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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時間 Wed Jul 20 10:20:42 2016


: 我覺得墮胎議題上要爭人權
: 也是爭孩子的人權
: 我真的不知道各位在崩潰三小   謝謝各位

第一點 台灣目前沒有完全禁止墮胎 其實優生保健法 就非常放寬女性墮胎的條件了

第二點 很多人討論重點都擺錯了 一直在討論 墮胎配偶同意權的問題

今天這問題有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 有了小孩 不想要小孩 但也不想給配偶知道

第二個層次是 有了小孩 不想要小孩 配偶也知道 但配偶不同意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本案發生明明就是第一個層次的問題 很多人就拿第二層次來護航 實在很搞笑

在討論身體自主權的時候 也要顧及婚姻本質的問題

假如你今天未婚懷孕 不想要小孩 請問會有要告知或得另一半同意的問題嗎

當然沒有 假如你跟授精者 沒有婚姻關係情況下 那的確就是身體自主權的行使

但是因為你今天是已婚狀態,你懷孕想要墮胎 要告知配偶 應該只是基本的吧

不然結婚幹嘛?! 而且這也是法律的規定


優先保健法第11條第2項

懷孕婦女施行產前檢查,醫師如發現有胎兒不正常者,應將實情告知本人或其配偶,認為
有施行人工流產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人工流產。

該討論的應該是 假如你想墮胎 但配偶不同意的時候 法律上要怎麼處理

http://tinyurl.com/zjdl3zn  這篇文章有詳細的討論
| 【新聞疑義134】拿掉外遇懷孕的胎兒,須經配偶同意嗎?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主持,最專業的法律顧問網站,提供各種法律資訊及訴訟書狀、契約書、和解書、協議書、存證信函、離婚、遺囑等範例,為您解決各種律師諮詢與法律訴訟的問題 ...

 

重點就是 你要墮胎的理由是什麼?!

優生保健法第9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講如果是因為前五款的理由 老婆想墮胎 基本上都可以不經配偶同意的
但是第六款 也就是最常使用的概括條款 "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的"
這件事情法律就規定"應"得配偶同意。

所以最極端的情況就是,假如老婆覺得生這小孩會影響其心理健康跟家庭生活,
但老公覺得不會,所以不願意同意老婆進行人工流產,這時候法律有沒有處理的機制。
依法律上 目前的處理的方式 就是只有訴請離婚 但是訴訟過程冗長 可能判決結束
的時候 小孩就已經出生了

