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Yasoka (夜想花)
標題 [新聞] THE BOYZ恐失去團名 新舊東家談判破裂
時間 Thu Dec  5 07:31:33 2024


THE BOYZ 恐失去團名,新舊東家談判破裂!韓媒披露 3 條件「如人質束縛一生」

媒體名稱:LUVKPOP


新聞連結:https://luvkpop.com/news/artist/57887/

記者姓名:Jessie

https://i.imgur.com/oLpCvXZ.jpg
[圖]

男團 THE BOYZ 早前宣布約滿離開前東家 IST 娛樂,全員加入歌手 MC 夢成立演藝企劃
公司 One Hundred。11 月中旬雙方開始討論團名轉讓,但近日傳出協商失敗消息,新公
司指控「協商條件無理」,前東家則表示願意讓成員們無償使用商標權,並反駁新公司說
法。


https://i.imgur.com/eDfDJzD.jpg
[圖]

《10AISA》率先報導雙方談判破裂,THE BOYZ 面臨失去團名的情況,指出「IST 向 One
Hundred 索要數十億韓元的商標權價格」,但 One Hundred 已讀不回後,IST 以允許使
用商標權爲條件提出了各種要求,部分可能會限制 THE BOYZ 的音樂活動,超過通常的要
求,因此 One Hundred 方面表示很難接受。


THE BOYZ 新所屬社 One Hundred 發聲明表示,公司和成員們一直以來為了維持商標權而
竭盡全力,卻未能取得好的結果,強調會繼續進行商標權協商,即使協商破裂,也會為
THE BOYZ 以更好的名字活動進行徹底的準備。

https://i.imgur.com/FyJNBv3.jpg
[圖]

隨後 IST 娛樂反駁誤傳說法,本公司決定向 THE BOYZ 全體 11 名成員提供無償使用商
標權的權利,並向成員們傳達了這一意思,一名專屬合約還剩 6 個月的成員,公司也同
意提前終止合約。同時對於「要求過高的商標權價格」、「向新公司提出了超過正常的要
求」等說法,IST 則解釋「與事實不符」,成員們不僅在團體,在小分隊和個人活動中也
可以無償使用商標權,暗示這次談判破裂的原因,「提供商標無償使用權的對象不是新所
屬社,而是 THE BOYZ 全體 11 名成員」。


https://x.com/IST_THEBOYZ/status/1864274711578071249

但《10AISA》馬上跟進並披露 IST 提出的 3 項具體條件,形容為「猶如人質束縛成員們
一生」。

關於 THE BOYZ 相關的商標權,「在 11 名全體同意下,以 THE BOYZ 活動時,可以無償
使用 THE BOYZ 商標權。以每年自動延長的合約形式,有必要制定商標權使用權利相關協
議書」。其宗旨是,讓無償使用商標權,在遵守協議內容的假設下,簽訂以 1 年爲單位
更新的合約。如果不履行協議內容,將產生隨時可以停止使用商標權的法律約束力。


第一項是「收益結算」,即使組合離開原公司,但之前發行的專輯和內容所產生的收益,
必須與合約當事人結算。由於合約未有訂明結算時間(一般兩年),IST 提議將其限制在
一年內,之後的收益全歸公司所有。業界人士認為條件可以接受。


https://i.imgur.com/JRa9ydj.jpg
[圖]

最大問題是第二項條件。關於音源及內容的母帶重製、禁止重錄的相關條件。IST 娛樂明
確指出「有必要就永久禁止在 IST 擁有母帶權的 THE BOYZ 音源及內容進行不同版本的
改編,以重製母帶或重錄形式進行收益化和銷售的一切行為進行追加協議」。IST 要求永
久保障母帶權,即使 THE BOYZ 成員擁有特定音源的著作權,在使用時也要得到 IST 的
許可或向 IST 支付費用。 這對 THE BOYZ 的音樂活動有很大的制約,特別是「永久性」
一詞,遠遠超出業界通常要求範圍,與「坐享其成」無異。


第三項條件更是難以見到的內容,IST 要求繼續銷售擁有的 THE BOYZ 週邊商品庫存。
般而言,週邊在藝人合約到期後就會廢棄。如果以清倉價方式開始降價銷售,除了可能造
成 THE BOYZ 成員們金錢損失,粉絲們要從雙方購買週邊因而加重負擔。報導指出,IST
目前積壓庫存總金額就達十幾億韓元。


另外,THE BOYZ 本月 2 日推出特別單曲專輯《Last Kiss》,這是在 IST 娛樂活動的最
後專輯,合約將於 12 月 5 日結束。

https://youtu.be/dN9N8AmSfsM

---

▶ 12/4 06:08 KST

《10AISA》獨家 THE BOYZ交涉團名商標權失敗 One Hundred發表聲明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312/0000691643

