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jun123rong (jun)
標題 Re: [新聞] 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
時間 Tue May 24 11:22:24 2016


※ 引述《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之銘言:
: 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
: 性侵女友還嗆聲「沒有我脫不掉的褲子!」
: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嘉義一名專科男學生去年與交往兩個月的學姊同床睡午覺
: ,睡醒後在床上嬉鬧,他嗆聲「這輩子沒有我脫不掉的褲子」,隨即壓制學姊,強脫其衣
: 褲性侵得逞。
: 學姊事後向友人吐露心事,友人替她舉發報警,警方依女方陰道有男方染色體、遭撕破的
: 短褲等證據將施男送辦。學姊供稱,案發前兩天晚上,施男曾睡她的租屋處,兩人同睡一
: 張床,但沒發生性行為;案發當天她邀請施男睡午覺,未邀約發生性行為。施男供稱,因
: 對方言語刺激,才以陰莖插入二分鐘「證明自己敢」,沒有真的要性侵學姊。
: 法官斥責,難道打鬧嬉笑時說「你不敢殺我!」即可將人殺害?不論女方是否主動邀請前
: 往租屋處,或有無挑釁,都不能侵犯女方的性自主權,不採信施男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
: 刑三年六個月。(葉國吏/綜合報導)
: http://goo.gl/eJn4iP
【更新】學姊邀他同睡一張床 然後就被性侵了 | 即時新聞 | 20160524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網友意見)學姊版《杰哥不要》!教育部去年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製作的性別平等教學影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會被性侵》,描述男學生流連網咖,被已婚男子「杰哥」騙回家性侵,沒想到就連學姊的邀約也不能掉以輕 ...

 
: 心得:這則新聞是否說明女孩要懂得保護自己
: 若跟男孩睡在同一張床上,還是不要隨意激怒對方的好?不然弄巧成真?
: 是說為何不是女方自己報警,而是友人幫忙報警
: 會是女方非常難為到底要不要揭發這件事嗎?
: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則新聞的?



☆雖然大家都查得到,但是還是註加一下,我id不想見光,勿轉貼謝謝☆




節錄幾點判決書裡面寫,而新聞沒有的



被害人稱甲 行為人稱乙


1.乙在侵犯甲的時候,先脫掉甲的上衣,然後綁住甲的雙手


2.綁完雙手後,乙整個人壓在甲身上讓他不能反抗


3.這件事不是甲報案的是因為,甲害怕社會言論的攻擊,害怕別人看她的眼神不一樣


4.兩人的關係,不是男女朋友關係,硬要說的話,由證人證詞推斷頂多到曖昧階段


5.被性侵時甲有強烈表達她的不意願(用力踹乙、告知拒絕等)








6.甲是在下午4點被侵害

  但在同日下午六點三分時,甲在臉書上寫"晚上陪我睡?:)"

  同日下午9點32分傳送一個哭臉圖給乙

  同日下午11點19分在臉書上寫"快來陪我""我孤獨寂寞覺得冷""陪我嘛"等




其他的我就不說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看判決書



女孩子請保護自己,男孩子請尊重他人


不討論對與錯,只是想說


3年6個月徒刑,可以毀掉一個人的一生,不論是男是女,自己都要想清楚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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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22.139
※ 文章代碼(AID): #1NGyZv1T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4060153.A.05D.html
edina: 3寫反了1F 05/24 11:24
哎呀哎呀,馬上修正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1:24:47
jameshcm: 6有沒有考慮原本是要發給乙男友,結果誤發給甲的可能性?2F 05/24 11:24
未可知
nuances: 第三點是不是寫反了3F 05/24 11:25
感謝提醒,己修正

jameshcm: ... 我甲乙也寫反了 @@4F 05/24 11:25

是不是..真的容易寫反

Sioli: 如果有6這種 為什麼會告成?5F 05/24 11:25

因為法律討論的是行為時

判決書裡也有就這點另外說明,但太長了就不轉貼了


AppleAlice: 性侵案件的判決書現在有公開了喔??6F 05/24 11:25
有喔,而且這個判決蠻好認的

libraayu: 6是哪招...7F 05/24 11:25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1:32:03
JayceLai: 6............8F 05/24 11:29
Loveholic: 要在哪看判決書呀?9F 05/24 11:29

