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vking (1864)標題 Re: [新聞] 黑熊學院成游擊隊?陳永康提醒非軍警青時間 Wed Nov 22 20:07:37 2023
對有些似是而非言論感到沮喪跟不耐。
例如:
#1bMj_ha9 (Military)
https://i.imgur.com/sI4ZKLX.jpg
黑熊網頁拉到最下面,
就清清楚楚揭露公司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https://i.imgur.com/SzAK36T.jpg
既然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那就不是內政部管轄,
而是經濟部範疇,
所以上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查詢,
即可獲得公示資料。
https://i.imgur.com/DDWshdp.jpg
為什麼是「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應會有許多人感到懷疑或好奇,
如果稍有涉略商法,
應該不免感覺驚嘆。
過去「非營利團體」資金來源都只能靠捐贈勸募,
例如在地溝油事件之前,
如果有目標在於維護食安的非營利團體,
他們資金除了靠本板噴到死的左膠捐款,
找統一、味全等大型食品公司捐助,
可能性跟可獲得資金都不大,
甚至,捐助可能附條件,
就算不附條件,
但你能期待受捐助團體督促監督捐贈企業嗎?
故開始有NPO轉型為社會企業,
透過銷售商品來達成經濟自給自足,
例如公平貿易NPO轉型成公平貿易社會企業,
自己銷售公平貿易咖啡來維持團體運作,
而不用仰賴捐款捐助。
台灣現行公司法第1條1項固然仍明定「公司以營利為目的」,
然而前幾年第二項修訂為「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
所以現在台灣的公司除營利之外,
亦得兼採「公益」,
這就是法學上所稱的「兼益」公司。
或許會有人說,公益應成立人民團體,
但我國法人區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又可分為人民團體、跟公司,
基於資金永續,
所以當初看到黑熊名稱為「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才會覺得很棒。
至於黑熊學院,應可理解為商標,
權利主體是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而這張沈伯洋的圖,
https://i.imgur.com/pkkAG00.jpg
我個人理解應是沈把想法圖像化,
有些人拘泥民防跟軍事如何轉換?
但這部分在他原文就有如此說明:
https://i.imgur.com/T9Szowt.jpg
他原文提到,第五縱隊出現算不算開戰?
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
「第五縱隊」定義為何?誰來定義?
其實這應該是滿深沉的疑問,
畢竟所謂第五縱隊即對台灣有敵意行為的人,
不應僅侷限外國人而包括本國人,
而怎樣的行為應被稱為敵意行為,
這都需要法律加以明定;
倘若本國人實行法定的敵意行為,
究竟是屬治安事件而僅交由警察處理,
抑或處理過程中可交由軍隊支援或接手,
這些確實都需要立法加以明確性。
最後,依民防法規定,
除現役及受召集軍人以外,
凡高級中學以上學生至未滿70歲者,
都應參加民法編組(民防法第5、6條)。
既然如此,參加民防團的人民,
有什麼基礎技能,又要去哪裡學得技能呢?
