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a3867458 (casdei)標題 [問題] 初判表分析問題時間 Wed Jun 18 08:49:22 2025
想請問大家, 最近發生車禍, 前後順序是, A汽車, 我方機車, B機車
事故摘要大概是三台車在同一道路, A汽車要右轉看到我方機車右邊直行所以停等, 遭B機車追撞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我方機車不依規定超車, B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態, A汽車沒有肇事主因
我方機車沒有碰撞, A汽車有車損, B機車有受傷跟車損
我初判表我在第一欄位, 這樣我是肇事主因嗎?
雖然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只是好奇這樣的肇事責任是怎麼分配?
感謝各位
更新一下
當時三台車都是在外側縮減道, 預期要往左切入主幹道, 汽車是準備右轉切到路肩, 我方機車是騎在汽車右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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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3867458 2025-06-18 08:49:22
※ 文章代碼(AID): #1eKWqKbt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50207764.A.977.html
→ maniaque: 你看到A車要轉,有影像證據嗎?
2.除了右轉,還有煞車減速可以用,對吧
你沒停,A有停,你就被判責任相對多(超車未依規定),恭喜~這張初判,你領的最多,送鑑定你若沒積極證據,翻案機率低只能說,騎車開車都好,別那麼愛併行
而且,A是否已經侵入到你的動線? 不能人家打燈你就說
對方責任吧.......
不然就去徵求後車影像吧2F 06/18 09:35
→ frank111: 你沒碰撞你就只是路人阿,為什麼扯到你?
B撞A,是B的問題。A車路口停等確認安全,跟你沒關系阿你受罰"不依規定超車",但跟這車禍沒有直接關係
B撞A,B吃全責。A跟你沒碰撞,那你就吃罰單而已10F 06/18 09:50
推 sweetJ: 大概就是汽車打右轉燈右轉, 後面機車還硬要從右邊衝過去14F 06/18 09:58
推 andy83517200: 小弟之前有過一樣的車禍,不過我是汽車
我方有車損,對方車損加受傷
最後判決對方全責15F 06/18 09:59
→ maniaque: 照初判表寫的內容,個人認為A還在自己的車道線範圍
你認為A要轉彎,加上又不想減速,於是採取右切方式
但右切前,又沒有確認右側是否有車輛(看到沒...)19F 06/18 10:03
→ maniaque: 個人認為A車(汽車)沒有侵入他人車道,樓主侵入他人動線因而導致B車偏向撞擊A車.....
當然,照樓主陳述,若今天場景是A車在前,兩台機車在後
樓主跟B車分別在A的後方(或側後方) A要"準備轉彎",打燈,樓主加速右偏,闖入B車動線,意圖從A側右側切出去
B車因為樓主的切動線,失控導致撞上降速(or已靜止)的A車那......若是這樣的話,是"誰的問題比較大"呢.....
不過,這篇跟 汽車 關係不大......自己斟酌吧23F 06/18 10:07
推 Aixtron: 讓速不讓道!
初判表順位和肇責大小無關!這不都查得到?
您自承右切,那就是變道,那怕你是A車鬼切而變道,讓速不讓道!32F 06/18 10:20
推 iamjk122: 「我方機車看到汽車要右轉而往右切」,我看到這句就覺得三寶怎麼還敢po上來?
同意原po至少七成責任36F 06/18 10:23
→ Aixtron: A車,因為沒撞到,加上人家會做筆錄的話,無肇責並非不能想像不可能存在的事實!39F 06/18 10:25
→ maniaque: 個人看法是,若A車無舉列因素的話,表示警方認定這是同車道的前後車,那前車要負的義務就是打燈,轉彎
那後方的機車要怎樣鑽,跟前車無關,41F 06/18 10:27
→ Aixtron: B車,猜只說因為您轉向,他煞車不及,加上您自承右切,吻合他的説法,縱使您沒碰撞,但您是碰撞發生不可能想像不存在的條件,有因果關係!44F 06/18 10:27
→ maniaque: 而照樓主陳述,應該就是這樣
那後車(樓主 and B車),你們兩台後車發生什麼事情
自然A車沒有承擔義務47F 06/18 10:28
→ Aixtron: 我猜B車筆錄沒有說A車轉彎的事實!50F 06/18 10:29
→ maniaque: 不能因為你是機車,所以你有從前車右側竄過去的權利
若同一車道前後車,前車要準備轉彎,跟後車半點毛關係都沒反正看事故現場圖就可以確認在下假設是否符合現場繪製51F 06/18 10:29
→ Aixtron: 所以在沒有客觀的影像紀錄器下,三個人的筆錄,造就了您們三人各自的責任分擔!案貴初供,後面不論鑑定或速訟等,因為是民事事件,自承要翻供就難了!
B車也......,明明連帶的共同侵權行為,搞成單獨侵權行為,還抓大放小.......54F 06/18 10:32
→ Aixtron: 結論:1裝行車紀錄器2下次要不出錢,就要會說謊,不過我是會選擇誠實!不過您有保第三人險,非常好,快點出險吧,找業務員幫您!比鄉民好很多,不要不信!
