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ngtsien (冰餡)標題 [公告] 板規2019.2.17 板務討論暨檢舉與推薦區時間 Sun Nov 12 04:05:51 2017
【PokemonGO 板規】
本看板為PTT的PokemonGO板,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規範,
看板使用者不得因未知相關板規或自行刪除內容而免卻責任。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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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板旨總則..................03
二、使用規範
2-1.文章類別..............04
2-2.文章回覆..............06
2-3.文章規範..............07
2-4.文字規範..............09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11
三、其他事項..................13
板規修改歷程..................1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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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板旨總則
本看板為《Pokémon GO》手機遊戲之專用討論板。
本遊戲由Nintendo授權,Niantic進行營運及開發,
於2016年8月6日正式開放臺灣地區。
有關遊戲內容、公司情報、相關新聞、二次創作……等等,
皆可於本看板發表文章。
任何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予以水桶若干日或退文處分。
文章內若有違規疑慮,板主將會於文章前做S標記僅示此文已被關注。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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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規範
2-1 文章類別
本看板之預設類別為以下八類,可使用自訂非預設類別之文章分類,
但不可不將文章分類或使用錯誤分類,
違者板主將代為分類或不處分刪文。
[閒聊] 與板旨相關之話題皆可用此類別。
[發問] 與遊戲相關之疑問皆可用此類別。
需註明已爬過哪些關鍵字,
違者初犯刪文,再犯水桶7日
[討論] 與遊戲相關之討論皆可用此類別。
[心得] 與遊戲相關之心得感想皆可用此類別。
[情報] 與板旨相關之新消息
需用此類別發文,並
需於文內附上情報來源網址或圖片,
未附來源之情報文板主得以不實情報論刪除並水桶3日,
非屬情報文而誤用此分類之情形亦同上處分。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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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團] 徵求其他板友一同進行遊戲
需用此類別,創立私人群組亦同。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
*其中神秘盒子揪團文發文CD時間,配合遊戲內盒子開啟CD時間
[健檢] 遊戲內之PM詢問去留
需用此類別。
7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
[發錢] 文章內若有發錢限用此類別。
且單篇最少需發1000p(稅後)以上,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公告] 限定板主使用,任意使用或回覆者,依照鬧板處理,水桶30日+文章退回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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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文章回覆
使用回文功能之文章需與該討論串原文相關,而不受文章標題限制。
討論串之回文若過度偏離板旨,板主得不處分鎖文或刪文,
並可視情況公告禁止該討論串回文。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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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文章規範
所有文章內容至少須滿
50繁體中文字,且不得為一行文(電腦觀看),
不含網址連結、簽名檔、轉錄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
若違反以上規定,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且視情況水桶7日或14日處分。
2-3-1.發錢:發錢文每篇最少需有1000p(稅後),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但文章有
嚴重違規或明顯鬧版,會於作者發錢完後,
視情節依板規處份。
2-3-2.新聞:新聞轉貼每人每日限一篇,
需附上自己討論內容至少30字,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3.洗板:板主(群)認定內容過度空泛之文章,或同性質文章或推文大量重複貼出,
以及違反以下任一無意義文章條款(※)者,
若為初犯,刪文並水桶3日為警告,
累犯者,得刪文並水桶14日或30日,
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日記文:個人偶發事件之少量文字紀錄。
感覺文:無一定數量統計之毫無根據的言論內容。
幻想文:無討論基礎之下對遊戲內容任意預期或揣測新增事項。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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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被板主標註s,並於該文註明列為觀察名單後,
若該文於發文後12小時內未累積到不同人20推文以上,
即未達討論度標準,刪文處份。
註:在文章下面發表與文章內容無關之推/噓文達三次視為違規
2-3-4.閒聊:閒聊文章同一人一個月最多5篇(以第一篇日期起算),
自刪或被板主刪
文亦佔額度。
2-3-5.問卷:私人問卷發表需先知會板主,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
2-3-6.app :發表自製app需先知會板主,
並說明是否付費下載或應用內購及含廣告與否,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3-7.公投:欲使用「活動連署」與「記名公投」功能發表文章者需先知會板主,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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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OP文:置底已有相關集中討論串,
或同情報已有他人先行貼出,後貼者未有更詳細的補述時,
得不處分刪文。
※另遊戲內冷知識類型等疑問,30日內若無相關文章則不以此規定刪文。
2-3-9.轉錄文: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轉貼、複製文章或連結。
一經檢舉,並查明屬實將刪文,再犯水桶 14 天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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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文字規範
2-4-1.禁止發表任何不當之圖片、文字、影片等,
如:限制級、性暗示、裸露、團體或種族歧視、血腥及暴力等。
違者水桶30日。
2-4-2.禁止對人、團體以任意形式之人身攻擊、謾罵,蓄意引戰等,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30日。
2-4-3.本板禁止 使用/討論/推廣 模擬器、Fake GPS、分享帳號、修改遊戲數值之軟體
、複數帳號、需要登入PMGO帳號之非官方程式,
使用多重帳號、分享帳號水桶7日,其餘違者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非更動遊戲內容之輔助app不在此限。
需登入遊戲帳號之網頁及輔助app不禁止,但不鼓勵使用。
※分享帳號違規定義:將帳號分享給位在不同地點的他人遊玩
2-4-4.
