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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entop (Teentop)
標題 [新聞] 勝訴就好?NJZ駁「未受到打擊」:只是暫
時間 Sun Jun  1 23:58:48 2025



反正在假處分中勝訴就好?NewJeans駁「未受到打擊」:只是暫時的!

媒體名稱:kagit

新聞連結:https://www.kagit.kr/posts/158613
反正在假處分中勝訴就好?NewJeans駁「未受到打擊」:只是暫時的! 女團NewJeans於去年11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將與公司解約,隨後雙方便展開了漫長的法律對峙。然而在法院接受了ADOR的假處分申請後,上月(30)日,法院針對NewJeans的異議申請再次做出了裁定,下達了「每次進行獨立活動,每名成員須向ADOR賠償10億韓元」的裁定。 ...

 

女團NewJeans於去年11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單方面宣布將與公司解約,隨後雙方便展開
了漫長的法律對峙。然而在法院接受了ADOR的假處分申請後,上月(30)日,法院針對NewJ
eans的異議申請再次做出了裁定,下達了「每次進行獨立活動,每名成員須向ADOR賠償


10億韓元」的裁定。

根據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2民事部受理了 Ador 向所屬藝人 NewJeans 提出的間
接強制申請,法院表示:「在假處分裁定前後,她們以新團名進行演出,甚至發表新曲。認
為今後仍有違反該義務的可能性。」


https://cdn.kagit.kr/2025/06/01/webp_Foto_Jet_5_78900bcf43.webp
[圖]

在「假處分被法院批准後仍強行參加的香港 ComplexCon 活動」,

似乎成了對 NewJeans 不利的一步。與此同時,

法院甚至也接受了有關該團體獨立活動的間接強制申請。

對此,網路社群中出現諸多批評與嘲諷聲音,「她們沒想到會變這樣嗎?」、

「自作自受」、「要多目中無人才能做出這種事」、

「那就開價 20 億參加活動吧」、「沒人說她們不能活動,

只要透過原公司就行」、「是不是拿太多結算金了,所以賠償金也特別高」、

「感覺結算金最後都會拿去打官司」、「她們還真的相信自己會贏啊」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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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NewJeans 去年 11 月在宣布解除與 Ador 的專屬合約後,以新團名「NJZ」發佈了新個人資
料照片並開始獨立活動。然而在 Ador 的假處分申請獲法院通過後,NewJeans 將以 NJZ 名
義開設的 Instagram 帳號名稱進行更改,並刪除了所有相關內容。


儘管如此,NewJeans 方表示:「這次的間接強制只是上訴結果出爐前的暫時措施」,並主
張自己未受實質打擊。他們補充:「如果成員們在假處分上訴案中勝訴,假處分及間接強制
的效力將同時失效。實務上只要假處分成立,大多會一併裁定間接強制。」



除假處分案外,NewJeans 目前亦在進行與 Ador 專屬合約有效性的本案訴訟。在上月的首
場辯論中,NewJeans 方主張:「隨著新經營團隊上任,現今的 Ador 與簽約時的 Ador,在
法律上雖為同一法人,但實質上價值觀完全不同,等同為另一個法人」,堅持合約解除是


合法的。

而 Ador 則以未有閔熙珍(Ador 前代表)參與的香港 ComplexCon 為例反駁說:「雖然無
可否認閔熙珍為今日的 NewJeans 奠定了基礎,但說『沒有閔熙珍就沒有 NewJeans』這種
話並不成立」,並表示仍希望與 NewJeans 達成和解。而本案訴訟的第二次辯論期將於 6

月 5 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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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不少網友也表示「所以現在閔熙珍在哪裡、在做什麼呢?」、

「閔熙珍應該已經在物色其他女團成員了吧……讓朋友們去當擋箭牌」、

「NewJeans完蛋了,形象已經變成吃乾抹淨的偶像,本來以為前途一片光明

,結果……法務法人世宗也不知道哪來的自信,以為這只是暫時的,

還相信上訴會贏」、「閔熙珍倒是很安靜,結果只有NewJeans倒霉。


這情況該清醒了吧?還是說現在拉不下臉來認輸所以才繼續硬撐?」、


「這些人看起來缺乏常識和知識,已經沒救了」、「孩子們,合約沒那麼簡單

……他們的父母到底在幹嘛,難道事前沒預料到會變成這樣嗎?」、

「完全找不到閔熙珍人在哪」、「直播也不行了吧?

