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miuri (讀賣)標題 Re: [新聞] 1句話炸鍋!台南女議員帶幼兒進議事廳遭酸 今天跨黨派支時間 Sat Mar 25 12:25:08 2023
※ 引述《freedomwing5 (我唯一知的就是我不知)》之銘言:
: 你好,在法學解釋方法上有文義性解釋,不知道您知不知道
: 是指藉由探求條文文字的可能意義,透過文字的意義來解釋法律。
: ※ 引述《Yomiuri (讀賣)》之銘言:
: : 我直接幫閣下查了。
: : 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71條:
: : (會場秩序之維持)
: : 議員及列席人員應遵守會場秩序。
: : 議員座位非議員不得入座。
: : 非議員不得入座,夠清楚了吧?
: 沒問題,超清楚
: 可是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
: 「入座」二字
有,我看到了。
: 然後我也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該議員的小孩
: 並沒有「入座」
https://i.imgur.com/2M4kTas.jpg
https://i.imgur.com/7rJNW45.jpg
坐在媽媽腿上不算入座喔?
: : 如果閣下要解釋女議員小孩沒入座,
: : 而是在旁邊獨自玩耍請自便。
: 對啊,按照法學方法文義性解釋
: 議事規則就寫「入座」啊,怎麼了嗎?
看起來就是入座了啊,怎麼了嗎?
: : 另外補充一條。
: : 臺南市議會旁聽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
: : (入場遵守事項)
: : 不得攜帶六歲以下兒童入場旁聽。
: : 當然,這條是針對旁聽者,一般就是民眾,
: : 如果民眾都不能帶6歲以下小孩旁聽了,
: : 我就不懂議員可以帶6歲以下小孩去質詢的邏輯在哪了。
: 不要把旁聽跟質詢混在一起講
: 抽換概念混在一起講以為沒人知道嗎
: 旁聽有旁聽席
: 規定上也寫明旁聽不能帶6歲以下兒童
: 可問題是議員不是去旁聽的啊
: 所以怎麼了嗎?
立這一條的目的不就是避免無法受控的幼童擾亂議場秩序?
普遍來說,對於公眾人物的標準會比一般民眾還高,
所以限制旁聽民眾帶幼童,
卻允許應該要專心質詢的民意代表可以帶,
邏輯上根本就是有問題,
抽換什麼概念?
: 用自己自創的詮釋方式去解釋條文的文義
: 然後抽換概念把旁聽跟質詢混在一起講
: 真的以為臺南版跟PTT都沒人懂法律喔:)
我從沒這樣想欸,
我相信閣下法律比我懂啦,
但我知道說話前應該要查證。
: : 嗎?
: : 李
: : 」
: : 場
: : ?
: :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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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49.93 (臺灣)
※ 作者: Yomiuri 2023-03-25 12:25:08
※ 文章代碼(AID): #1a7dUcO2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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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1句話炸鍋!台南女議員帶幼兒進議事廳遭酸 今天跨黨派支
03-25 12:25 Yomiuri
推 QS531: 以此邏輯 私菸走私變超買 公眾人物的更高道德何在?1F 03/25 12:35
此案我沒研究,
如果你能提出有力的論述,我同聲譴責。
→ QS531: 那我也提出疑問 小女孩的入座能算是出於本身意識?2F 03/25 12:38
你這句話不是更可笑?
所以妳是指女議員故意違規帶小孩進場?
推 tp6pt: 好了啦,党都定調要道歉,側翼可以下班了3F 03/25 12:40
→ QS531: 這次民進黨處理方式算是很明快 這樣才是得分的問政方式4F 03/25 12:43
再次強調,
兩議員對個人態度行為道歉是一回事,
女議員有無違反議場規則又是一回事,
請勿混為一談。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2:58:57
推 QS531: 違規?本來就沒規定說議員不行吧 只有旁聽者不行 無限上綱7F 03/25 13:01
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71條:
(會場秩序之維持)
議員及列席人員應遵守會場秩序。
議員座位非議員不得入座。
我都貼了好幾次了,
還沒看到我也是認了。
不然自己去查一下唄。
→ Dino14124: 民進黨這次馬上道歉,因為知道一定有一堆智障會繼續他們的表演,凹不下去嘻嘻8F 03/25 13:06
推 jcgood: 笑惹,這件小事幫黨護航四篇,私菸更嚴重反而沒在關心10F 03/25 13:07
→ bill321: 道歉是針對言論過激的部分
但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不是也有規定非議員不能入座嗎?(理解上應該是包含全部非議員的部分)13F 03/25 13:12
少見邏輯清晰的大大,推一個。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3:16:43
→ hiimnemi: 台南版很奇怪,別人關心台南議會的事,你也要管?私菸干台南屁事啊
議員道歉一回事,議事規則一回事,到底是國文差還是故意假裝看不懂?16F 03/25 13:14
某些人邏輯差成這樣,
我都快分不清是單純笨還是黨工小粉紅了。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3:19:02
推 bill321: 頂多說議會規則可以在訂的更完善一點,把小朋友這種特例拉出來補述20F 03/25 13:18
噓 UrFather: 都想快速道歉止血了 還有這種到處開戰場拉仇恨的 廠廠24F 03/25 13:35
推 bbadia: 違規不代表就可以隨意出言嘲諷,兩邊都有錯25F 03/25 13:36
兩位議員道歉了,女議員道歉了嗎?
推 bbadia: 另外台灣有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的權利保護是高於議事規則的法律位階26F 03/25 13:40
憲法也保障我有居住、遷徙跟言論自由,
所以我可以去住在臺南市議會,
會期間進去發表意見嗎?