其中提到IST向One Hundred要求數十億韓元的商標權費用。One Hundred方面對此不予回應
後,IST以允許使用商標權爲條件提出了各種要求。據悉,部分可能會限制THE BOYZ的音樂
活動,這超過通常的要求,因此One Hundred方面表示很難接受。


THE BOYZ成員們的立場是想要守住組合的名字。這個名字飽含着與粉絲們的回憶,聽到協商
破裂的消息後,部分成員流下了眼淚。但是雙方的意見尖銳對立,最終出現了令人惋惜的
結果。

中文報導
THE BOYZ面臨因商標糾紛而失去團隊名稱的風險 (Seoulsunday)
https://seoulsunday.com/details/86631
The Boyz 面臨因商標糾紛而失去團隊名稱的風險 - SeoulSunday.com
[圖]
最近整體轉移到新經紀公司的K-pop團隊The Boyz,現在有可能失去他們使用了七年的團隊名稱。 12月4日,根據TenAsia的報道,The Boyz的新經紀公司OneHundred Entertainment與他們... ...

 


▶ 12/4 20:45 KST

IST娛樂否認早上報導內容 表示無償提供THE BOYZ商標使用權
https://x.com/IST_THEBOYZ/status/1864274711578071249

版上的IST娛樂聲明翻譯文章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3315911.A.8BF.html
[情報] IST:無償提供THE BOYZ商標使用權 - KoreaStar板 - Disp BBS
[圖]
usenwo 大家好 我們是IST ENTERTAINMENT. 對於最近關於商標權明顯被誤傳的內容表示遺憾,並對此進行糾正。 與傳聞不同,本公司決定向THE BOYZ 11名成員「提供無償使用商標權的權利,並已

中文報導
IST娛樂揭露THE BOYZ新經紀公司涉嫌關於商標權的謊言!(K-POPdays)
https://www.kpopdays.com/?p=108661


▶ 12/4 23:42 KST

《10AISA》獨家 圍繞THE BOYZ商標權的謊言 IST提出不合理的3項要求 (本篇中文報導內容)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312/0000691669

---

THE BOYZ幾位成員在12/4晚上有發泡泡安撫歌迷
其中有成員提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無償使用商標權的權利」

看起來關於商標權轉讓,應該兩方還在談判沒有最終定論,所以One Hundred跟IST兩邊都
在互相隔空放話
12/4一整天情況不斷反轉真的讓歌迷心情七上八下,THE BOYZ與IST的合約就到今天12/5,
希望最後能順利拿到商標權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5.171 (臺灣)
※ 作者: Yasoka 2024-12-05 07:31:33
※ 文章代碼(AID): #1dKEPPsW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3355097.A.DA0.html
dg7158: 哇嗚 這三個條件,如果是真的那比開天價還狠欸1F 39.15.22.114 台灣 12/05 08:15
yeti00: 當時就覺得恩地是留下來當人質 現在看起來很有可能是被開了同樣的條件3F 223.137.20.217 台灣 12/05 09:01
iamjimhaha: 看這個再看nj感覺hybe好佛5F 220.138.94.33 台灣 12/05 09:04
dg7158: 果然是免費的最貴6F 39.15.22.114 台灣 12/05 09:09
bxxl: nj又還沒離開,哪能比較
像jyp跟yg,對和平離開的團都很大方吧7F 111.249.206.99 台灣 12/05 09:09
catsondbs: IST也是爛公司9F 101.78.192.38 香港 12/05 09:12
yua123: 名稱歌曲就是跟著團,公司留那些有啥屁用,同樣團名再給其他新團,粉絲也不認同啦10F 39.9.104.82 台灣 12/05 09:16
aunt: 這算哪門子無償12F 106.154.152.237 日本 12/05 09:40
tieneun: 看到新聞說無償我就想怎麼可能
如果真的能無償恩地怎麼會留下來13F 220.134.38.225 台灣 12/05 09:50
dg7158: 看一看還是能銀貨兩訖最好,無償使用表面上很好聽但是私底下成員們到底付出什麼代價真的不好說15F 39.15.22.114 台灣 12/05 10:08
a86851247: 恩地好慘18F 125.224.104.10 台灣 12/05 10:51
bboy0223: 但是之前韓國不是改成全員沒續約的話可以用團名嗎?
記得T-ara是??? 還是那是等商標權到期?19F 218.210.222.56 台灣 12/05 11:01
yooha10904: 不太意外,本來就不可能每間公司都佛,印象中好像也只有JYP, YG和武林沒擋過商標轉讓22F 223.137.149.247 台灣 12/05 11:10
tieneun: 但剛剛好像有新聞說商標轉讓了?
後來可能有談妥?25F 220.134.38.225 台灣 12/05 11:21
目前沒有商標轉讓成功的新聞

