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ouvincent (Grind)標題 [新聞] 前桃園議員陳賴素美「詐領助理費785萬」 時間 Wed Aug 30 12:13:48 2023
前桃園議員陳賴素美「詐領助理費785萬」 一審判決出爐
11:442023/08/30
中時新聞網 劉詠韻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任職桃園縣、桃園市議員期間,涉嫌找人頭、低薪高報詐領助理費
,從2006年至2016年間詐領一共785萬餘元。事發後,陳賴素美坦承犯行,並繳回全犯罪
所得,桃園地檢署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昨(29)
日審理時,審酌她將錢大多用於選民服務,後亦全數繳回,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
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回顧本案,桃園地檢署調查,陳賴素美為桃園縣第16、17屆議員、桃園市第1屆議員,陳
賴素美認識傅姓房仲業者、姜姓殯葬業負責人、羅姓家管,明知道3人並非助理,卻仍用
作人頭,使議會將薪資、年終,匯到3人帳戶,共詐得723萬9750元。另,陳賴高報陳姓、
王姓、王姓助理薪資,共計詐得61萬9452元。
待每月議會將薪資匯入人頭、助理帳戶後,陳賴再自行提款,或者由人頭將錢領出給陳賴
,10年期間,詐領助理費一共高達785萬9202元,此筆費用也用作支付私人日常,以及政
治活動開銷。檢方認為,陳賴素美為民代代表,屬於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另,傅姓
、姜姓、羅姓雖非公務員,但是與身為公務員的陳賴素美一起犯案,也以共同正犯論,至
於其他助理則是不知道薪資被高報。
檢方當時考量,陳賴素美在偵查中坦承,並將犯罪所得全數繳回,請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
減輕其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83000245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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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yi: 16年立委沒有連任就傳聞是貪污2F 08/30 13:51
推 LSW1990: 哇!繳回救緩刑耶!反觀黑暗阿童4F 08/30 14:27
→ checcc: 還錢就緩刑變相告訴他們沒被抓到可以很爽5F 08/30 15:02
推 twdvdr: 坦承犯行,並繳回全犯罪所得。貪污安:司法迫害....8F 08/30 22:57
→ jerry1019: 淹腳目呀!撿起來而已,哪有貪?
大不了放回去嘛,那麼計較幹嘛。9F 08/31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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