推 Dino14124: 公約,噗噗XDD
最近粉粉都不太聽黨的話了耶,黨都定調的東西還是不願意放手,難道蔡賴真的又要網軍大戰了嗎28F 03/25 13:44
我又沒領誰的錢,要聽誰的話?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3:58:27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4:04:50
→ bill321: 可是兒童權利公約有講到帶小孩上班這件事嗎?只看到簽約國應提供一切適當措施保證父母均在工作之兒童,有權享有托育服務與托育設備之權利。32F 03/25 14:10
很多人講話習慣丟一句,要別人自己找答案的。
推 hebemike: 周議員早就在FB發文致歉了,但李議員哪裡道歉了?35F 03/25 14:20
我剛看新聞了,周有道歉,
李沒說道歉二字,
但有提到未來願意就發言持續改進。
希望你也能呼籲女議員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破壞議場秩序出來跟大家說聲不好意思喔。
→ lazioliz: 所以你上位法根本沒看啊
議會秩序那是主席說了算 主席都沒講話了你在這講一堆36F 03/25 14:21
議事規則都白紙黑字了還在主席說了算,
主席是依據議事規則來主持會議。
有點sense的都知道哪個位階高。
這麼怕別人抽絲剝繭弄清事實喔?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4:55:40
噓 sky7338: 所以全台南市知道議會開會在開啥的有超過40%嗎39F 03/25 14:50
所以你想表達你自己是多麼不關心市政嗎?
推 hebemike: 我沒必要呼籲誰啊,是你說兩位有道歉了…40F 03/25 14:59
我願意就我沒仔細看新聞內容而說錯部分致歉。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5:05:24
→ lazioliz: 有點sense就不會法條都沒看還發一堆廢文囉41F 03/25 15:04
歡迎你提供論述而不是只有廢言喔。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5:07:54
推 user1120: 這篇說得有道理啊,是不是敗票,是DPP自己去承擔的42F 03/25 15:22
推 rnazo: 推一下,有些人就喜歡把事情混在一起講43F 03/25 15:22
推 Danteva: 好了啦,多關心台南虐童幼兒所好嗎,都第幾間了44F 03/25 15:45
推 starport: 我覺得我同意樓主的論點
另外為什麼黨定調啥別人就要跟著一樣的觀點 有沒有這麼45F 03/25 16:06
誠心建議閣下去看眼科,真的。
推 QS531: 是是! 對綠不利的通通沒有研究 沒有涉獵 沒有興趣49F 03/25 16:09
啊我不是說你提出有力的論述我同聲譴責了,
你是提不出來喔?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6:16:41
推 xxyyzzz: 同意, 單純討論小孩能不能進議會, 規則也寫很清楚, 不知有人扯側翼私菸幹嘛? 明明就邏輯問題52F 03/25 16:31
→ lazioliz: 所以才叫你去看法條嘛 違反議事規則有犯法嗎
就跟你說主席說了算你也在那哈拉54F 03/25 16:33
所以你也認同女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了嗎?
那兩位議員要求把小孩請出去不是剛好而已?
你們這些人在哭幾點的?
推 jeross: 所以有些人說 台灣人 理盲又濫情 很愛情勒又講歪理56F 03/25 16:47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7:05:47
→ lazioliz: 要不要請出去你問主席啊 何必大小聲之後又來道歉57F 03/25 17:21
大小聲之後發現自己言論過激道歉不對嗎?
這不就是你們要的?
主席沒請出去也不代表就沒違反規定好嗎?
你闖紅燈被警察攔下,警察勸說沒開罰單放你走就代表你闖紅燈沒有錯?
推 hiimnemi: 別人關心A你看不慣就說怎麼不關心B,酸民到底多無聊啊,扯側翼扯私菸扯幼兒所,板上每次有不同意見,那些酸民的就扯東扯西,都不會就事論事,真的很無言58F 03/25 17:24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7:29:40
→ lazioliz: 違反議事規定有犯法? 主席說ok就ok你一個場外無關人員一直在那糾結別人家的規矩61F 03/25 17:48
無關人員?請問議員怎麼產生的?
我們選出來,然後領我們納稅錢的議員違反議事規則你跟我說不甘我的事?
那請問你們一直罵DPP執政不力是甘你屁事啊?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7:56:52
→ lazioliz: 選議員出來是要監督市府誰在管你議事規則怎麼樣63F 03/25 18:05
議事規則訂出來就是議員要遵守的啊怎麼樣。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8:08:05
→ lazioliz: 正事都辦不好在那扯議事規則 問你有沒有犯法又說不出來64F 03/25 18:08
…本來就是在討論議事規則啊?是你在扯啥正事吧?
沒犯法啊,有違規啊。
依據臺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6條第1項:
本會開會時,由會議主席維持議場秩序。如有違反議事規則或其他妨礙秩序之行為者,會
議主席得警告或制止,並得禁止其發言,其情節重大者,得付懲戒。 其懲戒方式如下:
1、口頭道歉。
2、書面道歉。
3、申誡。
4、定期停止出席會議。
看來依閣下邏輯是指違法再說違規無妨?
→ as5987: 凹這種事情只會讓人更討厭執政黨的65F 03/25 18:15
感謝示範何謂是非不分。
※ 編輯: Yomiuri (101.12.89.15 臺灣), 03/25/2023 18:56:38
→ lazioliz: 主席說無妨就無妨啊 你是主席?66F 03/2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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