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標題 Re: [新聞] 台南 右轉車撞斃直行騎士 半天2起
時間 Sat Sep 21 11:34:37 2024


: 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表示,錯誤的政策就是殺人元凶,機慢車道根本是變相歧視,應
: 將原有的機慢車道轉為實體人行道、自行車道,才能真正保護弱勢用路人。
: 交通局回應,依道安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右轉應距路口30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或慢車
: 道再右轉,不論道路最外側採混合車道或慢車道型式,右轉車皆需提早靠右行駛。在路幅
: 空間足夠原則下,會因地制宜畫設1.5米至2.5米機慢車優先道,也確實發揮機車行車順暢
: 及避免與汽車爭道風險,後續會持續評估各界訴求。
: 協會理事長余志祥說,以永康事故來看,機車騎士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被輾過,公部門回應
: 官腔,盼能真正探討車種分流是否不適當。

有時候覺得這些什麼促進協會跟本不敢講實話
反正唬爛感覺自己就是高大上

實話就是車太多,所以路面要給車放,車輛要分流

如果今天上路的車減少三成,機車減八成,那就不是問題了

那最該先實施的是什麼政策呢?
就是大流量路面禁止停車
有慢車道路未畫路緣線禁止停車
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

這三個政策能全部落實,那就可以達到第一階段的目地了

不過我們看到,結果是騎樓可以停車,微罪不舉
這種神奇的措施

後來想想應該也很簡單,應該看看是不是有科技執法廠商有党證
要不然微罪不舉之後就是大量科技執法設備進來,那人肉執法不行嗎?
廣大人民群眾覆蓋更廣的區域呢?
這就跟什麼綠能太陽能一樣,利益之所在政策之所在
不過問題是,之前有瞄到這些監控設備好像來源是*嗶*,所以..

另一個不會改的大實話就是,大家都想要更好的交通,但是沒人要出錢或負責
汽車想要微罪不舉停路中間
汽機車要要想怎麼騎(開)就怎麼騎(開),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大家都得到自己想要的,這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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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65.175 (臺灣)
※ 作者: cc1plus 2024-09-21 11:34:37
※ 文章代碼(AID): #1cxZxGO5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6889680.A.605.html
youkisushe: 應該是擴大人行道 然後用人行道修飾不合理的車道動線 連停車格都可以修飾 但是台灣人好像交通部分有基因缺陷 永遠都不會做 不是今天紅線畫一個框停車就變安1F 09/21 11:37
還是要說,有,像最近看到有些地方像是斗六就改成這樣
ozyamazaki: 現在台灣交通就是妥協後的結果 怎麼改都不是4F 09/21 11:37
youkisushe: 全耶
國外都是用人行道把停車格包起來 台灣只會里長說這邊停車需求高找議員請地方政府的停管處來看能不能畫格子 畫了馬上變合法5F 09/21 11:37
CGDGAD: 你有想過為何會演變成微罪不舉嗎?9F 09/21 11:40
我不是寫了?
youkisushe: 然後沒人行道緩衝 所以一個1樓店面2格機車格 再跳一下再2格 停車效率極低 行車也常常會有人啊車啊從旁邊10F 09/21 11:40
CGDGAD: 任何事都有它的理由12F 09/21 11:40
youkisushe: 衝出來 製造無限的衝突
沒有規範行人應該出現的地方 還有停車設施帶集中 久了注意力疲勞就放推了
人行道好處不是只有行人 包含各種載具的停車需求還有行車動線都可以修飾13F 09/21 11:40
你講的這個是另一個問題,我開車時常常會看不到行人走到斑馬線
就是因為路邊停車(尤其是違停)
fanlongs: 只有路面停車格全面塗掉,而且要立法,不然垃圾雕民會找垃圾民代鑽漏洞
要牽車請到停車場
然後機車全面撤出路面,人行道及騎樓後,在人行道上劃出慢行自行車道,禁止自行車騎路面,因為他媽的都不戴安全帽,連電動自行車也不戴,什麼垃圾國家18F 09/21 11:55
很難啦,尤其是現在電動機車出來之後,更是可怕,這些車跟對岸老頭樂有什麼二樣
fanlongs: 結論就是這個白ㄔ國家沒有提供一個友善的行車環境,垃圾店家霸佔騎樓,垃圾機車霸佔人行道,垃圾危停汽車霸佔路面,垃圾龜車霸佔內車道,幹24F 09/21 13:10
因為這不是大家要的
台灣人要的就是騎樓可以擺攤, 放機車, 汽車隨便停, 機車隨便騎, 標線隨便畫
路面就是我的停車位, 不要再叫我花錢買
YJM1106: 讚啦 二輪嘴臉看久了 是時候換換口味了27F 09/21 13:36
sgxm3: 目前台灣每年交通死三千人傷四十萬人,乍看之下問題很嚴重。但如果用類似你這樣方法來處理,每戶人家馬上得花幾十幾百萬買汽機車位,相較三千人馬上就沒人在乎了。不能為了解決問題製造新的大問題,要想想怎麼增加支持你想法的人。28F 09/21 15:16
我沒有要人支持啊,只是認清現實有感而發

我就一個開車仔,買車買好一點防大學長,機車就家附近騎一騎,
去的地方沒停車位就少去,
真的不行就照政府指示微罪不舉,這不是很美妙的台灣嗎?
自求多福才是真正台灣人要學的
※ 編輯: cc1plus (1.162.65.175 臺灣), 09/21/2024 16:47:31
riddlerkuo: 推原po32F 09/21 22:22
origin2: 要推行像台北市東區某些幹道的路邊全禁止停車,很重要的配套是完整的大眾運輸系統路網。只有在不自己駕車的狀況下台灣人才會放棄 door to door 的運具使用。33F 09/22 02:41
japan428: 完全同意內文,但自己觀察最大問題也同推文討論,所以可能得同步立車庫法,並且將適用對象列為汽機車均適用,但這法在立法院肯定會有強大阻力不讓其通過
我只能說台北東區是不錯的例子,但只做了一半,幹道忠孝東路不劃設停車格,但臨時停車區並沒有真正劃設起來36F 09/2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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