嚴禁公開
任何涉及現金交易等行為。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並退文。
2-4-5.禁止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修改他人推文,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違者水桶14日。
10.
-
2-4-6.有蓄意誤導他人之言論嫌疑者,
經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14日。
註:非官方情報等內容農場文章,皆視為誤導文。
2-4-7.禁止發表廣告連結、紅利連結、營利連結等可取得私人利益之連結,
公開募款帳號情形亦同,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4-8.經板主判定有蓄意鬧板行為者,
得永久水桶且依發文有無予以退文處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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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
本板原則上不禁雷達討論,
但只要是遊戲本體以外的其它輔助應用,皆不鼓勵亦不推廣。
考量到雷達類輔助應用的特殊性,在官方發表相關聲明之前,
特以以下事項規範本板雷達討論:
2-5-1.禁止討論「如何製作雷達」。
2-5-2.禁止討論「雷達是否為外掛」/「使用雷達之對錯」等類似議題。
2-5-3.禁止帶有比較性質的討論「有/無雷達帶來之遊戲影響」。
2-5-4.禁止發表「以雷達為主體」的app情報與文章。發表自製雷達不在此限。
2-5-5.禁止討論「需登入遊戲帳號」之雷達。
違反以上情況皆刪文水桶14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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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下情形為避免疑慮,另外說明以下為允許範圍:
1.分享「由雷達獲得之情報」相關圖文
2.分享「自製雷達軟體」(需符合2-3-6)
3.討論「聯播情報軟體」
<吵架條款>
於推文中,爭論與板旨無關之事,且造成板友閱讀困難者處水桶 7 天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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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項
3-1.複數違規時使用罰則最高的懲處,但
累犯者罰則加倍。
3-2.檢舉時間超過事發時間7日得不受理。
3-3.受處分者若對板主判決不服,可先請板主寄還被刪除之文章至小組申訴。
3-4.不同帳號經站方查證為同一使用者,適用板規之所有限制事項。
3-5.其他板規未提及之事項得依站規處理。
3-6.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初犯處水桶 14 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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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修改歷程
2016/09/02
#1NoJMCwl 初版板規
2016/09/26
#1Nv_NT-t 二版板規
2016/09/27 [修改] 2-4-3 2-1 [新增]2-3-6 3-2 2-3-7
2016/10/12 [追加] 板旨說明 2-3無意義文條款 [修改] 2-1
[新增] 2-5雷達條款 2-4-7
2016/10/18 [追加] 2-3內文基本規定
2016/11/03 [追加] 2-1情報文敘述
2016/11/12 [追加] 2-5-4廢除 暫以隱藏不顯示
2016/11/15
#1OAfdOA0 三版板規
2016/12/05 [修改] 2-3-3敘述 [追加]2-4-3可依情況退文 [新增]2-4-8鬧板永桶
2017/01/19 [追加] 2-3-7追加但書
2017/03/26 [修改] 2-4-4 2-4-7罰則內容
2017/07/01
#1PLxAuvV 四版板規
2017/10/18 [修改] 自刪不免責 變更分類 2-3追加 2-3-1 2-3-3 2-3-4
2-4-1改為不當並加但書 2-4-3 2-4-4 2-4-6
2018/5/13 [修改] 檢舉區禁止非關板務推文,2-4-3 追加 2-3-9
2019/8/26 [追加] 發問文以及2-3-3推文洗板說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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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追加] 吵架條款
本公告不溯及既往,在此板規發布前之文章,依該時段所屬板規處理。
但若文章於本板規發布後修改,板主得視嚴重違規內容予以處分。
另推文違規則依時間判斷處理。
如有任何板務相關討論、檢舉或推薦文章皆可於此處提出。
本篇亦會視留言情況不定期清理推文。
本檢舉區禁止閒聊以及爭吵,違規者視情節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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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2.246
