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audzzz (Audrey)標題 [新聞] 家屬要求4官兵爬進船長靈堂 網友正反論時間 Mon Jul 4 01:17:36 2016
新聞標題:家屬要求4官兵爬進船長靈堂 網友正反論戰
新聞內容:
釀成雄三飛彈誤射大禍的4位軍士官,今傍晚至翔利昇號船長靈堂上香,船長家屬看到4人
抵達後情緒激動,雖同意4人進靈堂,但條件是要爬進去並瞻仰遺容,引起網友熱議。
認為家屬作秀作過頭的網友表示,「他們是軍人、他們是無意的、不要糟蹋軍人、敵人來
了誰保護你們」、「家屬難過就需要團團包圍羞辱別人,以達到個人爽度,再說這是傳統
文化」、「叫人像狗一樣爬進去也太超過了吧」、「國軍有必要做到這麼賤嗎?」
認為家屬是合理要求的認為「家屬的這些都很合理阿,又沒有逾越範圍」、「請穿上你們
的正式軍裝去死者靈堂前,就算家屬要你們穿著軍裝爬進去,你們也要有勇氣爬」、「這
幾個三跪九叩進去都不為過」、「在一些人的眼中,軍人的尊嚴比人的生命重要,真是感
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03/900134/
心得:
心得:
我是覺得這個要求雖然可以理解家屬氣憤,也可能是情緒上的發洩,但是有點過頭了,聽
過習俗是見不到最後一面的子孫才需要這樣,所以看了心裡有點沈重,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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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7.9
※ 文章代碼(AID): #1NUKYp9h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7566259.A.26B.html
→ kois: 看不起這家人3F 07/04 01:24
推 Ieri: 各退一步吧4F 07/04 01:25
推 BeStone: 想羞辱殺害自己至親的兇手正常 但這麼做觀感很差5F 07/04 01:26
→ ashkaze: 除非死者有托夢這樣要求,不然要求爬進去真的覺得過火6F 07/04 01:26
→ ashkaze: 更何況飛彈又不是故意針對那個船長,搞得好像國軍跟那個船長有深頭大恨似
仇8F 07/04 01:27
推 lword: 爬進去剛好而已 今天要是飛彈飛到對岸就開戰了13F 07/04 01:30
推 Sanish: 覺得過頭了,而且這樣做,家屬的氣憤還是沒消吧...14F 07/04 01:31
→ jeff0811: 似乎是搞錯了什麼.....
似乎是搞錯了什麼.....15F 07/04 01:34
推 mytoychiu: 爬進去靈堂是剛好個屁 跟洗門風一樣的陋習17F 07/04 01:34
推 lword: 不僅打死一個人 還讓國家蒙羞 沒叫他爬到總統府就不錯了18F 07/04 01:34
爬了問題就解決了?
※ 編輯: audzzz (123.195.17.9), 07/04/2016 01:35:45
推 mytoychiu: 爬了不用國賠我就贊同 但連這種見鬼要求都說得出口的家庭 可以預見他們會得寸進尺20F 07/04 01:39
推 tigerface: 家屬就正在氣頭上,這要求過分但跟一條命比起來已經24F 07/04 01:43
→ tigerface: 很輕了,阿兵哥不白目亂玩根本不會出人命阿27F 07/04 01:43
推 ForgerEames: 不知道家屬的原話到底是怎麼講的,但我猜他們的意思是『要嘛不進去,要嘛爬進去』,隱含的解釋是『根本不想讓四位軍士官進去』,因為一般人不可能會接受爬進去這種要求。29F 07/04 01:46
推 losebreath: 家屬可以憤怒可以傷心,但這樣不能如此羞辱人33F 07/04 01:47
推 tigerface: 而且一般人可能不太清楚漁船有多貴,動輒要好幾百萬
再加上船長被炸死,判賠個上千萬我都覺得不過分34F 07/04 01:47
推 OwO1103: 覺得剛好而已因為你的輕忽人家少了一個至親欸
覺得剛好而已因為你的輕忽人家少了一個至親欸36F 07/04 01:51
推 gkoiimd: 小英說的:這根本不應該發生!38F 07/04 01:52
→ asagao: 就氣憤之下家屬想盡最可能得以奮力羞辱人的方式40F 07/04 01:53
→ asagao: 那些軍官自己決定接不接受羞辱了 不爬 家屬也無法怎樣42F 07/04 01:55
推 songlala: 那乾脆立法好了,以後有錯可以要求別人下跪,因為對受害者有實質上心靈上的幫助,並對犯人有教化之功能44F 07/04 01:56
