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公告] 10/28 處置公告時間 Sun Oct 29 11:49:38 2023
主旨:#1bF8UPW5 案(二)之回應
案號:一一二年股申字第一零零一號
說明:
針對前一公告案中,諸多使用者對於板規的不理解,併該案違規人提出之申訴
(註一),
板主在此簡略回應如下:
一、累犯制度部分
在板規於四月
(註二)、五月
(註三)進行補充修正後,對於「處分累進」,目前只
有在違反同一板規的情況下,才會加重罰則層級。
就本次案件而言,如同各位板友所言,當事人才於九月十九日受到水桶三十日之處分
(註四),然而回顧當時的情形,違反的板規應是 4-5-3 (重複類似論述) ,與本次
違反的 4-5-1 (引戰) 在性質上有所不同,因此請勿以此相提並論,更不用說據此執
行累進處分。
二、事實認定部分
當事人不服違規的事由,略以「言論未針對任何人引戰」、「板主在回答不出所以然
的情形下,直接拿(其他)推文認定引戰,似事而非、強迫認罪」等語。
然以板主個人的角度而言:
1.張貼的「車禍圖」,內含死傷者血腥照,雖然可能為新聞報導的附圖、且經過報館
媒體局部打碼處理,但是在以股市為討論主軸的看板中,張貼此類可能會令不特定
多數使用者感到不舒服的內容,板主(群)得先行認定有相當意圖。
2.後續的文字敘述,除了「今天不喊,沒人會救你!」之外,時隔數十分鐘之後,尚
有「別再討論他了,越討論他越開心!」、「大聲罵出來!」等。就個人的觀察而
言,這些發言具備嘲諷車禍死傷者之嫌疑。就此類「消費災難」之行為,在道德上
儼然有所違背,因此堪認有引戰之情事。
3.不論是否有針對任何人,以「引戰」係指「將他人引誘至論戰中」等意而言,均得
作為處分之標的。且如今網路科技日新月異,對於此類文化之解釋亦隨時可能有所
變遷,因此板主自得依心證判斷發言內容是否適合存在。
三、「不受歡迎使用者」部分
現階段股票板沒有這種制度,然而就算真的推行了,在將任何使用者列入該名單前,
必須先進行嚴密的審查(即先決條件),以免損害其權益。請勿以看任何使用者「不
順眼」等為由,而要求板主(群)任意執行此等處分。
另,如認為股票板需有這種制度,請在股檢板提出「板務」文,並詳細闡述施行方式
以供參考。
以上僅為板主的個人立場,請勿執此與其他板主爭執。另針對本案,在案件當事人往組務
板展開申訴程序前,板主將不再予以任何回應。
註一:#1bFBoQhx (StockPicket)
註二:#1aJXqHdT (Stock)
註三:#1aSrFGS1 (Stock)
註四:#1b28kwJY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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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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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3-10-29 1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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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公告] 10/28 處置公告
10-29 11:49 laptic
推 Tashaa: 推 股版安靜30天 普天同慶1F 10/29 12:03
噓 a760714a: 笑屎!明明就影射鑽漏洞,報應拉 難怪航運賠屎2F 10/29 12:10
推 maxdi: 出現民進黨3個字就被警告,好可怕喔4F 10/29 12:12
推 rbull: 好可怕的是一直洗政治的無關推文5F 10/29 12:24
推 f204137: 4/30修改過版規那就沒話說了... 一個月後見6F 10/29 12:26
推 maxdi: 說40年房貸就是個悲劇就被水桶,不覺得誇張嗎7F 10/29 12:31
→ laptic: 水桶的是發文者,不是推文的,請不要搞混8F 10/29 12:32
→ z7956234: 4樓乖乖蹲在八卦版,不要出來丟人現眼10F 10/29 12:38
推 tttt0204: 不受歡迎名單至少確定一個人就是了..13F 10/29 12:45
推 kukukuma: 強力贊成推動第三條,「建立不歡迎名單」14F 10/29 12:45
推 maxdi: 好自在,側翼加大保證防漏,看好衛生棉概念股,明天開盤買爆寶僑。16F 10/29 12:59
→ z7956234: 假日網軍也上班,真辛苦,不過說到底有錢賺就好18F 10/29 13:09
→ rbull: 低端的洗文網軍哪懂產業19F 10/29 13:23
推 ab4daa: 沒錯 來這就是要賺錢 不管是當網軍還是玩股票20F 10/29 13:28
推 momo8140: 這人真奇葩,搞到眾怒還不覺得自己有問題21F 10/29 13:45
推 addy7533967: 不受歡迎名單現階段爐主也只有一個人,要讓整個板大多數人都討厭也是很難
a33還有學習能力,那個直接從幼稚園就停滯了
行為跟我家那兩隻差不多22F 10/29 13:46
推 fakelie: 網軍刷文賺不了大錢 來炒股辣!27F 10/29 13:57
推 joeboy: 請問一下黨跟政府的差異是什麼呢?31F 10/29 14:09
推 vncss: 違反就違反 還以為言論自由喔 笑死 某y還是下去吧你32F 10/29 14:14
噓 a760714a: 不知道以為是反社會人格?從小被霸凌?33F 10/29 14:16
推 Tashaa: 做一個人被圍剿成這樣也是另類成功了吧 XD 笑死35F 10/29 14:30
→ qa1122z: 所以被水桶就可以瘋狂檢舉別人引戰嗎?
不檢討自己貼受傷機車騎士壓在汽車下的照片來嘲諷有什麼問題?笑死
先亂貼照片開嘲諷,被水桶就狂檢舉當抓趴仔,這種人品?笑死46F 10/29 17:35
※ 編輯: laptic (180.74.69.171 馬來西亞), 10/29/2023 17:41:24
推 kukukuma: 濫訴應該要訂定罰則,不然版主會累死51F 10/29 17:39
→ laptic: 增加一些文字52F 10/29 17:41
→ kukukuma: 設黑名單還有偷偷解除看人家在講什麼,笑死53F 10/29 17:41
→ laptic: 濫訴已有板規 3-10 可對應,無需擔心54F 10/29 17:42
→ qa1122z: 板主該怎麽處理就處理,被水桶哥不會哭的QQ57F 10/29 17:48
噓 vvnews: 嘻嘻 猴子水桶58F 10/29 18:03
→ kukukuma: 提醒有被反檢舉的版友,可以到檢舉版表達自己的意見,以免造成濫訴,謝謝61F 10/29 18:08
推 qa1122z: 窩不會讓板主為難,已經被YU具名檢舉,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63F 10/29 18:11
噓 superamd: yu酸大聲喊出來 yu被桶爽不爽 股版安靜爽不爽??65F 10/29 18:20
推 may0723: 才桶30天,這種猴子應該桶個30年66F 10/29 19:06
推 haha7456: 都去要素食便當吃了 還在裝賺翻67F 10/29 19:15
噓 goodjop: 不要說話就不會被桶 我相信他寧願被桶XD69F 10/29 20:35
噓 jay0125: 被捅就乖乖進去啦 少在那邊==70F 10/29 20:36
→ guilty13: 你們因為30天而開心,我卻因為30天而感到難過72F 10/29 22:18
推 momo8140: gu大要犧牲自己換對方一年嗎73F 10/2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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