※ 文章代碼(AID): #1Q1rWZlG (PokemonGO)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kemonGO/M.1510430755.A.BD0.html
未達
噓 satan04: 使用者aaronshell閒聊文超貼 3/17以來已po四篇閒聊文4F 04/03 01:09
用月份計算
噓 colan8: ...我的檢舉推文是要不要處理 斜線搜我ID 謝謝妳喔 冰冰5F 04/03 14:47
→ satan04: 歡迎去組務檢舉板主瀆職6F 04/03 15:25
推 colan8: 推文寄信都不處理 搞毛用 嘖嘖 我被黑惹7F 04/03 17:09
會處理
未達
→ keith291: 過了快兩個禮拜 請問之前回覆的信件有下文嗎9F 04/04 15:48
※ satan04:轉錄至看板 Sub_GMobile 04/06 00:10
→ i8067: 更正aaronshell是2-3-4
#1QoMdY9f isc0218 2-3
檢舉三件 處理兩件 請問留一件是要? 還是你也是沛隊?18F 04/07 10:51
→ satan04: kids1991 2-3-3 不得自刪免責24F 04/18 15:18
情報錯誤當事人也已自刪,非誤導
該篇當初就收入精華區跟文摘了喔
→ Eide: 同上,補一個2-3-334F 04/22 15:24
推 urldream: 那篇原po一直有更新,但是文摘和精華區會看不到更新內容35F 04/22 19:16
→ bingtsien: 文摘跟精華區就有這壞處我會在收錄一次,另外收錄文摘就有包含M文功能了,是刪不掉的36F 04/23 12:18
推 i8067: #1QtU5Hu1 maniaque coobiller 2-4-3 教唆 推廣
如果這個桶不了 那大家以後都這樣鑽就好了38F 04/25 10:24
maniaque 未達
→ tearsslip: 三人超夢紀錄回文的i大,已偏離原討論,而且2-4-2蓄意引戰了吧,什麼情況都不討論就說別人實力不足佛系訓練家不去做
抱歉,是lik大41F 04/27 08:54
文章內容滿有誠意的,若該作者下次仍未爬文就會處理
未達
噓 celibate1925: 實在不能苟同什麼叫有誠意 況且該作者早就是累犯了還要等下次處理?53F 04/30 07:36
先前的文章討論大家包容新手,並不能稱累犯,這次2-3-3
未達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5/08/2018 23:14:32
推 celibate1925: #1QxMjUKA(PokemonGO) ephesos的推文不算人身攻擊嗎68F 05/08 23:35
→ bingtsien: 我認為不算,我會跟其他版主討論看看類似情形
再回覆到版上69F 05/08 23:55
→ justjimmy: 建議貴版版主修改洗版文相關規範,"未達討論度"這個判定方式太過搞笑,況且在玩家日益減少、沒什麼新玩法推出的情況下,當初設定的12小時內20推已不合實際,這樣的規範只會造成寒蟬效應,讓玩家更不想發文而已。
另外想請問洗版規範中,版主(群)認定洗版文,版主群是用多數決決定,還是要全部都同意才算洗版文?71F 05/10 14:34
→ satan04: 現在只有一個板皇 沒有其他板主77F 05/10 22:41
推 Nern: 寒蟬效應發生不是去年5月的事了嗎78F 05/10 23:17
→ justjimmy: 那版主在上面5/8號的"我會跟其他版主討論看看"的推文,是要跟???討論...傻眼耶79F 05/11 01:42
推 i8067: 你沒看他手上拿著千年積木嗎?81F 05/11 03:58
→ satan04: 基本上以目前遊戲內容來說 討論度不高很正常吧
不過那條板規的確是得改 至於板主跟什麼隱形朋友討論就..82F 05/11 12:13
→ justjimmy: 不同版有不同版情 跟其他版版主討論的用意何在?
再說了,既然現在只剩一位版主,那麼洗版文的認定是否應該跟著改用其他客觀的方式作認定 以避免版主個人好惡影響執法公平性的可能性存在
以上兩點建議 請版主審慎考慮85F 05/11 14:43
看清楚文章好嗎?上面檢舉引戰我說會去跟其他版主或是小組長討論,用意何在你想不出來我也不勉強
另外請教他人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又沒說其他版怎樣我就要照做
你提的我也會再另外回你,別這麼緊張好嗎?
→ justjimmy: 1.檢舉人檢舉的問題是"人身攻擊"而非引戰
2.我哪裡沒看清楚文章了,我回應你 版情不同 有問題嗎?還有,跟別版版主討論 跟 跟小組長討論 這是兩回事
是一開始就沒講清楚好嘛...
^你92F 05/11 18:26
是我打錯了人身攻擊(O) 引戰(X),上面我也不改了
另外不管版情一不一樣,不同版版主之間互相討論版務是行之有年的事情
※ 編輯: bingtsien (140.112.212.246), 05/11/2018 19:27:23
推 sup5566: 其實討論如何處置這的確是很正常,而且也不必特別提出來本板只有一位板主,他做出的決定是由他自己負責的
至於私底要去去請教誰誰誰,這不必報告
另外就未公佈實行的罰則,且未列入板規內容,誤桶i8板友希望板主也能向這位板友致歉97F 05/12 12:44
推 AllenSue: 目前還沒取得完整共識請再等等,不好意思請見諒。1299F 10/02 16:31
推 AllenSue: 針對9/15提出疑問,下次若再有類似情事會速公告停止討論,其餘作法不變。若當事人再爭執則以吵架條款論處,謝謝1301F 10/22 01:01
推 yyd: 18611 2-31303F 11/0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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