剛剛中午11點IST在官咖發布與THE BOYZ專屬契約到今天(12/5)約滿結束的正式公告
公告內文中沒有提到商標權
tieneun: 沒續約用團名應該要等商標到期吧27F 220.134.38.225 台灣 12/05 11:22
dg7158: 沒記錯的話要到期,而且只要到期前還有成員在公司公司就能繼續申請登記的樣子28F 39.15.22.114 台灣 12/05 11:24
s8800892000: 免費的最貴 3太誇張 還能賺30F 171.253.181.137 越南 12/05 11:28
shau7276: 不能銷庫存,那我幹嘛給你們名稱商標權,留著賣庫存不好嗎,幾十億不是錢哦31F 180.217.74.235 台灣 12/05 11:47
scheiss: 全員沒續約就能用團名這點我一直搞不懂 我看got7之類的還是用買的才能擁有啊33F 49.216.174.87 台灣 12/05 11:47
divinnia: 用買的概念很簡單啊,就是銀貨兩訖,無限也是這樣保留原團名的,現在看一看免費給提出一堆條件還不如直接用錢買斷一勞永逸,也不用被前公司情勒
我記得之前修法不允許的是像Beast那種前公司直接握在手上,連成員想花錢買或是跟公司談條件都不行35F 49.216.163.96 台灣 12/05 11:53
yun0215: 現在就是讓經紀公司不能強制拿著,但可能會獅子大開口42F 27.53.0.74 台灣 12/05 12:05
a0561349: 恩地就是人質吧44F 27.53.99.70 台灣 12/05 12:05
※ 編輯: Yasoka (36.224.15.171 臺灣), 12/05/2024 12:14:41
Imkyu20: 無限沒有用買的,是武林無償轉讓商標權,但當初也有說,如果不是因為成員親自去談他們也不會直接給,意思是要是無限全體簽給其他經紀公司,武林也不會那麼好心45F 111.83.198.72 台灣 12/05 12:24
dg7158: 不是全員不續就能用而是全員不續且都離開公司後,當團名商標權到期成員可以優先登記,所以通常確定全員不續但成員們還有共同活動的意願時,就會跟公司談轉讓
正常的公司會在合理的範圍內跟成員代表議價像GOT7跟JYPE那樣,也有像
武林跟無限那樣的
但像IST開這種條件然後跟你說無償的倒是第一次看,總之還是那句免費的最貴49F 39.15.22.114 台灣 12/05 12:25
scheiss: 所以現在就是公司不能再強制持有 但要怎麼讓公司放手還要自己喬這樣58F 49.216.174.87 台灣 12/05 12:43
dg7158: 不然就是等到期滿再去登記60F 39.15.22.114 台灣 12/05 13:05
saki7777: 其實不用拿GOT7比,就以上二、這三兩點,也沒人知道他們和原公司怎麼算,成員曾隱隱透露要表演舊曲也是要付出一些努力的,只能說雙方是協商到彼此認為合理的條件而已。不管粉絲滿不滿意,原公司在團體和商標經營也是花過金錢和心血的,如果外來公司直接挖走然後又想一切無償取得,這算盤也是打得有點如意了。61F 223.137.82.62 台灣 12/05 13:12
yeay: 原公司賣舊商品會很奇怪嗎?我以為像臺灣早期一樣,藝人換公司,原公司反而狂出該藝人精選輯。69F 42.72.200.72 台灣 12/05 13:26
dg7158: 那個到不是很奇怪,畢竟如果今天不轉讓,那些東西IST還是能賣到商標權結束啊72F 39.15.22.114 台灣 12/05 13:30
fgrss721: 上法院 二三項一定被打槍
重錄現在官方定的就三年 還是今年六月改的 之前是一年74F 101.9.117.151 台灣 12/05 13:55
ms008ms008: IST: 人要走可以,但你要養我一輩子77F 39.14.25.158 台灣 12/05 14:25
tieneun: 養到商標到期XD78F 220.134.38.225 台灣 12/05 15:12
yeustream: 3可以理解,十幾億韓元怎可能直接廢棄79F 1.162.58.48 台灣 12/05 15:27
handle0802: 像武林那樣無償轉讓本來就是很難得的事,不能期望所有公司都這麼佛吧,公司就是要賺錢啊,新公司給的價碼大概遠不及保有商標的利益吧80F 101.8.20.244 台灣 12/05 16:42
Yasoka:轉錄至看板 THEBOYZ                                       12/06 06:37
--
作者 Yasoka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