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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entop (Teentop)
標題 [新聞] NewJeans為何有底氣拒付6千億違約金!合
時間 Fri Nov 29 23:59:34 2024



NewJeans為何有底氣「拒付6千億違約金」!細看合約1條款秒懂

媒體名稱:nownews

新聞連結:https://www.nownews.com/news/6597019
NewJeans為何有底氣「拒付6千億違約金」!細看合約1條款秒懂 | 娛樂 | NOWnews今日新聞
[圖]
韓國女團NewJeans昨(28)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宣布12點過後,將與經紀公司ADOR正式解約。先前外界估算,NewJeans若是想強行解約需支付至少6千億韓元(約新台幣138億元)... ...

 

記者藍詩孟

韓國女團NewJeans昨(28)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宣布12點過後,

將與經紀公司ADOR正式解約。先前外界估算,NewJeans若是想強行解約

需支付至少6千億韓元(約新台幣138億元)的違約金,

但成員們強調她們不是過錯方,不會付錢。對此就有粉絲細細研究

NewJeans合約,發現之前製作人閔熙珍被開除時,NewJeans曝光

的部分合約中有提到,成員在特定情況發生下可以行使「解約權」,

這項條款很可能就是NewJeans敢拒付違約金的底氣。

NewJeans為何敢拒付違約金?粉絲研讀條款揪關鍵

NewJeans昨日單方面宣布要與ADOR解約,因為她們認為公司漠視

她們的訴求,沒有保護她們的能力和意志,因此再繼續合作下去

也沒意義,宣佈自29日0點開始她們與ADOR之間的合約就解除了。

而先前有韓媒估算,NewJeans若解約需要賠償至少6千億韓元


(約新台幣138億元)的違約金,但成員Haerin昨日回應,

她們認為經紀公司才是過錯方,所以成員沒有違約問題,沒理由付錢。

NewJeans此言一出讓外界大感震驚,因為韓國娛樂圈史上還沒有出現過

藝人自行宣佈與經紀公司解約的情況。有粉絲開始討論NewJeans為何


會做出此決定,更有人挖出ADOR前代表閔熙珍瀆職假處分訴訟中,

曾經公開過的部分NewJeans合約。其中第5條第4款規定提到,當出現第三者侵害或妨礙E方
(NewJeans)的演藝活動時,C方(ADOR)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其侵害或妨礙。若是C方
違反上述義務,E方可以解除上述專屬合約。


雖然該合約條款不全面,只能窺見其中一小角規定,但粉絲認為,

這或許就是NewJeans敢不付違約金就說出解約的底氣。

韓國一名內行網友也留言解釋:「解除權是形成權,

單方表明解除意向就可以解除合約,

所以NewJeans一直反覆說從29日午夜開始解除合約」。

▲韓網挖出NewJeans之前因閔熙珍案曝光過的部分合約,細細研讀其中利害。(圖/翻攝韓
國論壇theqoo)

內行網友分析NewJeans合約 指出ADOR面臨2種處境

該名網友細看條款後,分析經紀公司ADOR與母公司HYBE現在要面臨的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提出解除合約無效確認訴訟,或契約者地位確認訴訟,

提出NewJeans行使解除權無效」。第二種則是直接向NewJeans求償,

目前法律爭論的核心重點應該放在「NewJeans行使的解除權是否合法」之上。

另外,合約中的第15條第3款規定明確寫道「合約終止日已發生的雙方

權利義務,不受本合約終止影響」,網友認為這或許就是NewJeans

為何說會繼續進行已簽約活動的原因。目前和公司已經達成的合作協議,

因為這條規定,將繼續進行下去。但也不排除後續ADOR、

HYBE將成立律師團隊,針對NewJeans進行攻防戰;

最後究竟是哪一方佔理,都還有待法律釐清。


韓媒爆NewJeans緊急記者會始末! 當天才找場地「成員提2要求」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1/29/20241129134625-3d36d740.jpg
[圖]

