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OD (XOD)標題 [新聞] NJZ與ADOR法院各執一詞!成員IG文引關注時間 Sat Mar 8 22:25:18 2025
NJZ與ADOR法院上各執一詞 成員IG文章引關注
https://reurl.cc/DKWm8E
大紀元記者曾薇心
7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經紀公司ADOR以NewJeans(NJZ)
成員為對象提起的「保全企劃公司地位和禁止簽訂廣告合同的假處分」
一案進行第一次審問。然而,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
NewJeans成員在審問結束後,還於IG發表短文,引發討論。
沒有義務直接出席審問的NewJeans成員,這天全員身穿黑色服裝出席了審問。
而ADOR這天在法院中公開了3名ILLIT成員向Hanni及Danielle鞠躬的監視器畫面影片,
但由於監視器畫面不具備錄音功能,所以Hanni主張ILLIT經紀人說了「無視她」一事是否是
事實,仍然無法確認。
此外,ADOR這天還公開了Hanni及前ADOR負責人閔熙珍的聊天記錄。在該聊天紀錄中,
Hanni向閔熙珍表示,她聽到ILLIT的經紀人說「裝作沒看見直接走掉」,
「我記不清楚是不是那些單詞,大概是那樣的話」,而閔熙珍向Hanni確認對方是不是說了
「無視她」。
Hanni表示她理解媒體和公司內部問題使得對方看到自己時感到尷尬,
於是她似乎為了避免讓閔熙珍擔憂,而向閔熙珍表示「不用擔心這件事」。
而ADOR的律師在公開此對話紀錄時,表示Hanni本人也表示這件事並不是需要
大肆聲張的問題,但閔熙珍將此議題炒作成了「無視Hanni」的事件,並以此事作為解除專
屬合約的理由。
然而,這天的審問結束後,成員自行開設的官方IG的限時動態的內容引發了關注。
該文寫道「我全都記得很清楚。雖然剛才在法庭上想說出來,
但還是忍住了。拜託不要再折磨我了,ADOR和HYBE」。
限時動態還發表了英文短文,提到「怎麼能只挑出對話中的一部分,並扭曲意思以符合你的
觀點,
而那條訊息明明是我寫的。同時,你還自稱是為我們著想的公司」。
外界推測此內容是在回應本日ADOR在法庭上提交對話紀錄時的主張。
成員還在限時動態中談及,儘管有很多話想說,但為了不讓事態更加嚴重而一直在忍耐,
但若對方還趕在錯誤假設的基礎上捏造更多事,她就不會再保持沉默。
此外,NewJeans的律師這天表示,NewJeans去年12月30日參與《第66屆閃耀!
日本唱片大獎》演出時正值濟州航空空難哀悼期,公司在旗下其他藝人都配戴悼念絲帶
的情況下,以「日本電視台可能會對此提出異議」為由,阻止NewJeans佩戴了象徵遇難者的
黑色絲帶。
然而她們在向電視台確認配戴絲帶沒有問題後,Hanni才匆忙製作悼念絲帶,
並佩戴後上台演出,而若當初她們聽從HYBE的指示,
她們就將成為眾矢之的,這證明公司在暗中損害成員們的聲譽。
對此,HYBE表示,公司沒有理由阻止藝人佩戴悼念絲帶,當時已與旗下各組藝人討論是否佩
戴絲帶和佩戴方式,並向電視台轉達結果,而此過程中,所有藝人都認為應佩戴,公司便向
NewJeans提供了統一樣式的絲帶,但她們想要佩戴自己準備的絲帶,公司便尊重該決定。
這天NewJeans的律師還談及,HYBE對於旗下女團有差別待遇,
當初公司表示將會讓NewJeans成為第一個HYBE的女團,卻讓LE SSERAFIM先行出道;
公司還曾在未告知NewJeans的情況下,將原先由NewJeans擔任宣傳大使的品牌廣告改給LE S
SERAFIM成員擔任。
此外,這天,ADOR方表示,雖然NewJeans指控公司對她們有差別待遇,但母公司HYBE對NewJ
eans投入了210億韓元的龐大資金,追求業績的企業不可自行埋葬公司投入資金的團體及收
益來源,而成員們的主張是以臆測為基礎,違反客觀事實,因此不構成解約條件;NewJeans
則重申,公司做了違反專屬合約的行為,排擠她們並試圖以其他團體取代她們。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5/3/7/n14452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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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3.85 (臺灣)