這想到以前台灣軍隊救災,
就是一個人一個臉盆一把掃把鏟子,
往往流於形式而無效率,
固然有私人願意教授民防技能,
人民願意付費取得,
但若能有誘因讓人更願意參與,
諸如費用扣除額,
這都是需要立法才能達到目的。
所以,實不明白黑熊有何批評之處,
有其如何施行本來就是動態調整,
倘如有更多類似團體,
反而台灣能有更多民防技能的人民;
而民防的主管機關雖是內政部,
但平時國防部也需要會同督導執行,
戰時則是協調運用民防團隊支援軍事勤務,
邱國正應該是要理解民間現在正在做什麼,
以利未來協調運用,
倘若民間提供的技能欠缺或不完備、不正確,
國防部則應該協調、協助主管機關跟民間團體改善,
而不是在新聞上放話,
反更突顯國防部本位主義,
甚至放話者心態更是可議。
※ 引述《kuoyipong (petohtalrayn)》之銘言:
: https://reurl.cc/6Qm4WM
: Puma Shen
: 今天接到聯合報的電話,問了我對昨天國防部的評論。總之我還是強調,黑熊的任務是
強
: 化民間後勤的能量,要讓國軍在前面作戰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這就是民防的任務:維
持
: 生活的機能,不輕易感到恐懼;理解戰爭樣貌、學會自我闢謠、能夠自我保護,進而保
護
: 身邊的人,並且支持國軍。這些都是我們這兩年來不斷宣導之事,也從未改變。
: 雖然民防負責最主要是內政部,國防部是國防,但是國防跟民防中間一定要有良好的合
作
: 跟對接。這也是為何一定要有良好的轉換機制和溝通橋樑。
: 最後,在台灣面臨混合式威脅的同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專長,民防有災難防治的專業
,
: 國防有軍事的專業,而針對認知領域有資訊與心理領域的專業,更不要講說中國擅長的
法
: 律戰,一樣也需要法律專業。不同的專業不用拿來比較,反而是要彼此合作,才能夠應
對
: 台灣面臨的威脅。大家多對話,這個社會才會強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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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4.18.39 (臺灣)
※ 作者: zivking 2023-11-22 20:07:37
※ 文章代碼(AID): #1bNUyBSf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00654859.A.72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黑熊學院成游擊隊?陳永康提醒非軍警青
11-22 20:07 zivking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1/22/2023 20:09:39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1/22/2023 20:15:25
推 jobli: 所以他們是公司,所以沒有真的作實質民防工作沒問題啊,但一直宣傳自己有作,算是一種廣告嗎1F 11/22 20:38
請釋明何謂「民防工作」?
※ 編輯: zivking (49.217.196.145 臺灣), 11/22/2023 20:43:55
噓 design0606: 釋明 自己沒手不會查 民防法民防法施行細則翻過沒3F 11/22 21:04
呵呵,既然你願意代打,J大不一定會感謝你!
借dising0606的答案,請Jobli舉證黑熊及puma何時說過黑熊有宣稱他們有做民防法第2條
的工作?
推 h80733: 民防法定義包含的內容就是民防工作囉
你要用「社會企業」觀點跟人爭「民防工作」本身就輸了….4F 11/22 21:09
你有造謠歷史,不需要跟你討論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18:40
推 h80733: 是喔 證據呢?7F 11/22 21:20
推 smena: 其實所謂社會企業也只是模糊的名詞,你可以是大社會小企業也可以是小社會大企業,一般文教業也多有成立不同團體互通有無的情況,大體上重點還是商品而不是這些官方登記8F 11/22 21:20
你可以google兼益公司、社會企業,我懶的從頭教起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27:45
噓 h80733: 那我也不用跟你客氣了12F 11/22 21:28
→ bellas: 固然有私人願意教授民防技能=》教啥?請問?
就這篇 不往回追 教啥?您說民防技能 我應該沒看錯吧 有收費13F 11/22 21:32
噓 h80733: 民防法規定 民防負責單位是誰? 難道不是內政部、地方政府? 民防基礎知識去哪學? 要求負責單位開課啊? 叫民代去推啊? 社會企業想推,可以找負責單位合作啊? 講的好像沒有負責單位,所以黑熊才要出來做事?
邏輯先後順序都搞不清楚?16F 11/22 21:35
→ bellas: 需要立法才能達到目的=》您自己說的 需要立法 所以請先有法 不然不能達到您所要的目的22F 11/22 21:36
其他看沈臉書,講的應該是罪刑法定跟法律明確性原則,法治國家都需要法律作為準繩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38:44
→ bellas: 打這麼長一篇 藏目的在裏頭 教民防24F 11/22 21:37
噓 design0606: 他連建築師敢訴願當證人去抗辯這種說法都說得出來了25F 11/22 21:38
哎呦,工人都好意思說他整天處理建照審核吹牛了!
