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作者 apple94 (瑁)標題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時間 Fri Aug 18 20:17:33 2023
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
拘束力之合約
2
大聖是在「8/15前簽約」沒錯,但他已在「8/16書面拒絕獅」,所以台新「8/16簽的時候
」,大聖身上並「沒有有效的合約」,至少在大聖和台新的主張中根本不存在兩份契約都
有效的問題。
那這邊當然很多人會質疑憑什麼大聖或台新說契約無效就無效?
首先依我的理解,這裡再吵「簽約日或生效日」根本都不重要了。
依獅球團聲明,和大聖簽的約是「委任契約」,又依民法549條第一項「當事人之任何一
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又契約之「終止權」為「形成權」,即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
到達對方時,即發生形成之效力,「不必得到對方同意」。
所以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契約了,根本不需要得到獅的同意,當然獅能依民法549條第二項
請求大聖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大聖後續要賠多少這邊先不討論。
所以在台新的主張裡,至少依目前的委任契約和法律條文,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和獅的契約
,那台新之後自然是跟「身上沒有約」的大聖簽約。
那話又說回來,獅能不能回過頭去主張兩邊簽的委任契約「實質上不是委任契約」,那大
聖不得單方行使契約終止權,所以契約還有效,那就是後續法庭上可能要吵的了。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意挖角
: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 針對PLG職籃新竹街口攻城獅指控T1職籃台北台新「惡意挖角」林秉聖產生之合約糾紛一
: 事,台新18日晚間緊急發出聲明如下,證實已於8月16日和林秉聖簽約,並無惡意挖角情
: 事。
: 台新球團聲明如下:
: 茲就近日報導本公司惡意挖角球員乙事,本公司嚴正澄清並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之「臺北台新球團」係循正式管道於6月25日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於8
: 月15日中午取得中信球團書面回覆將不匹配報價,因而中信球團已於8月15日提前終止與
: 林秉聖合約,並正式宣布林秉聖成為自由球員。嗣後於8月16日,「臺北台新球團」始與
: 林秉聖簽約,一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
: 二、在8月15日中信球團尚未提前終止合約前,任何球團在未收到不匹配報價之前,本即
: 不應該有與林秉聖簽署任何具有拘束性之合約並強令遵循。其後林秉聖也已於8月16日正
: 式書面表達拒絕其他球團之意,故本公司確實係在林秉聖無其他有效合約之狀態下始進行
: 簽約,祈盼各界勿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 三、臺北台新球員林秉聖目前代表
中華隊出賽瓊斯盃,考量球員備戰狀態,本公司祈請其
: 他球團勿再散播不實訊息,影響球員表現;也期盼各界應重視球員意願,以球員最大權益
: 處理本案。倘後續仍有對於本公司或球員之惡意指控,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以維護
: 本公司球團及球員權益。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564109?redirec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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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pple94 2023-08-18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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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意挖角
08-18 20:17 apple94
→ outsi: 你是聖粉3F 08/18 20:19
推 asspig: 原來看台籃真的可以學法律 又上了一課4F 08/18 20:19
推 ooxxman: 獅就要打官司了,大聖就去台新爽領高薪打球邊打官司6F 08/18 20:19
噓 o0o7221: 合約裡面就說明不能單方面取消契約了7F 08/18 20:19
推 ZIDENS: 不是 終止前是跟球團談 不是跟大聖談9F 08/18 20:19
推 kenou: 台新早就知道有跟攻城獅簽了啦!聲明只是在玩文字遊戲!10F 08/18 20:20
→ acerttt: 應該說,台新就是踩著這點,所以聲明才是這樣寫13F 08/18 20:20
噓 ts012108: 上面有說 工程師是照規則跟中信談的 台新可沒有14F 08/18 20:20
推 ZIDENS: 合約終止前的報價是球團跟球團 FA後價碼可能不一樣15F 08/18 20:20
→ apple94: 最高法院判決說過委任契約中排除單方契約終止權的特約無效了,當然獅也能用這點再去法院吵16F 08/18 20:20
→ ts012108: 台新就是玩文字遊戲直接接觸大聖18F 08/18 20:21