所以依目前現行法律來講,比較偏向保護配偶權胎兒的權利大於對女性身體自主權,
不過我覺得這樣的立法選擇是沒什麼問題的,可以檢討的是

假如夫妻在懷孕後因為家庭不睦 以致任一方認為要中止懷孕進行人工流產時
到底有沒有其他救濟手段,這個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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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7-19 09:46 s910443ttw
07-19 11:52 EFSFgundam
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07-20 10:20 deann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7/20/2016 10:21:23
elibra01: 敢爽就要去面對啊1F 07/20 10:24
ilovedaodao: 可是想要爽不想面對捏2F 07/20 10:25
hoij79627: 爽完要負責3F 07/20 10:25
nasza: 很多人就是很喜歡模糊焦點詭辯阿,本來從一開始就是錯誤命題4F 07/20 10:26
susuqi: 你認真了 QQ5F 07/20 10:27
nasza: 瞞著老公墜胎是錯的,就會有人幫他加一堆條件,舉特例來護航6F 07/20 10:27
Ipadhotwater: 某事件原因是怕被老公發現啊7F 07/20 10:28
hoij79627: 大家討論的重點是那女的讓老公綠綠啦 誰在乎墮不墮啊8F 07/20 10:30
PayPal: 腦補護航的人根本搞笑9F 07/20 10:32
Ipadhotwater: 事情會鬧大有部分是護航的太誇張10F 07/20 10:33
brian41005:11F 07/20 10:37
Chantaljones: 子宮自主權12F 07/20 10:38
crescentbell:13F 07/20 10:39
As1649: 推這篇14F 07/20 10:40
Laurara: 推15F 07/20 10:42
beautysex: 人家有自主權捏16F 07/20 10:44
ariel780102: 這篇清晰17F 07/20 10:46
wchwc: 這篇推18F 07/20 10:49
Sioli: 第一點正確 不過第二點意見還是很分歧19F 07/20 10:51
dfgtyu0000: 鬧大因為護航太扯+120F 07/20 10:54
kenyun: 坦白講自愛一點  這種爭議都不會有
講法律模糊地帶  正常立委也沒料到有人會這樣惡搞婚姻吧21F 07/20 10:56
Cauchy2008: 第二點我認為人身自主權應最大,畢竟即使是醫療進步23F 07/20 10:58
ioupoiu: 女森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不然就是女權自助餐啦24F 07/20 10:59
Cauchy2008: 懷孕多少還是拿健康與生涯在賭,沒道理強迫對方
而且先訴離再墮胎根本來不及,還不如先墮胎,丈夫再訴25F 07/20 10:59
你重點擺錯了,我發現有這種邏輯問題的人真的不只一個人 基本上墮胎這件事情
是 胎兒生命權 跟 母體自主權 的衝突問題 而不是什麼配偶權跟自主權的問題
簡單來講,是因為配偶同意幫你背書說,有這個小孩會影響你的心理跟家庭生活
所以法律才令例外允許你可以進行人工流產好嗎
如果你要討論懷孕跟身體自主權的衝突,那你是不是應該去打墮胎罪是不是違憲的問題。
基本上目前立法者就是認為 胎兒生命權 大於 個人自由意志的自主權
所以只有在優生保健的前提下才可以進行人工流產剝奪胎兒生命。
你以為你是媽媽 只要你不高興 你就可以任意剝奪胎兒生命喔?!