→ bellas: 我不往回追 您這篇請問重點在甚麼?一大堆字 把目的藏裏頭含糊其詞26F 11/22 21:40
試問哪裡含糊其辭呢?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42:13
推 kkttaipeityy: 社會企業很棒啊,但社會企業就不是民防團體啊XD黑熊是民防補習班,民眾願意自費學習當然是好事,但說自己做的是「民防」就會碰到民防法定義的問題。民防團體有嚴格定義,黑熊立意良善,但一直誤用民防的字眼28F 11/22 21:41
→ bellas: 戰時當依何法?拿平時用的來混過去33F 11/22 21:42
11/22 21:42
教授民防技能,不是民防工作,更何況民防法是公法,也沒有法律條文授權委託私人執行
。這就是為何要問Jobli何謂民防工作,請他舉證黑熊何時宣稱有執行「民防工作」,否
則,在我看來,就是造謠!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45:18
噓 h80733: 民防法不熟嗎? 民防工作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平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督導執行。 國防部只是督導, 你叫怪國防部怎不協調?36F 11/22 21:43
→ bellas: 整篇最後就說教民防 您拿一堆人教的還是民防 還要收費39F 11/22 21:44
教授民防技巧,本來就法無禁止,而且你到救國團報名瑜珈土風舞不用付費嗎?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47:11
推 ntnusleep: 戰時由國防部協調中央主管機關運用民防團隊42F 11/22 21:46
→ bellas: 前面一堆不重要 您說依法收費教民防 戰時應依何法?43F 11/22 21:47
https://i.imgur.com/sQTVs0d.jpg
戰時要怎麼運用,這是國防部權責,所以puma進國會,對法律人而言會有很大期待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50:29
推 ntnusleep: 不過民防法第五條是"經遴選參加"而非應參加45F 11/22 21:51
第五條是中華民國人民依下列規定參加…,加上24條的罰則,所以是強制規定無誤
https://i.imgur.com/LdErZjp.jpg
https://i.imgur.com/ys0Hibw.jpg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1:54:59
→ bellas: 土風舞只是娛樂身體動一動 我躲家裏打砲誰會鳥我 我到大馬路上可以打砲嗎
46F 11/22 21:51
教你打炮,你還是要繳錢啊!
11/22 21:52
第五條原則,第六條是例外
→ bellas: 那就請等有法源後依法教授民防50F 11/22 21:52
→ design0606: 還是你認為"協調"就是權責 不是很愛扯法律
法律可以這樣曲解?
51F 11/22 21:53
https://i.imgur.com/OkRgzIj.jpg
戰時由國防部協調主管機關運用,意思是民防團戰時怎麼用,由國防部主導,協調中央主
管機關,你中文這麼差,還是乖乖去做勞力工作,法律工作對你而言太難
11/22 21:53
推 h80733: 本法所謂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民防工作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平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督導執行。 這段就是平時內政部為主要負責,為什麼民防教育訓練不知道去哪學的兇手不就很明顯了?54F 11/22 21:54
推 ntnusleep: 所以黑熊會出現,可能是內政部的問題59F 11/22 21:56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01:17
噓 h80733: 國防部「督導」責任是在平時,不是戰時…..
如果黑熊是在野黨相關人士推的就算了……60F 11/22 21:57
推 ntnusleep: 第五條第1項第4款成年至未滿七十歲是經遴選參加62F 11/22 21:58
https://i.imgur.com/f6wEREY.jpg
遴選是1、2款,3款是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四款是前三款外成年至70歲
噓 bellas: 請不要先打一打堆 再混搖視聽 反正就是教民防 前面一打堆請問那麼多字幹麻?63F 11/22 21:58
→ h80733: 現在推puma出不分區的人,是跟現在內政部很不熟?65F 11/22 21:58
→ bellas: 前面那一大堆請問目的何在?66F 11/22 21:59
推 ntnusleep: 現在就是民防是什麼不太清楚,內政部在做什麼不清楚不過討論就討論別言語互相攻擊啦67F 11/22 22:01
對啊,有造謠前科的某ID現在都把他當空氣,無視他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04:10
噓 h80733: 跟正常人客氣好好討論當然好,不過反正我是不會對到處抹人造謠、帶風向的人客氣啦。69F 11/22 22:04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06:26
推 ntnusleep: XD
所以仔細看文字,成年國民至未滿七十歲不是應參加71F 11/22 22:05
其實第4款的遴選會是贅字,因為參加民防團等於限制人民自由權利,如果「遴選」首先
會有明確性問題,一來母法沒有規定標準何在,也看不到授權規定,所以除非有第6條、
第7條情形,否則成年至70歲一律參加,會是比較合理的解釋,更何況基於社會契約,怎
可能讓一部分人貢獻,一部分人坐享其成?
