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uchenken (阿波肯)標題 [請益] 共同持有 重購退稅問題時間 Sun Oct 29 13:10:44 2023
如題,我跟家人(家人年紀75歲,非子女配偶)共同持有一房產而後售出,那麼重購退稅
的房產必需要登記兩人名字,說明如下
舊房假設售1200萬(共同持有)
新房買1100萬(想辦新青安40年,因擔心家人年紀太大,故繼續共同持有)
1200-1100此時還有價差100萬(大換小)
所以想再購入一300萬房產來退稅
那麼此房應登記誰的名字?
又或是一人持有一間?
請諸位大神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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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61.45 (臺灣)
※ 作者: tuchenken 2023-10-29 13: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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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ostar: 為了退幾萬塊 仲介費.....1F 10/29 14:02
抱歉,金額只是舉例,而且是買新成屋
兩間都是自用喔
※ 編輯: tuchenken (114.34.61.45 臺灣), 10/29/2023 14:13:21
推 chanel1259: 舊屋自用+大新屋自用+小新屋自用條件都符合嗎4F 10/29 14:16
對阿,都符合,兩間新房都會自用
※ 編輯: tuchenken (114.34.61.45 臺灣), 10/29/2023 14:20:26
推 piliwu: 你整個理解錯誤重購退稅不能買兩間
假設一人一半賣舊的1200就是一人600,重購退稅各自只能用一次因為你符合自住
買兩間你只能辦一間自住
300自住的那位就不會在1100的自住5F 10/29 15:11
推 coolben: 我每次遇到稅務問題,都直接打給國稅局,而不是上網問,因為鄉民不見得懂10F 10/29 15:27
感謝賜教^^
※ 編輯: tuchenken (59.115.206.89 臺灣), 10/29/2023 16:26:25
推 piliwu: 國稅局不太會講錯但你們不一定聽得懂
像這個例子就不是全額退因為是大換小13F 10/2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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