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作者 SuHoNdA (PiiHaChuu)標題 [心得] 肇事逃逸報案時間 Mon Aug 4 12:42:23 2025
平常開車上班,今天好天氣也不熱就騎車
我沿著最內線直到進入路口才左轉(黑)
對方提前跨雙黃線切西瓜上人行道(綠)
為了閃避結果重心不穩摔車(無擦撞)
叫她留下來處理,結果一句「你自摔關我屁事」
以下處理方式不知道有沒有要改善的地方
希望不要再遇到...
1.事故現場拍照
2.情況允許也拍完就移車
3.警察到場拍事故車輛
4.醫護人員確認傷勢
摔的傷很輕不想上車,上車就是急診一條路,
員警告知若要提對方肇事逃逸要有就醫證明,
醫護人員確認附近有小診所可以處理,
現場測血氧、姿勢檢查(確認頸部有沒有傷),
5.自行就醫、索取診斷證明
6.前往交通大隊看監視器、報案、做筆錄
員警告知若肇事逃逸未成立,我會變成誣告,
此處只能自行判斷,但員警感覺想小事化無,
說我自己摔車而已,確定要提嗎?
一方面質疑我的摔車是自己責任,
一方面又要我冷靜陳述,
哪個人被三寶擊落,員警還斷定是你自己問題,
情緒不會激動的啦...真的是有夠缺德,
明明畫面很明顯對方還沒到路口,
提前跨雙黃線切西瓜上人行道,
所以我堅持報案做筆錄,
https://i.imgur.com/LMNnueK.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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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8.25 (臺灣)
※ 作者: SuHoNdA 2025-08-04 12:42:23
※ 文章代碼(AID): #1ea3ensV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54282545.A.D9F.html
→ jim12441: 6誣告那個是警察唬爛你的1F 223.139.67.126 台灣 08/04 12:44
→ SuHoNdA: 我的理解是「誣告要成立很難,要能證明完全我在誣賴對方」,覺得只是員警想小事化小2F 223.137.58.25 台灣 08/04 12:50
推 Angesi: 重點是:有無行車紀錄器 提供証據?6F 49.215.234.8 台灣 08/04 12:53
沒有,騎車10幾年一直都是該快就快該慢就慢,防衛性駕駛把路上每一台車都當成往我這邊
衝過來,直到今天才出事,摔的當下都是憤怒的情緒,完全沒有去記車牌
推 seanliengodp: 還好啦一般人不會碰到奇怪的法官
幫你心證虛構證據7F 111.83.208.206 台灣 08/04 12:55
推 ahg: 別理鴿子說什麼….他們就只是想簡
單生存而已9F 220.130.175.235 台灣 08/04 12:59
但還是覺得警察心態真的很過分,雖然之前都有定期複習版友的經驗,記下這些車禍SOP,?
因為我是第一次處理,確實會怕自己變成誣告
推 c68111c: 你不是新竹市長不用怕誣告11F 27.53.123.101 台灣 08/04 12:59
→ fireguard119: 誣告的成立真的很難,警察在騙人不知道而已。12F 223.138.47.140 台灣 08/04 13:03
→ phenom42: 員警花一個小時勸你不要提告的那種才是有誣告14F 114.136.31.135 台灣 08/04 13:03
推 asdf70044: 有行車紀錄器嗎16F 114.32.143.78 台灣 08/04 13:05
經過這次,有想去買了,事故當下都是憤怒緊張的情緒,以前幫其他路人記車牌,發現自己
處理的時候完全記不得,真的要考慮買一台了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4/2025 13:06:42
推 getx105: 麻煩的鴿子就不想做了,今天如果是簡單的開單一定開17F 223.137.151.140 台灣 08/04 13:06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4/2025 13:08:45
→ sm981512: 你沒行車記錄器先輸一半啊19F 223.139.139.38 台灣 08/04 13:13
所以之後也想買了...,雖然地方的公家攝影機有拍到,但車牌真的不清楚,真的啞巴吃黃?
→ Angesi: 看有沒有附近店家的監視器有拍到的吧20F 49.215.234.8 台灣 08/04 13:24
警察當下只能看他們公家的攝影機畫面,其他的可能要等成立後才有權限去調,旁邊有一家
咖啡店,鏡頭會連路口都一起拍進去
→ b79205: 沒行車記錄算了吧21F 1.172.1.10 台灣 08/04 13:25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4/2025 13:32:47
→ holsety: 沒上救護車就錯了22F 111.255.196.45 台灣 08/04 13:54
1.我不想浪費急診資源
2.我有跟警察與醫護人員確認,小傷可以去小診所或小醫院處理,不影響報案...等責任
噓 hangtenboy: 警察應該中立不要影響當事者的決定23F 101.12.235.126 台灣 08/04 13:59
→ JY1102: 看看最近的新聞,誣告很難成立....我怕24F 42.75.182.211 台灣 08/04 14:07
→ acs81046: 沒行車記錄器就算是學教訓吧25F 223.137.122.145 台灣 08/04 14:22
推 ii378: 路口有監視器 有機會找到人26F 111.71.33.30 台灣 08/04 14:28
→ ii378: 記住對方特徵 發生時間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是公訴罪27F 111.71.33.30 台灣 08/04 14:29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4/2025 14:30:02
推 sauf: 我之前自摔 警察也是最好你不要告呀29F 123.192.219.163 台灣 08/04 14:30
→ kevenshih: 這很難啦
對方最多就是交通違規,沒撞到你怎會是肇事?