推 whattall: 看完上面一串 估計明天的新聞下標大概是: 家屬要求4官兵爬進船長靈堂 批踢踢鄉民反應兩極46F 07/04 01:58
→ asagao: 不到場致意鐵定遭受抨擊 但其實不必硬要進門48F 07/04 01:59
推 mag1021: 若我爸莫名其妙死無全屍 我不會要兇手爬進靈堂
我會希望兇手在我爸靈前用同樣的死相賠命51F 07/04 02:03
推 BeStone: 我覺得羞辱也算是一種私刑...53F 07/04 02:03
→ mag1021: 憑什麼我爸冤枉慘死還要體諒兇手 那誰來體諒我爸和我家人54F 07/04 02:05
推 zero00072: 照報導是兩邊應坐下來各退一步。但媒體這時隔岸觀火?56F 07/04 02:07
媒體在測風向
※ 編輯: audzzz (123.195.17.9), 07/04/2016 02:09:11
推 songlala: 有錯就懲處懲罰,交給法院走司法程序,要他們下跪家屬就有錯就懲處懲罰,交給法院走司法程序,要他們下跪家屬就不要求賠償了嗎?就原諒他們了?所以下跪的用處是?57F 07/04 02:10
→ realmd: 莫名奇妙,又不是故意的,過失致死該怎麼法辦就辦,那以後開車不小心撞死人,大家都來搞這套好了60F 07/04 02:10
→ nonocom: 把小白跟船長枉死互比不太恰當吧 動保人士畢竟不是親人更不是飼養者 對小白完全沒有感情 只是基於狗道站出來
虐死小狗跟軍紀渙散致人民於死的情況根本不能拿來比較62F 07/04 02:13
推 fdd545: 爬進去會傷害到他們人格權跟自尊?會吧 但跟人命比起來還是差多了,爬進去不能改變人死的事實,錢跟關幾年也不能阿 都是用來撫慰親屬的65F 07/04 02:16
→ nonocom: 如果一個國家落後到軍記形同虛設 卻在虐狗這種事口水戰很諷刺 哈哈哈68F 07/04 02:17
推 love38d: 只是打死一個人而已嘛,有必要叫軍官爬著進靈堂嗎?70F 07/04 02:23
→ kamelol: 事出有因,害人家破人亡,剛剛好而已71F 07/04 02:24
推 songlala: 人治的精神有夠濃的,那洗門風應該要立法一下,畢竟對撫慰家屬有極大的效用厂厂72F 07/04 02:24
推 cookie777: 我是不相信他們不想爬有誰可以逼他們啦74F 07/04 02:32
→ diaw: 家屬原本就不想讓他們進去!正在氣頭上,幹嘛選擇硬要進去!!75F 07/04 02:32
推 SweetLee: 又沒叫你一定要進去 不爽爬就不要進去啊76F 07/04 02:32
推 s7781090437: 人是不是軍官害死的?是啊!用刑法說詞叫做過失殺人。要不要罰有沒有罪?有啊!沒犯意難道就能裝無辜?那我今天只是不小心打死你家小孩,我也不過分就對了。民粹不要太誇張,風向不要帶的那麼難看。今天死的。民粹不要太誇張,風向不要帶的那麼難看。今天死的不是你家人,你們才能輕鬆在這上面嘴家屬77F 07/04 02:34
推 kellyy: 不知道爬了之後家屬是原諒還是更氣83F 07/04 02:34
推 BlowJob: 用爬的剛剛好...把一條人命玩掉84F 07/04 02:36
→ diaw: 之後一定有讓親友祭拜的時間,搶這時間去...頭七還沒過勒...86F 07/04 02:37
推 mytoychiu: ......民粹是主張爬進靈堂合理的人吧 要不然找爬進靈堂的法律依據嘛87F 07/04 02:42
推 fdd545: 依照法律他們也可以嘻嘻哈哈當作沒事一樣反正罰個錢關一下就好惹過失而已嘛,搞不好他們也樂得爬呢審酌犯後態度說不定可以少關幾年呢90F 07/04 02:49
推 jeff0811: 其實現場把人揍一頓都沒這麼過份93F 07/04 02:49
噓 n123456n: 我完全沒辦法接受,除非是自發性,否則無理由這樣做,錯誤的確造成,但下跪根本是灑狗血95F 07/04 02:51
推 sandy0717c: 爬進去沒必要吧......要嘛直接拒絕他們進入97F 07/04 02:51
推 miaomao: 覺得還好耶,要不要爬也是那四個人自己可以決定
之前新聞也不少犯錯的人類似這樣進靈堂,也沒網友抱不平98F 07/04 02:54
推 horizondrift: 家屬嘴臉頗呵,還想要死者國旗蓋棺耶,自以為偉人?不過就是個倒楣路人被意外打死,可以要求賠償道歉,但後面一些要求根本無限上綱為所欲為拿民粹做籌碼342F 07/04 18:33
噓 cfesun: 如果我還在當兵,看到軍人被這樣羞辱,打戰時我肯定捅台灣人民
用法律制裁沒問題,用私人心態去羞辱人又算什麼346F 07/0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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