你可以用GOOGLE查詢裁決書查詢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不過就在剛剛,它當機了

s505015: 呵呵
曖昧,還會傳孤單寂寞冷,陪我10F 05/24 11:30
ppc: 6 呵12F 05/24 11:31
Sioli: 好吧,有一種看了肚臍就要娶的FU....13F 05/24 11:32
AtsukoErika: 有6  還可以成立?14F 05/24 11:32
hugh509: .........有第六點還能成立!?     我現在頭皮發麻耶15F 05/24 11:33
s505015: 這可以告成太扯16F 05/24 11:34
makihara: 看完覺得女生該拿捏好分寸 男生該管好小頭17F 05/24 11:34
Sioli: 強了不當男友就告 這到底算....哪招啊18F 05/24 11:34
makihara: 現今的社會 男女都要保護好自己19F 05/24 11:34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1:34:47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1:38:32
s505015: 行為性,那譬喻一下好了,誰知道前面你是真不想還是假的20F 05/24 11:35
jameshcm: 判決書查詢系統被查到掛掉了... 他們出名惹21F 05/24 11:35
libraayu: 就以後事前請簽好合約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22F 05/24 11:35
s505015: 褲子破了,我也可以說你是自己撕的阿23F 05/24 11:36
season2011: 論  行房紀錄寄的重要性24F 05/24 11:37
ap909278410: 6是怎樣?25F 05/24 11:38
lovecatbaby: 看新聞就覺得.... 果然有626F 05/24 11:38
lili300: 若5為真 判刑就沒錯27F 05/24 11:38
AppleAlice: 有6還被判到三年半?! 真想看卷,一定很精采 www28F 05/24 11:38
ghghfftjack: 庫子破了誰撕得當然查得出來啊= =...29F 05/24 11:40
cutecutepig: 支持法官判決 雖然女方有6的行為會被檢討30F 05/24 11:40
ghghfftjack: 這案例兩造雙方都不同情...31F 05/24 11:40
kamelol: 查詢系統塞車了,好難進去><32F 05/24 11:42
s505015: 怎察,我可以說之前我碰過所以有指紋阿33F 05/24 11:42
vn509942: 真是奇妙的案例34F 05/24 11:43
Vassili242: 簽合約也沒用啦,可以說搞到一半就反悔不想搞,還是性侵35F 05/24 11:43
dxwinner: 查 【裁判字號】105,侵訴,137F 05/24 11:44
Loveholic: 支持法官判決,當下女生已拒絕卻還是強行硬上,以構成妨害性自主權38F 05/24 11:44
jameshcm: 乾脆叫嘉義地院把判決書連結分流放到首頁,才不會拖其他正常系統下水....反正判決書本來就是公開的40F 05/24 11:44
snowtoya: 其實司法院系統本來就常掛...我查10次裡大概有2-3次都跑不出來..- -不過我剛上去看,可以用啊42F 05/24 11:47
Sioli: 那就不要搞就好了啊  幹麻餓成這樣...44F 05/24 11:48
s505015: 支持,你怎知她拒絕,全部都是女方發言45F 05/24 11:48
Uingu: 記住 一定要有女上男下 記住啊!46F 05/24 11:48
snowtoya: btw 還好三個法官看起來都是男的,不然大概又會有女法官不意外之類的無聊言論吧47F 05/24 11:48
AppleAlice: 樓上哈哈49F 05/24 11:49
jameshcm: http://jirs.judicial.gov.tw  來喔,大家幫忙測流量...50F 05/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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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ia0920: 等等 第6點是不是寫反了??51F 05/24 11:49


又告訴人乙○於被告離開後不久,同日下午6 點3 分,在臉書上寫「晚上陪我睡?」,
後面並且附上有一個笑臉符號貼圖。並於同日晚上9 時32分則傳送一個哭臉圖案予被告。
又同日下午11點19分,在臉書上寫「快來陪我」、「我孤獨寂寞覺得冷」、「陪我嘛」
等語,足見告訴人乙○於事發之後並未即對被告產生厭惡或敵意


判決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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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sukoErika: 法官是兩男1女52F 05/24 11:50
coffee112: 原本還以為6是男生傳的=_=53F 05/24 11:50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1:53:43
Sioli: 果然還是男人比較了解男人?54F 05/24 11:50
goo1227: 6不應該... 但是男生不但強暴 還限制人身自由55F 05/24 11:51
snowtoya: 不過我剛看了下判決書,覺得大概可以理解法官的想法耶56F 05/24 11:51
yurihong1127: 6………57F 05/24 11:51
snowtoya: 我國中時曾自己一個人去加拿大,在那裡根本舉目無親,後來認識一個男生,我對他是完全沒有異性間喜歡的感覺,但58F 05/24 11:51
dxwinner: https://goo.gl/5gdkUP  幫分流60F 05/24 11:52
 
