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u3 ( (~ ̄▽ ̄)~)
標題 [新聞] 斑馬線上有人都須停讓喊卡 交通部:執法
時間 Tue Jun 27 07:34:13 2023


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今天與警政署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後決議,執法
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

https://i.imgur.com/HcY373q.jpg
[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
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
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
距離遠近都要讓行;警政署日前表示,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期將加強
相關宣導。但由於相關政策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交通部長王國材說今天將與各單位就
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


交通部今天晚上證實,經過討論後決議,執法標準仍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
讓的標準。

與會學者表示,由於現行的3公尺標準並沒有太大問題,既然沒有原因要修正更嚴的標準
,加上用路人也都已經習慣,因此決議回歸現行標準。學者指出,造成較嚴重的車禍屬於
個案部分,建議交通部提出更多保護行人安全的方法,例如早開時相、行人專用時相、行
穿線退縮等,加上安全宣導,希望形成良性循環。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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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從原本人行道有人就必須禮讓  被罵

變成人行道一半就要禮讓

到昨晚最新  維持三公尺

原來公布政策還可以先丟上來試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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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36.144 (臺灣)
※ 作者: xu3 2023-06-27 07:34:13
※ 文章代碼(AID): #1acY1txX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7822455.A.EE1.html
t25885233: 修法比酒駕的還快還要有效率1F 06/27 07:36
SSSONIC: 這就是專業2F 06/27 07:43
geniusleo: 需要再撞死多一點人才有用,希望死幾個高官3F 06/27 07:45
TaiwanNeko: 警政署為了自己方便就先出來放話帶風向,結果大逆風4F 06/27 07:53
aimlin: 路是四輪的5F 06/27 07:54
sgxm3: 前幾天撞死美國人了,看家屬有無找美國民代施壓?6F 06/27 07:56
finaleWL: 行人地獄這話題差不多結束了 也調到6000了 短期內應該會炒別的話題7F 06/27 08:00
preisner: 因為就是酒駕不想改啊9F 06/27 08:01
fishhy: 台灣有駕照的看到停標誌或黃、紅燈都不會減速或停止,不如先在這方面加強執法,還比較不會製造對立10F 06/27 08:06
undergarment: 政府認証的行人地獄12F 06/27 08:08
AMSTERDAM14: 政腐蒸蚌13F 06/27 08:15
xdbx: 政府根本就不想做什麼  只想法律改一改  民眾自主管理  有爭議就開單自己去申訴   不然就自己去吵架
把責任丟回給人民  政府只要說  我有規定喔!14F 06/27 08:16
fallheart: 現行規範不執行,盡想些譁眾取寵的方案17F 06/27 08:19
ASKA: 心態都是 "法我改了 我盡責了 都是they的錯"
然後讓兩種意見的民眾網內互打
一種是覺得法規不合理   一種是覺得訂了就要守法18F 06/27 08:32
rifinah: 行人穿越道不退縮就會通通塞在路口21F 06/27 08:34
Cashdream: 行人違法穿越可以有罰則嗎22F 06/27 08:39
Annacute: 試風向倒也是一種反應民意的方式就是!強硬推行才是問題!23F 06/27 08:39
bada: 為了票不敢修 這就是哥不林上位法25F 06/27 08:39
CORSA: 要是原先的法案一過 只要有人在斑馬線邊站立不動
這條路就會立刻癱瘓26F 06/27 08:42