錢撈夠了就去快樂生活吧」、「NewJeans:代表,我們現在怎麼辦?

閔:我們?」、「20年後應該會在《不朽的名曲》看到她們吧」反應相當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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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entop 2025-06-01 2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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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勝訴就好?NJZ駁「未受到打擊」:只是暫
06-01 23:58 Teentop
Kasper0202: 第一次覺得韓網這麼清醒一致認同閔熙珍早就拋棄她們去組下一個女團 和冷準備拉新公司投資 五小閔也頂多就是他人生履歷的其中一個經驗1F 49.216.86.10 台灣 06/02 00:12
lusifa2007: 法律上從來沒有經營層變動公司法人格就會變動這種事 要多智缺才會講出這種話5F 114.42.197.140 台灣 06/02 00:32
v2020black: 贏麻了8F 118.232.31.77 台灣 06/02 00:36
Kasper0202: 剛剛看閔教徒的文章說ADOR有申請刪除MHDHH的相關帳號 但好像被法院駁回了9F 49.216.86.10 台灣 06/02 00:40
cool8418: 他們真的覺得會勝訴?11F 110.28.17.152 台灣 06/02 00:45
Rawhide: 會贏喔12F 36.226.130.172 台灣 06/02 00:51
Iamtitlehgm: Kasper,應該就是被法院駁回的其他請求吧?大概是因為刪帳號後難以回復而已,只是在那些帳號也不能未經ador同意繼續“藝能”活動,對ador而言其實也沒差13F 223.140.193.165 台灣 06/02 00:57
yu774: 看到現在這樣真的很難過 當初任何地方對我來說都很完美 可惜太年輕大人說幾句就跟著走 覺得遺憾 唉18F 180.177.8.103 台灣 06/02 01:12
maggie777: 我目前沒中樂透大獎也只是暫時的。。。21F 36.239.239.131 台灣 06/02 02:56
gotohikaru: 神功護體 刀槍不入23F 175.181.103.25 台灣 06/02 04:47
DeRozan5341: 精神勝利法24F 61.230.39.130 台灣 06/02 05:45
deshocker: 都有5050的前車之鑑了 還能完美複製25F 1.162.27.135 台灣 06/02 06:07
aitaiwan: 合約到期就是勝訴之日26F 223.141.174.70 台灣 06/02 07:32
NowQmmmmmmmm: 所以公司經營團隊更換員工就不是員工了變成路人?27F 114.27.6.120 台灣 06/02 07:35
joker00507: Ok會贏喔~29F 39.12.11.235 台灣 06/02 07:57
Kasper0202: 老實說如果她們勝訴然後端出來的水準是香港演唱會那種 粉絲要確定真的護的下去欸... 我連那個Pit stop都不記得歌詞是什麼了30F 49.216.86.10 台灣 06/02 08:00
ScottBrooks: NJZ沒有輸 NJZ會贏喔34F 39.111.208.134 日本 06/02 08:25
mygreen43: 還沒醒35F 101.8.134.233 台灣 06/02 08:32
bluem0ary: 法律上雖為同一法人,但實質上價值觀完全不同,等同為另一法人
這是甚麼忒修斯之船之船主張= =?????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在說甚麼36F 210.242.37.99 台灣 06/02 08:51
mikiworldpea: 會贏的!!40F 101.9.197.67 台灣 06/02 09:14