snowtoya: 因為人生地不熟,年紀又小,所以還是會跟他打電話聊天後來他曾對我毛手毛腳,當下我超驚恐,好不容易才脫身61F 05/24 11:52
cccchiang: 6...63F 05/24 11:53
snowtoya: 可後來...因為還是太孤單了,所以他打電話來我還是會和他聊兩句Orz..現在想起來真是單蠢64F 05/24 11:53
s505015: 你是被動接,他是主動找阿,可以混為一談嗎66F 05/24 11:54
snowtoya: 可是還是會找話題聊啊...
我不敢說告訴人和我當時一定是一樣的心態,只是想說判決67F 05/24 11:54
s505015: 你會再找他來陪你睡嗎
請回答69F 05/24 11:55
libraayu: 主動被動以及找話題聊跟陪我睡差很多吧..71F 05/24 11:55
snowtoya: 書的認定,我個人大概可以理解(但不代表告訴人也是如此)72F 05/24 11:56
eternia0920: 樓上別問了 不然搞不好又是30天73F 05/24 11:56
lili300: 等下 判決書上的文字明確可以說是被害人傳給加害人的只有那個哭臉吧?其他的訊息只說寫在臉書上 能確認是傳給加害人的訊息嗎?74F 05/24 11:56
snowtoya: 那是個性問題,就算現在我年紀X2倍,也不會叫男友陪我睡77F 05/24 11:56
s505015: 等等我說找你對你毛手毛腳的人78F 05/24 11:57
snowtoya: 而且其實說不定後來我也有主動打電話給對方,年代久遠其實我不太記得了,僅是對那種舉目無親、只想找人說說話的感覺印象深刻79F 05/24 11:57
kaffi: 第6點好奇怪82F 05/24 11:59
snowtoya: 我是要說,因為個性問題,就算是現在我也不會叫男友陪我睡,那時當然更不可能叫一個異性朋友陪我睡,但不能因此就100%推斷告訴人一定是自願的83F 05/24 11:59
st88201: 意思是受害者喜歡被告 但不想做吧@@86F 05/24 12:00
jameshcm: 為什麼判決書裡面會出現其他相關人的全名?范同學你紅了87F 05/24 12:00

隱私權問題..Orz

thenorth: 推,剛剛也想發一篇打到一半當機88F 05/24 12:01
coffee112: 覺得s的例子差滿多的,你在國外年記小,這個是主動…89F 05/24 12:01
thenorth: 補充一下,女方沒有提告也「沒有要錢賠償」90F 05/24 12:01
snowtoya: 我被性騷擾的當下確實很害怕,只是事後覺得好像安全了,91F 05/24 12:02
※ 編輯: jun123rong (114.41.122.139), 05/24/2016 12:04:34
snowtoya: 加上孤單無聊沒人能說中文,所以還是繼續跟他往來,但不92F 05/24 12:02
coffee112: 沒有提告??那這則到底是=_=??不懂93F 05/24 12:02
snowtoya: 能因為我和他往來,就認定當下被毛手毛腳是我自願的94F 05/24 12:03
thenorth: 是女方跟朋友傾訴,朋友報案的95F 05/24 12:03
snowtoya: 我不是本件告訴人,自然無法得知她內心真實想法,只是有96F 05/24 12:04
thenorth: 強制性交是非告訴乃論,所以其他人也可以告發97F 05/24 12:04
coffee112: s之後不反抗的話,男生會覺得可以軟土深掘98F 05/24 12:04
snowtoya: 時候人的心境並不是我們想的理所當然就是如何99F 05/24 12:04
snowtoya: prince你沒看懂我的意思,而且也沒看懂本案,本案女方是「在臉書上寫」,不能確定是對被告講...她私訊給被告的只有哭臉
再者OC,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女方和我當時心境一樣,畢竟我又不是她肚子裡的蛔蟲哪知道她在想啥?我只是在說我可以理解判決書裡所形容那種16歲(或未滿)、離鄉背井,會希望有人陪伴的感覺(即使那人先前傷害過她)301F 05/25 08:51
watercolor: 說不要就停下來 對男人來說原來這麼難 平權真的還很遠308F 05/25 14:30
steven211: 在意他人眼光...會不會是因為整個過程
看到男方帶其他女生 (吃醋
主動邀男生去她那邊睡覺 不只一次
在床上跟男方嬉鬧跟對方講 笑你不敢
被強迫性行為後 晚上又在FBPO文 空虛寂寞覺得冷要人來後來被男方冷落後(督後不理) 跑去跟朋友抱怨
朋友打抱不平跑去跟警察說(網友又一直說女生沒意告?
不過也許我自己看這事也有了多少先入為主不夠客觀吧
沒有要幫男方辯駁  只是覺得整件事真瞎309F 05/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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