推 j112233446: 本來就於法沒有問題 有沒有法律問題跟惡意挖角就是兩回事19F 08/18 20:21
→ acerttt: 重點在於可以假處份嗎?22F 08/18 20:22
推 ZIDENS: 所以理論上前面那PART跟中信有關的部分跟現在完全無關23F 08/18 20:22
→ NanashiMumei: 那篇新聞很好笑啊 標題說:絕無惡意挖角
結果內文在證明自己惡意挖角25F 08/18 20:22
→ acerttt: 跟特攻有關的就是台新挑對自己有利的講法28F 08/18 20:23
推 lfe11: 台新就想說可以不依照台籃的默契來,主主張合約無效,這也不是他可以說了算,但簽約前肯定知道林有簽約,還想硬幹29F 08/18 20:23
→ ZIDENS: 所以喵跟大聖的報價 跟喵跟中信的報價 有可能是兩個32F 08/18 20:23
推 keat: 法律上攻城獅不一定會贏,但形象上贏爛了,職籃球隊哪個比較重要就見仁見智33F 08/18 20:23
→ ZIDENS: 價格 不該把喵對中信報價當結論35F 08/18 20:23
推 mascotliao: 獅是和中信談,確定中信無意跟進,所以才簽委任契約36F 08/18 20:23
→ acerttt: 報價不是重點,重點是特攻有承諾獅不執行不匹配41F 08/18 20:24
推 ZIDENS: 不能簽只有T球團不能簽阿44F 08/18 20:24
推 ts012108: 台新就是文字遊戲 老子是8/15林秉聖變FA後才簽約的 當然不用跟中信談 ez45F 08/18 20:24
→ acerttt: 獅開告就是拿違約金47F 08/18 20:24
→ TAWCN: 所以獅幹嘛簽委任49F 08/18 20:25
→ acerttt: 但獅可以提出假處份嗎?可以禁止大聖代表台新出賽嗎?51F 08/18 20:25
推 ZIDENS: 台新把喵當T看的話喵違規 但喵一頭問號53F 08/18 20:26
→ LMgogo: 工具獅法律上一定贏阿 就有賠償金可拿54F 08/18 20:26
→ acerttt: 反正獅都拿不到球員了,當然也不能讓台新好過55F 08/18 20:26
推 MxxgHxxg: 不知道T會不會放任台新這樣搞56F 08/18 20:27
推 duo05182: 台新的主張站不住腳 因為不能接觸只有T1內規58F 08/18 20:27
→ apple94: 我是覺得很難,因為至少目前看來他跟台新簽的約是一定或更可能「有效」的60F 08/18 20:27
→ acerttt: 台新把喵當T看,違反T規章,是T聯盟要處罰啊,怎麼想都不對62F 08/18 20:28
推 ZIDENS: 是 阿這就遊戲規則阿 跟阿拉薩不用報T可以當洋將一樣65F 08/18 20:28
→ acerttt: 台新合約更可能有效??????68F 08/18 20:29
推 keat: 台新不想顧形象沒關係,看在台北能有多少票房69F 08/18 20:29
→ LMgogo: 目前就是獅簽到空氣 但會有賠償可拿70F 08/18 20:29
→ apple94: 不能接觸應該也不是重點,台新是說「不應該」先簽,而且大聖既然還要去終止契約,也就代表他跟獅簽的是有效但終止了71F 08/18 20:29
推 ZIDENS: 我覺得上法院會覺得雙方都有效 自行調解履約問題74F 08/18 20:29
→ keat: 看起來台新沒有想賠75F 08/18 20:29
→ LMgogo: 但台新幫付賠償買斷金頗可笑 大聖是很強嗎?76F 08/18 20:30
→ acerttt: 不應該是根據什麼?77F 08/18 20:30
→ duo05182: 攻城獅的合約才是有效的 要賠償才能解約78F 08/18 20:30
推 ZIDENS: 台新是基於違約金=0的情況下願意付
超過就不好說囉79F 08/18 20:30
→ LMgogo: 笑了 不想賠不是台新說了算 工具獅本就不用尊守t1規章81F 08/18 20:30
推 MxxgHxxg: 台新先把合約拿出來沒有白紙黑字誰相信83F 08/18 20:31
→ duo05182: 不應該是T1家的事 跟P+什麼關係?84F 08/18 20:31
→ LMgogo: 他是外來隊 跟中信喬好就行85F 08/18 20:31
→ s9722207: 請問如何判斷,球員簽的是委任契約而不是僱傭契約?如果委任契約成立,那為何需要球員工會?86F 08/18 20:31
→ LMgogo: 中信說可最後不報價 工具師這張約在p家就有效88F 08/18 20:32
→ okdsga: 是有誰說一人不能打兩份工唷?契約一定都有效的,只是差在打工那個人要怎麼履約而已,無法兩份工都做,那就只能賠。說來說去,林的問題最大89F 08/18 20:32
→ acerttt: 假設可以單方面解約,但獅的主張是不行,那當然可以跟法院主張假處份吧92F 08/18 20:32
→ duo05182: 原球團(中信)已經同意攻城獅接觸的話94F 08/18 20:32
推 jacky647873: 是要跟中信喬什麼 就說不跟進報價了 要怎麼簽那是他們的事95F 08/18 20:32
推 ZIDENS: 委任是喵的合約照流出來的97F 08/18 20:33
→ LMgogo: 林問題真的很大 怎會天才到簽兩份約98F 08/18 20:33
推 mascotliao: 我猜是在9/1正式結束契約前,先簽的類似意向書99F 08/18 20:33
噓 qwas0413: 又再說簽僱傭zz政府就已經公告過運動員不適用勞基法了到底要僱傭什麼?還是鄉民也覺得他們不是職業運動員?
自己想想運動員簽僱傭合理嗎?比賽的時候不就可以請特休 沒登錄不就可以扣薪 因為球員沒提供勞務阿445F 08/19 02:27
推 skwij941012: 簽雙約不是早知道會被罵死 林有這麼笨嗎?是不是有掛450F 08/19 10:47
推 zmccczm: 合約內容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啊?有掛嗎452F 08/1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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