issac: 如果行人違法穿越 造成緊急煞車 追撞 那行人要賠啊28F 06/27 08:54
c00jsw00: 行人地獄是政府 法官 警察跟不守法造成的29F 06/27 08:55
kivan00: 那些官員就只會在辦公室打嘴砲 自己出去開車走路一天看看兩邊的問題在哪裡30F 06/27 09:01
fishhy: 問題根源一直都在各方都不遵守交通規則,但交通部門官員一直把風向導到行人地獄,除了製造對立,根本沒解決問題!32F 06/27 09:08
vvcc15: 我們政府就是無能 別懷疑35F 06/27 09:16
kokunmai: 王國材超會轉彎 上次隔熱紙也是 XDD36F 06/27 09:17
TWeng: 有夠廢37F 06/27 09:19
e04su3no: 可悲政府沒有長遠計畫只會挑起對立38F 06/27 09:19
phoenixzro: 追撞是後車賠,為了檢討行人是非都能顛倒了39F 06/27 09:36
manson666: 部長是不是要下台負責 改來改去40F 06/27 09:44
doubleyellow: 亡國材:我來示範什麼是轉彎再轉彎再轉彎再轉彎,等於原地打轉!這就是專業41F 06/27 09:56
chi17: 以不變應萬變,坐等退休多爽43F 06/27 09:57
frank111: 有夠愚蠢的,花一堆時間討論結果原來的最好44F 06/27 09:59
ALDNOAH5566: 先從職業駕駛開始管吧 最垃圾的族群45F 06/27 10:03
hhh770509: 台灣交通部就是搞笑機關 一堆廢咖46F 06/27 10:13
Tahuiyuan: 上次被罵的版本改成具有實體分隔或庇護島的道路,進入靠近欲轉彎車輛的分段才要讓不就好了?無實體分隔或庇護島的道路,需要完整停讓才安全。
亡國材果然是亡國之材,沒救了,做這樣不如快滾。47F 06/27 10:32
nforcex: 廢材不意外51F 06/27 10:50
TWeng: 去考察都不知道考察到哪52F 06/27 10:51
Keney99: 停讓就對了 管你什麼三公尺判定 塞車塞好塞滿
人車燈號分流都不會做真的是53F 06/27 10:56
joe0934: 要看人民智商,太低也沒用55F 06/27 11:09
bilibala: 不轉彎根本無法執行,噓的大概都沒考慮過所有可能56F 06/27 11:13
waterfat520: 搞不懂 為什麼車右轉 人行道小綠人要來給車撞嗎
這先錯開不是就避免一堆問題 且大家都佔時間也公平57F 06/27 11:45
primeblue17: 白痴交通部就是這樣白痴
國家部級講話這麼沒腦袋59F 06/27 11:51
Expend 
Expend: https://i.imgur.com/aSN7vXh.jpg61F 06/27 11:55
lizard30923: 問題點本來就是不讓而不是讓的距離太短
這個法修了本來就是有弊無利62F 06/27 12:06
[圖]
Akulamaru: 王國材當部長根本不行65F 06/27 12:17
Duc916: 滾動式調整66F 06/27 12:20
a6268538: 官員專提白癡政策67F 06/27 12:26
henrk: 應該要更明確些,3公尺指的是車頭進入斑馬線上??68F 06/27 12:47
berryc: 最早的只要有人都要停讓本來就不合理...有人走比較慢又是特別寬的馬路, 還不如直接設行人時相
後來的分兩段就比較合理... 結果還是又修正回3公尺根本呵呵,看來里長們給的壓力很大XD69F 06/27 12:54
MilkTeaMan: 喝酒不禮讓行人會不會罪比較輕73F 06/27 13:21
lwamp 
lwamp: 交通會這麼亂就是這些當官的都不用腦袋74F 06/27 14:00
joe931: 朝令夕改....學生學到了一課!75F 06/27 16:33
kkyo: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永遠無法解決問題76F 06/27 16:35
youkisushe: 台灣駕駛連轉彎都不會 看看我們腳痛部
教你怎麼樣正確轉彎77F 06/27 16:42
ives522: 開會領車馬費囉79F 06/27 18:12
Hua0722: 垃圾政府只會糾結在試風向,對於改善道路設計隻字未提,媽的最好這批官員被撞死幾個孫子,他們才會醒悟原來自己尸位素餐這麼多年。80F 06/27 18:46
cocoi: 外國人才是人,嘖嘖...官爺水準...83F 06/27 18:46
knik119: 建議在路邊要走先舉手。不是每個人都會通靈84F 06/27 19:22
Boasoul: ——行人違規闖越道路應該也要罰個3、6千吧——85F 06/27 20:27
sazabijiang: 政策跟行車一樣,可以原地迴轉86F 06/27 20:49
penfan: 這幾天在路上,發現越來越多汽機車為了避免左轉停等行人,直接西瓜切87F 06/27 22:09
EricTao: 其實我同意三公尺夠 重點是要停 而不是偷雞加速89F 06/27 23:18
gostt: 垃圾政府 選舉全部趕下台90F 06/28 08:02
mynews: 路口用科技執法 電腦直接開 罰金收起來91F 06/2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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