的比較省事27F 09/01 07:20
june0804: 薪水4萬真的很普 門當戶對很重要29F 09/01 07:38
susanna026: 覺得 推 有理30F 09/01 07:42
abc70340: 不意外為什麼男方父母想簽婚前協議+1。她提出這些條件是直接讓人看清她了31F 09/01 08:00
SHOOTA: 不是啊 婚前協議本來就是為了保護離婚權益才簽的 不然簽心酸?這篇到底在說什麼33F 09/01 08:51
BUMAS: 我以為婚前協議是預先對婚姻內的事情做協議...35F 09/01 08:55
getbacker: 女方還沒結婚就已經在思考離婚時能分到多少男方家長給的房產,也難怪男方家長會有這個顧慮36F 09/01 09:05
moknaa: 婚前協議為什麼不能提到離婚,這個當然樣寫清楚38F 09/01 09:25
Arietta: 兩人月薪加起來十多萬,講得好像很多的感覺,看了都笑了39F 09/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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