除非你先偽造文書騙醫生你取得老公同意以影響家庭生活理由 讓醫生進行人工流產
不然你以為你不管三七二十一 跑去醫院說你要人流 守法的醫生就會鳥你嗎?
而且你還要注意 如果你這要搞了 自己還要背負墮胎罪的刑事罪名喔
處罰是沒很重啦
"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kenyun: 樓上  告知懷孕→告知不想生→談攏/不攏→生下來/離婚28F 07/20 11:03
mlda888: 想爽又不想負責的心態啊,維持人家的小秘密不好嗎(>﹏<)29F 07/20 11:03
asdfghjklasd: 你當老公是假的??合法的都要老公簽名30F 07/20 11:04
kenyun: 綠帽的話  男方文件會秒簽的  女方想墮又不想離吃人夠夠?是婚生子女的話  非計畫成孕老公通常也會同意
咬牙生下來的也看過很多啦  基本上都不會出什麼爭議31F 07/20 11:05
potter1529: 女孩有子宮字主權 愛給誰上就給誰上 別人管不著34F 07/20 11:07
aaaba: 推啊,邏輯清楚,之前某篇討論跟攪屎一樣35F 07/20 11:10
Cauchy2008: 可是依法律,未婚成年者不需任何理由即可墮胎36F 07/20 11:15
誰跟你說未婚成年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即可墮胎?法源依據在哪裡?!
Cauchy2008: 所以未婚者可任意剝奪胎兒生命,而已婚者不行
這難道不是身體自主與配偶權之爭嗎?37F 07/20 11:16
carobecca: 你都說未成年了....拿未成年跟未婚來打已婚....39F 07/20 11:19
crescentbell: 沒唸書的可以不要來亂了40F 07/20 11:19
carobecca: 何況未成年需經由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行之41F 07/20 11:20
faiwen5566: 未成年墮胎不需要理由就可以墮胎? 真的假的阿42F 07/20 11:20
Knighty: 某樓是在反串嗎...43F 07/20 11:20
Cauchy2008: 並不是未成年,而是未婚而且成年者,中文請加油44F 07/20 11:21
你還是沒有給我一個法源依據 哪一條法律規定未婚成年女性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
墮胎了?  如果你要嘲笑別人中文之前 要不要先檢討自己的論述能力?
akiyamatt: 不想對小孩負責任的人當初就不該結婚了45F 07/20 11:21
faiwen5566: 拍謝 我眼殘 真的看錯了 立刻道歉46F 07/20 11:22
carobecca: 抱歉 看太快看成未成年@@47F 07/20 11:22
faiwen5566: 樓上握手..48F 07/20 11:23
Cauchy2008: 好吧不需任何理由是我說太快,但是未婚者只要自己同意理由就行,並不需要誰的同意49F 07/20 11:27
是阿 因為未婚的話 你的家庭生活就是跟你自己有關而已 但是已婚的話 你的家庭生活
跟配偶有關這件事情 你應該沒有意見吧 基本上婚姻制度就類似一種生活合夥關係一樣
除了個人日常生活之所需外,涉及影響家庭生活重大的事項本來就是要共同決定阿。
基本上你進入婚姻制度以後,你也沒辦法以個人意志決定自行脫離婚姻關係,
所以離婚也是需要雙方二人同意,不然就是要具備法定離婚事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你可以認為目前法律救濟程序規範不周,提出要怎麼樣救濟程序比較好,
也就是你已經確定你都不要有婚姻關係跟保障的前提下,要怎麼樣中止懷孕去人工流產。
而不是認為法律怎麼會這樣定 基本上你進入婚姻制度本來就已經是自願放棄有關
很多事項的自主權了,其實你也有另外一個選擇 就是不要結婚就好
AtsukoErika: 婚姻有扶養問題阿.....51F 07/20 11:29
fox999: 紅酒大師在跟你談已婚者  未婚者想怎樣搞誰管他啊52F 07/20 11:29
lianhua: 未婚成年是自己要負責阿 已婚的還有責任歸屬問題53F 07/20 11:30
AtsukoErika: 社會法律都不去考慮扶養問題 通通都自由我爽54F 07/20 11:30
Cauchy2008: 所以已婚者問題還是在自主與配偶之爭,而非母胎之間55F 07/20 11:30
這就回到著名的爭執案例,通姦罪的爭論,但其實通姦被討論的也只有除罪化而非合法化
也就是其實婚姻制度課予夫妻二人守貞的義務,不也是一種自主權的衝突與限制。 
就算是國外只是沒規定通姦算犯罪,但通姦就民事上仍是侵害配偶權。
AtsukoErika: 身體自主的話   這社會不亂才有鬼56F 07/20 11:30
fox999: 法益問題你想得太狹隘了57F 07/20 11:34
vistar: 推這篇解釋清楚,這系列一堆人在跳針58F 07/20 11:36
Mrchungken: 敢爽就要敢承受後果啦59F 07/20 11:41
Luber: 人家有自主權捏60F 07/20 11:42
lightingray: 結婚墮胎要老公同意是因為通常情況下小孩應該是老公的 結果...61F 07/20 11:45
