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閒聊] 管委會同意裝充電樁,區權會還能否決?
時間 Mon Mar 24 10:40:34 2025


※ 引述《qazxsw123 (小新)》之銘言:
: 我們大樓的管委會都同意大家裝充電樁了
: 結果區權會直接把我們管委會的決議否決
: 是能這樣搞的嗎?
: 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管委會只是代理所有區分權所有權人行使管理權力而已

真正公寓大廈的管理權還是在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身上阿


你管委會同意裝設充電樁 但區權人大會當然有權否定管委員會的決議


不過如果你有本事的話 買下 過半大樓區分所有權 你就能控制區權人大會的決議

但是如果你有這種財力 你還不如直接找一間已經有設充電樁的社區大樓住宅就好

簡單來講 你想奪權 你就要夠票


http://i.imgur.com/JN8AFhD.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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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ann 2025-03-24 1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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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管委會同意裝充電樁,區權會還能否決?
03-24 10:40 deann
toon885: 沒錢才會問這些,有錢就買透天,自己火燒房子火燒車
自己就能決定1F 03/24 10:52
features: 真的 住透天想幹嘛就幹嘛3F 03/24 11:11
maninpink: 後半段是錯的  單一所有權人只能以總數的五分之一為上限  不是你買下社區過半就可以控制社區4F 03/24 11:59
paracase: 回樓上,就用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6F 03/24 12:06
Jimmy540i: 誰家裡願意裝有風險的東西7F 03/24 12:26
cth0204: 過半也沒用 正常是出席3/4、贊成3/4 才能過區權會
記錯 2/3、3/48F 03/24 12:34
master32: 如果過半就可以控制區權會,世紀鑫城國防部早就解套了XD10F 03/24 12:38
beoneg: 簡單說管委會只是同意提案到區權會討論XD11F 03/24 12:47
buniro: 可以花錢徵求委託書12F 03/24 13:42
gname398: 沒什麼是錢辦不到的事!若你真的這麼想裝充電,就塞給每個人一人50萬,或是直接買新的大樓有附充電不就好了13F 03/24 14:00
nedbob: 通常第一屆就會把門檻改成出席1/5 or 1/3,表決1/215F 03/24 15:29
ActionII: 是出席的持有面積比例啦,不是算人頭16F 03/24 16:00
chucky: 一人發一百萬,有人會反對嗎17F 03/24 17:36
alittleghost: 會搞到過半住戶反對,平常是多惹人厭啊18F 03/24 19:45
qazwsx6107: 立法院立的法律,行政院要依法執行19F 03/24 20:48
beau0: 其實如果區權會要這樣玩,建議你區權會出席,然後提出“清點人數”,未達2/3人在場。會議無效20F 03/2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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