噓 h80733: 話說在法條中的「協調」 原來是主導的意思喔?哇法學大師開示受益匪淺耶。73F 11/22 22:07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11:24
噓 bc026057: 有個造謠仔被打臉打的啪啪響75F 11/22 22:08
噓 design0606: 協調直接超譯成"權責"你的老師應該不敢認你76F 11/22 22:09
「戰時由國防部協調中央主管機關運用民防團隊,支援軍事勤務」,從文義解釋上,要怎
麼運用民防團,主導就是在國防部身上,如何支援軍事勤務,這當然是國防部權責,難道
是內政部說要怎麼運用支援軍事勤務嗎?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14:36
推 ntnusleep: 我對民防也不太懂,正在跟各位大德學習
你的想法應該是全民原則上都應該編入民防,例外排除77F 11/22 22:13
沒錯
→ ntnusleep: 我是就現行法條文義跟你講文義上得不出這個結論79F 11/22 22:14
目的性解釋應該比較適用這個例子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17:05
→ ntnusleep: 操作上若把遴選標準放寬,是可以接近你的想法啦80F 11/22 22:16
如果要遴選,需先增訂「遴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以符合授權明確性,但遴選辦法還
會有爭議,為何他不用,而我要?所以基於國民主權,社會契約論,除了法定例外,其他
人原則一律參加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20:32
噓 h80733: 戰時怎麼做,當然就看平時怎麼規劃囉? 平時都沒規劃,戰時能怎麼做? 平時主導機構說看看是誰?說出來?81F 11/22 22:18
推 pain0: 造謠的人說正常討論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啊84F 11/22 22:18
無視他就好
→ pain0: 哇靠,法律跟國文真的很難阿85F 11/22 22:19
噓 h80733: 還是說法學大師要解釋說國防部「督導」的意思就是「規劃」?86F 11/22 22:21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21:58
噓 design0606: "協調中央主管機關" 外部會協調主管機關到你嘴裡
變成外部會變成權責機關 你腦袋安好?88F 11/22 22:22
https://i.imgur.com/KEoY3zD.jpg
立法理由寫得很明白,戰時怎麼用主導是國防部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28:46
→ pain0: 先黑單好了,有空再來看怎麼辦嘻嘻90F 11/22 22:24
這張寫「建立全民防衛」
11/22 22:26
這張寫民間可參與的全民防衛、防衛動員有太大需要準備。
推 jobli: 看來沒有宣傳自己有作民防,誤會的意思93F 11/22 22:29
看不出有宣稱做民防工作
→ h80733: 反正結論就是 內政部是民防主導單位,主導單位無作為,一般人找不到地方上民防課程,所以黑熊開課給民眾上。94F 11/22 22:29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30:56
→ h80733: 然後國防部很衰,被推出來當內政部無作為的背鍋仔。97F 11/22 22:31
立法理由都寫「以達訓用合一」,訓是中央主管機關,用是國防部,幫你國文老師QQ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1/22/2023 22:36:21
推 rommel1: 原本是警察消防在上的專業課程
11/22 22:33
合理的全民防衛需要公私部門協力,說得很好啊,請問那個部分不合理,還是能證明黑熊
宣稱做了「民防工作」?
噓 h80733: 刪推文? 噁心耶?沒見過辯解不下去直修文刪掉推噓文的!214F 11/23 09:56
→ h80733: 進ptt,又不小心編輯到文章? 不知道為什麼特定的推噓文就不見了?220F 11/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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