chinlinw: 2025了還有這麼阿Q的言論真是……41F 49.218.247.199 台灣 06/02 09:16
fullmoon5320: 前幾樓K大,我只記得go hyein,go hyein而已呵呵呵哈哈哈42F 49.215.91.63 台灣 06/02 09:17
fxwinni: 你自己都說法律上是同法人了,不要旅遊了去讀書好嗎44F 118.170.234.149 台灣 06/02 09:21
MK47: 韓網一堆風向仔 之前可不是這樣 哈哈46F 36.235.234.199 台灣 06/02 09:42
vivienjim: 同一法人又不同一法人之爭47F 223.137.179.136 台灣 06/02 09:43
ppopppop: 這如果不算同一法人,SM跟Cube之前內鬥換社長的早就一堆人可以無視合約了48F 118.163.160.157 台灣 06/02 10:25
visviva: 可以無視合約啊  本夠粗的話  股份比人少勢力也比人小  想靠輿論贏??
韓劇商戰不都靠腦靠手段  閔就輸了啊50F 59.125.225.216 台灣 06/02 11:05
bobo919: 價值觀不同是不同的法人…真是有創意53F 27.53.16.130 台灣 06/02 11:12
JennyID: 民法巨擘最新見解,換高層等於不同法人可以毀約54F 106.64.120.67 台灣 06/02 12:04
tieneun: 某方面很佩服她們……56F 220.134.38.225 台灣 06/02 13:12
bighdogs: NJ: 法律 新解釋57F 114.136.162.247 台灣 06/02 13:26
Kasper0202: 按照他們的思維:志願役跟招募官簽單位 結果上層、招募官被調職 那這樣志願役也可以主張因為上層跟當初招募員離開 所以我們不用賠違約金解約58F 49.216.86.10 台灣 06/02 14:18
winteryoyo: 拖到合約到期都不活動 還要賠錢嗎?62F 111.83.247.197 台灣 06/02 14:21
AkiHimeTMT: 一手好牌打成這種蠢樣63F 101.10.5.165 台灣 06/02 14:42
REDROSES: 20年後不朽的名曲看到她們,然後還逆襲64F 27.51.34.87 台灣 06/02 14:55
hisashiaska: 假的 暫時的65F 118.232.16.243 台灣 06/02 14:57
hsiaochin: 精神勝利66F 101.10.142.229 台灣 06/02 15:23
metallolly: 本想說點什麼  但..好喔67F 111.249.1.4 台灣 06/02 16:02
special30708: 我看了什麼 主張隨著新經營團隊上任,現今的 Ador 與簽約時的 Ador,在法律上雖為同一法人,但實質上價值觀完全不同,等同為另一個法人
有誰能跟我解釋一下怎會冒出這種主68F 101.10.107.34 台灣 06/02 16:02
ppopppop: 拿結算金的時候,要不要主張價值觀不同不拿74F 118.163.160.157 台灣 06/02 16:06
ScottBrooks: 事實就是那樣 還能期望律師變出什麼魔法 當然是能拗就拗76F 39.111.208.134 日本 06/02 16:11
SuAiLUVu: 阿Q精神78F 223.138.174.173 台灣 06/02 16:14
vivienjim: 拿錢的時候怎麼沒有因為不同法人而不拿?79F 223.137.179.136 台灣 06/02 16:22
ly102530: 感覺最後還是被閔放生QQ81F 104.133.228.109 台灣 06/02 16:24
hitsukix: 什麼最後?不是已經放生了82F 27.51.34.46 台灣 06/02 16:30
Kasper0202: 閔也不敢認她們吧 還要幫忙擦香港演出超爛的鍋
還不如把五閔當跳板去找新的妹妹洗腦組新女團 拉個投資自己開公司83F 49.216.86.10 台灣 06/02 16:40
blessbless: 連熱度都快沒有了87F 114.26.92.149 台灣 06/02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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