你這件事屬於輕微事件,又無法舉證對方撞倒你,個人覺得算了,別浪費時間了30F 42.70.19.244 台灣 08/04 14:34
→ aika5512308: 下次知道怎麼做了吧,學一下經驗吧,搞到變自摔肇事者跑了,警察懶得理你,連留言也有人會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自摔到當下最好有辦法冷靜記下對方特徵,事後還不是要自己看行車記錄器。35F 223.138.62.100 台灣 08/04 14:47
推 sojay: 要保留證據 有辦法的話 順便找附近人家拜託有監視器畫面的42F 1.165.52.30 台灣 08/04 14:51
→ aika5512308: 摔車當下只會想到我會不會被後車撞,造成二次事故,或是我甩了嗎?我身體有哪裡受傷?要記對方特徵可能只會撇一眼而已,很難記住。44F 223.138.62.100 台灣 08/04 14:53
對,因為當下第一次摔車,我也是看後面有沒有車,趕快起身叫住對方(最後跑了),趕快
起身向後方示意,拍完照才移車。第一時間想的是安全不是記住對方,所以也覺得之後要考
慮行車記錄器
→ CmDawn: 你不是新竹市長沒法搞定司法48F 36.226.79.217 台灣 08/04 15:00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4/2025 15:37:09
→ fireguard119: 行車記錄器趕快買一台吧,最近剛好又有父親節活動,頭戴式不到2000就很好用了。49F 223.138.47.140 台灣 08/04 15:54
推 RonanXidi: 小傷,本人是會自認倒楣,
以及看看自己是不是技術不好,
機車是不是該修了,沒撞到還會摔倒。要告肇事逃逸,看起來是告的成,
但是時間成本,心理折磨,也是要考慮。52F 101.10.246.104 台灣 08/04 16:52
推 eason10: 你這行為只會助長那個害你摔了的人,你倒了還只會上ptt哭哭,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說不定那個人還看著你這篇文章顆顆笑你活該誰叫你不裝行車紀錄器,當下又無能處理這件事~57F 111.71.213.86 台灣 08/04 16:56
推 XBUCKXMR: 誣他媽的 他就是想省事才會唬你62F 223.139.33.89 台灣 08/04 17:18
推 a894392000: 台灣警專生日常發揮 沒讀什麼書懂什麼誣告63F 114.25.173.167 台灣 08/04 17:31
噓 darkMood: 幹,員警又在胡扯。
明明不懂法律卻常常法扯,比法官還扯65F 175.182.161.190 台灣 08/04 17:35
推 TracySA: 兩邊都是機車嗎?67F 39.14.56.243 台灣 08/04 19:22
推 gogoegg: 反正路上有監視器 告下去 她肇逃是絕對逃不掉的68F 101.9.102.98 台灣 08/04 19:23
推 ImCPM: 哪個分局的警察說出來讓大家笑一下70F 111.71.212.250 台灣 08/04 19:46
→ dieorrun: 有行車紀錄器 後面這一大串都不用有71F 203.204.109.206 台灣 08/04 19:55
推 egghan: 如果掉到監視器不夠清處也不用告下去 怎能可能變誣告72F 1.34.181.104 台灣 08/04 20:32
→ VL1003: 誣告的建立條件要在有捏造證據,超難成立,這就是想搓掉的廢鴿。74F 61.230.142.243 台灣 08/04 20:59
推 yesyesyesyes: 員警唬爛啊,誣告的前提是捏造不實證據, 你就提告肇逃跟刑事過失傷害,有車牌一定可以抓到76F 111.254.162.245 台灣 08/04 22:56
推 w113353: 下次請乖乖上救護車or當下前往其他醫院驗傷,這點十分重要79F 59.127.209.15 台灣 08/05 03:08
有的,所以醫護人員建議我「立刻去交通大隊附近的小醫院就診」,也有跟醫院說明我的用
途
→ w113353: 再來就可以的話行車紀錄器的錢不要省,畢竟路口監視器要不要調完全是看條子心情。附近店家就算有監視器,有些也不一定會願意讓人調閱。81F 59.127.209.15 台灣 08/05 03:12
→ aqwe: 除非有監視器或畫面 不然對方說的沒錯85F 36.228.20.61 台灣 08/05 06:22
推 Arens5566: 不要學鼻鼻捏造證據,就不用怕誣告!86F 42.72.219.184 台灣 08/05 08:02
※ 編輯: SuHoNdA (223.137.58.25 臺灣), 08/05/2025 08:06:30
推 glen1015: 路口有監視器,你只要報案警方就會調閱監視器去追查涉嫌肇事車輛的車牌
不爽那位警察唬爛 也可以向政風室投訴87F 60.250.86.23 台灣 08/05 09:20
推 vovoson: 警察在唬爛你 你說的是事實對方有沒有罪 那是法官要認定的 關他屁事90F 123.194.10.194 台灣 08/0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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