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時間 Fri May 26 00:35:44 2023


※ 引述 《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 時間: Thu May 25 23:16:19 2023
:  
: 請問依照這個規定,請問區間測速要怎麼處理?
: 通常區間測速只會在起點前面放警52牌子
: 有些是終點會放
: 但是沒看過整段都會放的
:  
: 如果依照規定,平面道路是牌子100-300M,快速道路是300-1000M
:  
: 那代表一面警52的效力只有200M,快速道路則是700M可取締區間
:  
: 區間測速的整個區間如果沒有完整包含進去,請問算不算取締上的瑕疵?
:  
: 或許你覺得起訖都有設就夠了
:  
: 但是拜託,區間測速的執法又不是只有起點和終點
:  
: 他是整個區間都是取締區間耶
:  
: 難道有人認為區間測速的執法區間只有起點和終點兩個點嗎?
:  
: 有的話你最好給我觀念改過來!
:  
:  
: 這樣區間測速是不是要放一堆警52才能算合法啊?
我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要在那邊爭論怎麼取締超速才可以
不要超速的話
你管警察要怎麼取締
有差嗎?

就跟不做壞事根本不用害怕被盤查或是被監聽
不要超速
就算全台每條路都區間測速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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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03.195 (臺灣)
※ 作者: amilkamilk 2023-05-26 0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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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05-26 00:35 amilkamilk
simonown: 你一定每天開車都不會壓到雙黃/白線對吧1F 05/26 00:54
amilkamilk: 我不是三寶,三寶才會去壓線吧....2F 05/26 00:55
terrykoc: 最好是從來沒壓任何線過,你敢說其他人還不敢聽勒3F 05/26 01:20
hyk99885ggb: 在台灣沒有違規你要怎麼開==4F 05/26 01:34
cityport: 超速不是重點,問題在台灣人的駕駛技術普遍非常差5F 05/26 01:35
shcnku: 你上下匝道一定開40對不對6F 05/26 01:43
darkangel119: 你看到停止線 一定有停厚7F 05/26 04:57
udm: 測速不是問題,問題是某些路的速限嚴重不合常理。8F 05/26 05:15
beerokawari: 是區間的速限低到不合理,而不是用不合理的速限叫人家不要超速9F 05/26 05:38
willie0171: 單行道閃路邊公車不壓線,不紅線停車讓乘客下車,裝聖人吧,是沒市區開車過喔?11F 05/26 06:16
iyoaru: 假道德魔人13F 05/26 06:40
wondada: 台灣交通設置爛成這樣,你好意思說自己沒有違規?除非不你騎車也不開車?如果是我就相信你可能真的沒有違規~14F 05/26 06:44
amethystboy: 對啦對啦 清者自清17F 05/26 07:20
cbj1992a: 想必施工區限速25公里你也沒超速,對吧?18F 05/26 07:22
MUMUKON: 奇怪了 違規個人承擔幹嘛樓上一堆人悲憤19F 05/26 07:24
GREATQOO: 你不是三寶就是路隊長 塞車元凶20F 05/26 07:27
MUMUKON: 覺得不合理就申訴 公司外面成功回到6021F 05/26 07:28
william826: 作奸犯科的就很喜歡罵警察 意外嗎
時間愈沒價值的 騎車開車愈趕 這也是常識22F 05/26 07:33
xulzj524: 你開車嗎  你在閘道有遵守40的速限嗎   工區校園有的速限掉到20你有減速嗎  你都沒壓線嗎     轉彎的時候有過中心嗎?   要取締大家都同意 但是規定怎麼做就該做到啊   幾公尺要放就該放沒放就不要靠腰24F 05/26 07:48
showingstar: 直接假設人家違規 有夠高尚28F 05/26 07:54
veryloveyou: 限速110併排就你這種人29F 05/26 08:04
loveloser: 鄉民每個買個飲料便當都肯花30分鐘找車位 然後只要限速開慢一點就是政府規劃不當 笑死30F 05/26 08:13
wang960615: 這不是超速的問題、而是執法者擴權濫權的問題
不然這樣,我們來支持取消警52標誌32F 05/26 08:18
MUMUKON: 可以啊 第一個死的內線限速無上限派 以後120內線沒人敢說龜車34F 05/26 08:42
TCdogmeat: 全台灣的速限都是不良速限 遵守就是助長政府不良
政策 油門踩起來 出事鄉民幫你處理36F 05/26 08:43
kcsgd: 法盲嗎?如果法官這樣判合理,那訂法律要幹嘛?38F 05/26 08:44
kilof: 一堆違規仔在推文自白 呵呵39F 05/26 08:59
lin870508: 強迫人民介紹不合理的規則40F 05/26 09:19
shawn15963: 北宜區間限速40km/hr41F 05/26 09:35
pippen2002: 是故又不是全都超速引起?還佔不到四成呢!!噁噁噁?其他國家規則/罰則是為了減少事故!我們有減少???42F 05/26 09:39
aal: 不做壞事就不怕監聽?44F 05/26 10:52
showingstar: 酸民起手:你也違規所以不能抓我45F 05/26 11:13
brans: 推文一大堆違規仔 難怪交通地獄46F 05/27 06:27
sazabijiang: 車板的平均素質就是被這些噓文的拉低47F 05/2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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