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ldon (藍色眼睛)標題 Re: [新聞] 封閉式車道不打方向燈被檢舉 法官:免罰!時間 Mon Nov 27 14:30:24 2023
本來上法院就是這樣了
很多檢舉魔人的瞎案上法院後,法官有的審視當下附近根本沒車或根本沒妨礙它人的前提
下,微罪不罰撤單的
就像其實警察是有所謂的裁罰權,可以決定罰與不罰,但現在警方就是無腦開
這就跟高雄前陣子88下交流道靠路肩被魔人檢舉一樣,後來大家就塞爆88,大家一起爽一
下,警方就馬上投降不罰可靠路肩,這時侯裁罰權才又出來了?
※ 引述《eulbos (優文大聯盟)》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ynews.page.link/X6CAQ
: 原文內容:
: 封閉式車道不打方向燈被檢舉 法官:不構成法律上轉彎定義所以免罰!
: yahoo新聞 地球黃金線
: 更新時間: 2023年11月23日
: 最近民眾檢舉道路違規造成許多爭議,尤其前一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封閉式彎道轉
彎
: 」到底需不需要打方向燈呢?許多被開罰的車主認為在封閉式車道裡並沒有變換車道的
可
: 能,為什麼還要打方向燈呢?對於有爭議的罰單大家都可以選擇提出訴訟。因此日前就
有
: 網友在社群上分享法院判決結果,表示罰單無效!
: 該判決書表示「係沿該條道路線型轉彎行駛情形,非屬車輛不依該道路原方向行駛之轉
向
: 行為,核與轉彎或其路型為T字,Y字或十字狀態有別,當不需顯示方向燈,自無任何行
政
: 法上義務之違反」白話一點的就是說,在沒有和其他車道交錯匯流的封閉型車道行駛,
不
: 論該車道是否有彎曲,原本就不構成法律上轉彎的意圖;不然我們開在蜿蜒的山路上可
能
: 就要方向燈左右閃個不停了。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這下終於清楚了~
: 沿道路線型轉彎
: (非T字路型、Y字路型或十字路型,與其他車道無交錯匯流)
: 不用打方向燈!!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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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zeldon 2023-11-27 14:30:24
※ 文章代碼(AID): #1bP3U2fV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1066626.A.A5F.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封閉式車道不打方向燈被檢舉 法官:免罰!
11-27 14:30 zeldon
→ Bimmer3698: 因為無腦的白癡檢舉內容,通常也是精神狀況糟糕的白癡檢舉的,不舉,很容易變成警察自己被糾纏,當然開了再讓你自己去申訴比較省事。1F 11/27 14:32
推 jimmy885: 怕麻煩吧,檢舉案的處理結果依職權不罰的話
到時候檢舉人又要寫爆料什麼警察吃案的4F 11/27 14:34
→ ksk0516: 政府無能開放民眾檢舉就是智障的行為9F 11/27 14:52
推 alaokj: 太多檢舉人濫用自己的權利
警察酌情不舉後、再去督察室檢舉警察
督察室沒叫小(台語)就真的檢討警察不舉
這才讓大家有檢舉人幾乎跟執法拉上等號的原因
最78的就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檢舉人
還會嘴說:會尊重警察的裁量權
等到警察不舉、再來上網公審、轉發督察室
請問要各位是員警、是不是收到檢舉就無腦開?
有問題自己去行政救濟
起碼這樣不會在督察室留案底11F 11/27 14:57
→ inuwanwan: 腦殘規劃一大堆,交通部坐領乾薪毫無作為21F 11/27 15:02
→ liquidgroove: 檢舉魔人把用路人的痛苦當成他們的快樂
現在連復康巴士在上下人都要檢舉22F 11/27 15:06
推 alaokj: 檢舉復康巴士的、真的有損陰德24F 11/27 15:13
→ A80211ab: 檢舉這種的 精神上高度也是有病沒去治療25F 11/27 15:14
推 pm2001: 最大的問題在 警察亂開單 沒有任何的罰則
只能被檢舉人自己花時間心力去申訴26F 11/27 15:37
推 Ymie06: 網路不就有教警察不舉就投書上層,如果我是警察看到某些熟悉的檢舉人也是先開再說啊,反正賭被罰的不申訴…28F 11/27 15:43
推 alaokj: 警察亂開沒罰則、但是不開被弄到督察室就麻煩了
亂開只是自保、檢舉浮濫的問題基層警察根本無辜31F 11/27 15:47
推 ypeople524: 警界內政制度很有問題 這問題造出來的孽卻是人民吸收33F 11/27 16:38
→ ASKA: 開單的警政單位可以抽成可能也有點關係。35F 11/27 16:49
→ elhazard01: 復康巴士和接送幼稚園小朋友不受三分鐘臨停限制 除了白爛到停人行道 否則要怎麼檢舉?36F 11/27 17:06
→ jacvky: 限制檢舉罵,不限制也罵,結論就是華人就是爛38F 11/27 17:12
推 d1438a: 應派員查證對吧,所以沒派員…39F 11/27 17:48
→ ChungLi5566: 有派員啊 你的每一個檢舉資料都有警察看 這就是派員查證40F 11/27 18:33
推 arm370x: 其實復康巴士那個如果是55-1條的交叉路口還是蠻可議的 因為中巴也不小台 是有妨害路口視線跟交通事實的 台北還有很多宅急便的物流中心都在路口就直接把路口當起停車場了 這不是都一定應該要容忍42F 11/27 20:07
噓 LeeFrank: 道交細則12條 15款去看一下 沒讀書是不會google?本來就可以看情況不舉 只是怕被傻逼檢舉還要寫報告而已
魔人不就幾乎都偏激邊緣仔 正常人當然為了省事不想去招惹46F 11/27 22:11
→ ChungLi5566: 道交細則12那是警察現場的情況 不適用民眾檢舉
民眾檢舉只要違規態樣明確就一定要開單 不能不開
跟警察站現場攔停適用的法規不一樣51F 11/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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