抓小放大60F 06/18 10:37
→ frank111: B車應該是在他的後方或左方吧,他右切閃過汽車,跟B車無關吧64F 06/18 10:51
推 joe51408: 我猜你原本在汽車斜後方 他要轉彎你就從右邊鑽 他看到你要鑽所以直接煞停 後面的B機車沒注意車前狀況就追尾66F 06/18 10:53
推 AlvisBarhara: a汽車要右轉打方向燈,你機車不讓右方加速通過,a汽車依規煞車停等,b機車未注意車前動態撞上68F 06/18 10:53
推 Aixtron: 就A車轉彎,大大的車想右切繞過去,結果後面的B車也想繞過大大的車,結果沒想到後面有台A車,就撞上去了,我猜是這樣!70F 06/18 10:54
→ AlvisBarhara: 他說看到汽車要右轉,八成代表他在汽車後方
機車後視鏡幾乎都是裝飾,路上感覺根本沒幾個會看73F 06/18 10:55
→ charmingpink: 應該是A車要轉彎看到樓主要鑽停下來結果B車沒注意就撞上去了75F 06/18 10:57
→ AlvisBarhara: 說法已避重就輕,鑽車不叫右切閃躲,而是右方超車
下次記得超車要從左邊超77F 06/18 10:58
推 johnpupu: 鑑定是否會用未保持車距打70%大板79F 06/18 11:05
→ Aixtron: 不可能零責,花三千鑑定?錢多也不是這樣花法80F 06/18 11:11
大家都在外側縮減道, 怎麼會預期汽車往右要往路肩呢
推 sincere77: 對於很多鬼島三寶駕駛來說,踩/拉剎車簡直要了他們的命83F 06/18 11:50
推 TCdogmeat: 鑑定只有主因 次因 比例是保險公會速判原則84F 06/18 11:50
→ JY1102: 台灣的路很神奇,可以同車道並行車輛,車道真的太大了啦!!85F 06/18 12:04
推 Jamie: 我裝後方行車記錄器就是為了防你這種人
繼續鑽你早晚會遇到第二次,汽車都停的下來沒碰撞到你,代表你在硬擠啊。為了閃你,汽車後面跟一個未保持距離的三寶,你這種標準製造道路問題主因。撇除交通規則光B機車有受傷這點除非B傻傻的自認倒霉,不然咬起來你們前面二台都可能有責任87F 06/18 12:14
※ 編輯: a3867458 (59.120.188.226 臺灣), 06/18/2025 12:30:37
※ 編輯: a3867458 (59.120.188.226 臺灣), 06/18/2025 12:34:44
※ 編輯: a3867458 (59.120.188.226 臺灣), 06/18/2025 14:07:23
推 sweetJ: 看到點縫隙就一定要鑽,出事了就兩手一攤我怎麼會知道.
前車都打右轉燈還要往右邊鑽,然後說我怎麼知道. 警察都跟你說你「違規」超車了,還在那邊我怎麼預料96F 06/18 14:26
我覺得我還是客觀把摘要上的東西列出來 不要加太多我的想法
→ charmingpink: 是來不及真的要閃車吧 比例可能少一點不過會多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罰單吧
還編輯把自己違規的刪光光 這樣你是想聽到什麼結論 你無肇責嗎100F 06/18 14:32
※ 編輯: a3867458 (42.73.76.71 臺灣), 06/18/2025 14:48:16
推 storyofwind: 你活該。最討厭這種鑽右轉車右邊衝直行的機車
都已經到最右道要右轉了,還要防右邊的直行車
簡直不可思議。每次關門都關超緊,還是有機車亂鑽104F 06/18 14:50
→ timk7: 其實按照法規,車輛移動中都不能從右邊超車過去,只是台灣畸形道路設計跟車種階級,造成機車一律靠右,不管超車右轉跟待轉都在最右邊處理
不過這個狀況,我個人覺得碰撞主因是B機車,只是初判看起來對你不利,因為放第一個107F 06/18 15:02
→ maniaque: 同一車道的超車方式,寫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上
未注意車前狀況基本上可以寫,也可以不寫
只是因為是前後車,一定是後車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就這樣安全法規跟表都有規範什麼速度要保持什麼間距112F 06/18 15:15
推 Aixtron: 您不能預測,但讓速不讓道!
自承右切,然後修掉,有用嗎?ptt有備份檔,更何況這又不是筆錄......
修文不表示您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又心虛嗎?要聽實話,又不能接受,那一開始就不該問!
我當初怕用錯,還跳出來重看,再重打重推,結果修文,那就不要問就好,要不然就刪掉!116F 06/18 15:34
推 csam7952: 判決沒錯 如果汽車右轉撞到你就是64 汽車停下來你從右邊超 撞了你跟後面那台就是有責任 汽車無責123F 06/18 16:25
→ t5p3ax: 內文跟早上不同,如果筆錄也這樣做應該比較有利126F 06/18 17:31
推 Aixtron: 比較有利?問題是這樣三個人的筆錄就對不起來啦,如果有人有影像,就您在說謊,除非碰到奶嘴法官,否則沒有人喜歡被騙的!127F 06/18 17:46
推 fan0226: 沒影片沒圖沒地點,是要怎判斷130F 06/1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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