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標題 Re: [閒聊] 我這樣算奧客嗎?時間 Mon Jan 22 15:43:31 2024
※ 引述《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之銘言:
: 在台北買了6個25元的筍香肉包,付了150元
: 然後我就帶著那一袋肉包去宜蘭爬山了
: 跟山友會合,大家要吃肉包當早餐的時候,才發現老闆給錯了,給到全部都是18元的菜包
: ,不過我們還是全部吃下去了
: 後來我去找老闆,有給他看照片,他也承認給錯,不過他只願意退我差價7元乘以6個,一
: 共是42元
: 我說不對吧,你應該要給我6個筍香肉包,然後不跟我收錢才對
: 老闆的主張是,雖然我給錯,但是你們不也吃得很高興嗎?
: 我的主張是,我們吃的高不高興是我們的事情,你第一次給錯東西,第二次就是要補正補齊
: 我這樣子算是奧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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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的主張完全合理
但你應該先給老闆1350 加入老闆的會員
然後你只要提供照片跟吃完的袋子,老闆退你買包子的錢
然後可以補1650升級黑鑽
可以積點一年最多折抵3萬
或是看有沒有富邦的工作人員
不過要小心他可能只給你5000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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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zlbf 2024-01-22 15: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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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這樣算奧客嗎?
01-22 15:43 azlbf
→ SweetLee: 這梗沒聽過1F 101.9.129.5 台灣 01/22 15:49
→ jameshcm: 抱歉最少是20000喔2F 1.200.136.49 台灣 01/22 15:49
推 VoV: 業務潛力,明天可以來上班了3F 167.88.63.39 美國 01/22 15:51
→ jameshcm: 在酸她試吃行為4F 111.254.171.218 台灣 01/22 15:51
→ Dcwei: 我以後要是開直銷或保險公司一定請你當顧問5F 180.217.199.1 台灣 01/2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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