※ 作者: XOD 2025-03-08 2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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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OD (1.200.253.85 臺灣), 03/08/2025 22:45:10
推 windli: IG>>>法院嗎 在法院不講是哪招?????????1F 1.163.243.179 台灣 03/08 22:46
推 amoxxx: 可能有些國家的法治觀念是IG>法院吧2F 220.132.92.25 台灣 03/08 22:49
推 vivienjim: 膩了3F 1.163.241.169 台灣 03/08 22:53
推 carotyao: 在法院不說,到底是在講什麼鬼話4F 118.160.50.77 台灣 03/08 22:56
推 scheiss: 她們連脆都翻了 祝法院路長長久久5F 126.35.184.94 日本 03/08 23:08
推 s860382: 我能理解 但是我超級介意嘻嘻6F 39.9.36.182 台灣 03/08 23:09
推 HCU0501: 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法院有話說不得要忍住的,都上法院了還忍什麼?平常不是很敢講嗎顆顆7F 118.232.104.156 台灣 03/08 23:09
推 Joyoung31: 法院外說得頭頭是道 進法院連個屁都不敢放10F 223.138.127.166 台灣 03/08 23:16
推 minnnnt: 有很多話沒說可能是因為在法院上不行說謊吧~12F 49.218.138.131 台灣 03/08 23:19
→ ppopppop: 都對簿公堂了,上法院不說不爭取卻只會在網路放話別逼,真的是太仁慈了...14F 122.117.147.100 台灣 03/08 23:20
推 ririoharu: 聽說她們還要賣週邊,為了繼續賺腦粉的錢得出來維穩,畢竟以後違約金可能也要腦粉幫忙湊16F 27.53.58.210 台灣 03/08 23:24
推 REALLYLIFE: 法院上不能說謊啊,當然不敢講,只能繼續騙騙幫寶適19F 49.217.124.196 台灣 03/08 23:26
→ are329: 法院說謊馬上被戳破 就講不下去了……當然要離開法院想好對策囉21F 110.28.25.153 台灣 03/08 23:38
→ KuRaZuHa: 法院上開口就變成韓國安柏了23F 61.57.97.237 台灣 03/08 23:40
推 hans1478: 哇24F 220.129.153.68 台灣 03/08 23:46
推 viva4ever: 好好笑,公司有個領基本薪資基層同事的行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就想要跟集團毀約。而且還拿不出證據,人家基本薪資勞工都被你空口無憑的鬥離職了,結算50億的偶像還在那邊哭哭啼啼抱怨被虧待25F 123.193.251.18 台灣 03/08 23:51
推 ckssicaaa97: 至少知道不能作假證,還沒蠢到出乎想像XD整件事情都像智力測驗和信仰值測試,現在還能挺的真的智商認證了XDD31F 61.230.209.21 台灣 03/08 23:51
推 nopupuhere: 上法院不能說謊 所以都忍住了34F 39.12.88.4 台灣 03/09 11:24
→ may88011: 在越南是不是IG比法院還要大35F 49.217.125.77 台灣 03/09 12:56
推 u1988926: 據說(當八卦聽聽)哈尼家在越南也是背骨才跑到澳洲去的36F 27.51.17.169 台灣 03/09 12:57
推 isaki1987: 據說是當年南越跟美方交好的家族 總之很有錢 不過越裔移民這樣背景的人不少就是了38F 24.148.12.229 美國 03/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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