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enio (人生海海)
標題 [閒聊] 日本借地借家法引進台灣你會支持嗎?
時間 Thu Aug 31 22:33:30 2023



如題啦

台灣最近一直吵居住正義

很多人罵。

不管有房無房都罵。 因為都覺得利益受侵害

我是覺得居住正義不一定要房價跌倒買得起

租客能租得安心也是居住正義

日本借地借家法


明文規定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


讓大家不會上一秒簽約 下一秒就解約

很多人一定會罵。借地借家法 比較保障房客

但是裡面也有不少條文是規定房客該遵守的權利義務

也不完全只保障租客不保障房東

是說

如果台灣有人把引進借地借家法 當作選舉政策

房版的各位會支持嗎?

是說

如果台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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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8.126 (臺灣)
※ 作者: peenio 2023-08-31 22:33:30
※ 文章代碼(AID): #1ayAIyJd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3492412.A.4E7.html
chanel1259: 看看保護老闆的勞基法再看看你這篇,只能說台灣不
一樣1F 08/31 22:38
KrisNYC: 只看條文跟判例 現在的勞基法是完全不保護雇主
就像租賃法也幾乎不保障房東 才造成逆挑選阿
逆挑選就是屋主挑房客 和連政府單位都大量用契約工
因為連公家機關都負擔不起那本有毛病的勞基法
可以累積到30天特休是什麼意思知道嗎 一年有一個半月
都是有薪假耶 你當老闆你敢讓員工累積這麼長年資?3F 08/31 22:46
jianmao: 一樓有研究過勞基法,知道根本沒有勞工淘汰機制,遇到薪水小偷完全沒轍嗎?9F 08/31 22:51
abyssa1: https://bit.ly/3ElDag4
叫市府公務員扮演個房東的角色就變這樣11F 08/31 23:03
「當我住豪宅?」台北社宅需保證人 找嘸先繳38個月租金
[圖]
許多人好不容易抽中台北市社宅,沒想到要住進去還有門檻,市府規定必須找到保證人、不然就得一次繳清三年共38個月的租金跟押金,就有住戶抱怨事前不知情,入住前才被告知,因為現在保證人不好找,如果可以一次付清,何必來抽社宅。 ...

 
leptoneta: 因為公家機關不是用勞基法 政府才是台灣最大的慣老闆13F 08/31 23:55
grotwpig645: 現在勞基法讓一堆廢物勞工爽翻,一堆薪水小偷,一堆勞保蟑螂14F 09/01 00:21
GenesisXD: 台灣人水準低 你對人好他就覺得應該的 玩不起來拉16F 09/01 00:24
abomgo 
abomgo: 台灣鯛民雙標啊,還敢跟日本比17F 09/01 07:43
autumoon: 我在台灣跟房東租房時也有簽契約(書店買的),我從來沒欠繳過房租,結果一失業房東就要我趕快搬走,台灣的契約比得過房東的一張嘴嗎?18F 09/01 10:55
batatas: 你不用搬啊 可以住到約到期21F 09/01 11:54
MDJJ: 西歐也是這樣玩,最後就是你從繳一輩子房貸變成打工一輩子然後你的後代也翻不了身22F 09/01 14:07
yytseng: 其實法國一年中放假一季….台灣人太愛工作了…雖然我也是沒差,今年去日本玩一個月還是剩累積休假40天了24F 09/0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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