基本上 墮胎沒在考慮"父權" XDDDD 所以不會問精子是何人所有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7/20/2016 11:48:52
thumbe70367: 你管太多囉,就想爽又想要有人負責不行喔63F 07/20 11:49
chungrew: 我主張婦女應該擁有完整的墮胎權,也支持相關配套。64F 07/20 11:50
szk: 你認真了,跳針的人不會認真看這篇65F 07/20 11:50
chungrew: 也支持配偶有知情權,知情權這個層次完全沒有問題。
但同意權的部分應該拿掉,讓婦女友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另外,『人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嬰兒出生後,才開始具備法律上的自然人身分
胎兒只是一團細胞、組織而已,沒有所謂人權的問題。66F 07/20 11:51
CAINPT: 某c真的蠻搞笑的,說依法未成年 不需理由就可以墮胎71F 07/20 11:53
chungrew: 這篇原PO的想法跟美國保守派想法比較接近。72F 07/20 11:54
所以美國已經開放到配偶與他人通姦 完全沒有損害賠償的問題了嗎?
基本上我的想法是 應該要給予救濟的管道 目前立法者的選擇就是對胎兒保障大於自主
如果要高談婦女應有自由墮胎權 應該要直接去廢除刑法上的墮胎罪...
如果只是把胎兒看成身體細胞的話,那其實很多法律制度都要改。
胎兒確實不是人 所以殺了胎兒不會觸犯殺人罪 是觸犯墮胎罪 而且其實母親墮胎
在刑法上的刑責其實很低 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已
q996786: 以現行法來說,推!73F 07/20 11:54
CAINPT: 然後請找個依據,就說講得太快了???有錯沒錯跟快跟慢不一樣74F 07/20 11:54
chungrew: 我個人比較認同自由派的論述,支持女性墮胎權。75F 07/20 11:55
kenyun: 把墮胎當成去巷口買蛋餅OK  但應配套醫療記錄與配偶知情權76F 07/20 11:55
piliwu: 法律上只有配偶權沒有啥鬼自主權,自由跟自主差很多77F 07/20 11:56
breakryu: 噁心的打臉78F 07/20 11:56
kenyun: 我完全不想結婚時遇到一個不能生的  原因是因為以前玩很大79F 07/20 11:56
piliwu: 胎兒在民法上是有權利的80F 07/20 11:56
lightingray: 懷孕墮胎搞得像網拍不小心買錯東西退貨一樣81F 07/20 11:57
CAINPT: 抱歉打錯 依法成年未婚82F 07/20 11:58
chungrew: 胎兒之權利能力為擬制而來,且有前提,以非死產者為限。既然墮胎了,胎兒即無出生問題,其它更無須討論了。83F 07/20 11:59
所以你應該認為應該拿掉刑法有關墮胎罪的所有規定跟處罰是吧XD
當然你要把胎兒看成只是一種個人身體的細胞我也尊重 婦產科醫生應該會很高興
arrfu: 中肯,護航的帳號這篇通通沒看到,好清爽85F 07/20 12:00
nasza: 之後是道德倫理的問題,只能說法律的規範其實是很有限的86F 07/20 12:01
neverfriend: 無法接受保護配偶胎兒權大於女性身體自主權 結婚把子宮也賣了?87F 07/20 12:01
你不知道你結婚 因為守貞義務 連陰道也賣了嗎 所以那就不要結婚不就沒事了
陰道 子宮 全部自主 包含財產權 身分權也是 ^^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7/20/2016 12:03:36
AtsukoErika: 樓上  你可以不要結婚
結婚有其權利亦有其義務  不懂的話 請不要結婚89F 07/20 12:06
crescentbell: 結婚算把睪丸也賣了嗎?91F 07/20 12:07
AtsukoErika: 婚姻不是兒戲  不是妳一個人的  不是妳想怎樣就怎樣92F 07/20 12:07
kenyun: 婚姻本就是各種妥協  不然妳拿走墮胎權  我拿走扶養權如何93F 07/20 12:09
AtsukoErika: 而且身體自主權就身體自主權  不用特別強調女性94F 07/20 12:10
happyennovy: 我也覺得有告知老公的義務, 不過這個在執行上有困難95F 07/20 12:11
neverlight: 古美門這次好認真耶XD96F 07/20 12:11
happyennovy: 配偶同意書的功能在於讓配偶知情, 但也讓配偶有一半的決定權, 是否有辦法修改成配偶有知情的權利但是沒有決定的權利, 要怎麼在實務上執行, 還要想想看97F 07/20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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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女一起來吃自助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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