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mowa (德國品質)標題 [新聞] 台南女餐廳摔斷腿開口索61萬 法院打臉:時間 Mon Mar 3 07:40:57 2025
台南女餐廳摔斷腿開口索61萬 法院打臉:不專心走路也有責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96660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張姓婦人跟家人到台南的庭園餐廳吃飯,走景觀橋時摔斷腿,她
認為餐廳沒做好安全警告,求償61萬元,但簡易庭駁回。張婦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
餐廳有管理疏失,但張婦不專心走路也有責任,最終判賠14萬餘元。
2022年間張婦與家人去新化區景觀餐廳吃晚餐,餐廳設有一座木製景觀橋,連接至庭園區
,橋尾端與地面間存有約10至11公分落差,且無警示標誌或欄杆。張婦指控,當晚環境光
線昏暗,她未能注意橋面高低落差,導致右踝骨折與肌腱炎。
張婦主張,她因傷須休養四個半月,期間無法工作,影響收入,所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賠償醫療費、工作損失40多萬,並要求精神慰撫金20萬元,合計61萬多元。
簡易庭認為,景觀橋的設置未違反消保法合理安全標準,且事故當時有多名顧客正常通行
也沒摔倒,監視器畫面顯示,張婦在通行景觀橋時,並非面向前方正常行走,而是側身行
進,並在橋面上低頭查看下方,且多次轉頭注視橋邊蹲坐的其他人,未專注行進方向。
另外,張婦側身下橋時,右腳先踏下橋下地面,左手扶住欄杆,但仍因重心不穩而跌倒在
地,所以簡易庭認定,她未盡注意義務,行走方式與事故發生有直接關聯,因此駁回請求
。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餐廳應該要做好安全標準,但是張婦在通行景觀橋時也有分心,也
應該自行承擔部分責任。最終法院適用過失相抵原則,認定張婦與餐廳各承擔50%過失責
任,改判餐廳應賠償1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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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94.51 (臺灣)
※ 作者: Rimowa 2025-03-03 07: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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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a0416: 提告後也有14萬賠償拿到,沒提告應該不會賠這麼多1F 03/03 07:43
→ u23cs: 賠~應該跟工作損失有關 (有醫生證明)3F 03/03 09:01
推 kogsww: 一定是沒把車顧好4F 03/03 09:17
→ njunju: 大概知道哪間XD5F 03/03 10:15
推 gootsai: 感覺現在開店到處都要貼標語警示6F 03/03 10:52
噓 hancash: 這麼多人走過,就妳有問題?7F 03/0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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