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sh (wush)
標題 [新聞]學生吸毒…教官報警反遭記過2次 教育部解
時間 Tue Dec 19 21:25:05 2023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51769

 

桃園市一名翁姓高中教官接獲學生販毒、吸毒的通報後報警,後續教育局決議他記過2次,
並由教育部核定處分,理由是他未阻止毒品交易發生,讓學生陷入人身安全的風險。教育
部回應說,翁姓教官遭記過的原因是未依法通報,而不如翁姓教官所說是報警。


翁姓教官2019年接獲2學生通報,指有學生販毒、吸毒,翁姓教官報警後,涉案學生遭法院
裁定羈押。但學生家長向市政府陳情,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翁記過2次,教育部
核定處分。翁提申訴、訴願都遭駁回,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訴願、申訴決
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高等行政訴訟庭更審。


對此,教育部表示,報導內翁姓教官為教育人員,且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業務承辦人,應
熟稔相關規定,卻以Line私訊安排2位學生離開學校,到校外的毒品交易地點等待交易實現
,陷學生於人身安全的風險,導致無法保護學生,並讓學生違法行為加劇。


教育部認為,翁姓教官應依法進行通報,翁姓教官的行為未阻止毒品交易發生,還使學校
無法立即啟動學生輔導機制,以保護學生人身安全並落實通知家長之程序。

報導內容提到,翁姓教官認為依刑法告發應受吹哨者保護,教育部懲處記過2次應撤銷,教
育部說明,本處分無關翁姓教官報警的作為,是因翁姓教官違反「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
溯源通報作業要點」,應於通報後由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將情資以密件函轉警政機關,而
非安排學生至校外毒品交易地點,讓學生陷於人身安全風險中,故核予記過2次處分。最高
行政法院業判決教育部上訴有理由,廢棄原判決、發回原審高等行政訴訟庭,教育部將配
合後續行政訴訟必要程序辦理。


教育部重申「校園毒品零容忍」,依法賦予學校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積極通報責任,透
過提供檢警情資,溯源追查並阻斷藥頭侵入校園,同時加強情資通報者身分保護,使學生
及家長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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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ush 2023-12-19 21: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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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02992307.A.143.html
newererw: 零容忍 不可以報警 ...要通報 輔導大於法律 真是太1F 12/19 22:10
hsiu095: 毒品入侵校園時日已久,除了知情的教育人員要通報之外,政府為什麼都沒有積極的作為,這才是真正陷學子於危險的環境之中3F 12/19 22:36
ckwckw: 輔導超級有用6F 12/20 04:31
hwusuenn: 零容忍,然後毒品還是在不少學校盛行7F 12/20 07:21
doro0202: “同學,你販毒的事情已經被發現囉~我們不會報警,只是要跟你說販毒不好會影響前途,毒品會造成許多不好影響。如果有什麼困難的話一定要說出來,老師教官主任校長都會盡力協助你喔!答應老師,下次不要再賣了好不好?約定好了喔^ ^ ”8F 12/20 08:18
taristocrat: 原來輔導管的了犯罪事實 難怪一堆龍法官13F 12/20 08:32
oue: https://i.imgur.com/ei65pK0.jpg
看判決書 輔導對象指的是被派去當誘餌的學生吧
“無將未成年學生留在校內加強輔導以
保護學生人身安全並落實通知家長之程序,
足以構成「輔導服務學生,方法欠當,
有違失」、「執行工作或辦理業務,有顯著疏忽」
等獎懲要點所明定之懲戒記過事由”
怎麼會變成輔導販毒學生?14F 12/20 09:20
[圖]
Alan1988: 主要是因為讓學生去當誘餌吧,警察跟教官都該記過22F 12/20 10:18
cipherkey: 偉大的黨  又再次把解決問題的人給解決掉了23F 12/20 10:38
a9628806: 沒事沒事以後抓到就改成跟學生說我不會報警的喔,但我會輔導你
看看這些販毒小孩會不會理你24F 12/20 10:50
getwild: 不久前中壢發生警察要13歲女生當誘餌,結果被性侵27F 12/20 11:08
nearnature: 學校:教師配合警察辦案  記過處分 笑死人
樓上  警察叫人犯法釣魚那是警察違法  但這教官是當線民被學校記過處分  兩事不一樣28F 12/20 13:05
oue: 樓上 判決書寫教官在上課時間私訊學生
離開學校去當交易現場當誘餌
因此才被懲處 不是他當線民31F 12/20 14:50
eric7385: 推文一堆閱讀能力有問題的34F 12/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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