韓國女團NewJeans昨(28)晚突然召開緊急記者會,宣布從今天11月29日0時

起就正式解除跟母公司HYBE、所屬公司ADOR之間的合約。

只是韓國媒體似乎不待見此事,除了記者會上「猛烈」提問,

今(29)天更有韓國媒體爆料籌備記者會的過程,

雖然公司相關人員拜託她們別召開記者會,但成員執意進行。


根據《體育朝鮮》今天釋出的獨家報導,許多相關人士其實都有

積極勸說NewJeans不要召開記者會,但她們認為自己坦蕩蕩,

想親自透過記者會表達自己的立場。


由於事先保密得滴水不漏,媒體還以「猶如007作戰」來形容整件事的保密程度。


據悉,相關人員到28日早上才開始急著找記者會的地點,幾經周折,

到將近傍晚才確定地點,並在開始前的3小時發布消息。

成員的要求事項也極為簡單,首先是幫5個成員每個人都準備要坐的椅子,

以及不要跟ADOR透露此事。對於整場記者會,《體育朝鮮》也丟出問題,

「連相關人士都在阻止,NewJeans為什麼硬要辦停止合約的記者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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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76.187 (臺灣)
※ 作者: Teentop 2024-11-29 23:59:34
※ 文章代碼(AID): #1dIUJeAJ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895976.A.293.html
bigbee407: 好奇內行網友是多內行?怎麼會被形稱呼為內行網友?1F 114.39.125.162 台灣 11/30 00:04
visviva: = = TVBS的還真的停在那一句3F 175.180.87.18 台灣 11/30 00:05
yeay: https://i.imgur.com/LC29NWZ.jpeg
想請問是多內行,單方宣佈就可以?那kpop公司差不多可以倒光了4F 42.73.254.125 台灣 11/30 00:09
[圖]
blessbless: 因為蠢啊 合約目前還是有效啊7F 114.26.76.120 台灣 11/30 00:11
scheiss: 怎麼感覺一直在跳針…8F 101.12.207.135 台灣 11/30 00:12
ILNARA: 導演放大版 一個沒合約 一個不甩合約9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12
scheiss: 我下午是看到說 這條根本不是nj專屬的
是奴隸合約後給新人的制式合約保障 不確定真假10F 101.12.207.135 台灣 11/30 00:13
lalalilila: 前面幾篇也有人在說形成權,說了就等於解約,那何必等這麼久?上國會之前就可以走現在的流程了13F 123.192.242.213 台灣 11/30 00:13
goingtoofar: 不管法律的心靈勝利/輿論勝利法已經16F 220.134.107.187 台灣 11/30 00:14
ILNARA: 反正這群都那個樣 只是一個比一個厲害XD17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14
goingtoofar: 是定番了18F 220.134.107.187 台灣 11/30 00:14
Qweiss: 網友住巷子內啊 夠內行了819F 223.139.71.152 台灣 11/30 00:15
ILNARA: 有什麼需要巷子內 合約在哪裡 在ador那啊ador說有效 就是有效啦 合約在手喔
不甩合約的話 最後就是她們走法院而已
哪有什麼我說解約就解約 還要好處占盡
都要閃了 還要順走資源當強盜還是小偷?20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17
Qweiss: 一堆粉粉就不信 都在那邊你有是有看過合約喔xD25F 223.139.71.152 台灣 11/30 00:20
Mugen0413: 沒看SM從來不用訴訟砸人^^,頂多移轉所有權版權所屬單位(早期法規漏洞一堆),就是避免法院的不確定因素,HYBE應該也是深知此事隨便她們鬧,但絕不能先手出擊,這靈壓好沈重啊^^27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20
ppt12527: 先確定妳形成的因素在不在,妳說第三方侵害或妨礙妳的演藝表演,這個要由法院來判定吧,怎能是妳說了算32F 1.163.39.123 台灣 11/30 00:21
lalalilila: 這句比較像藝人可以單方面提出解約,沒寫的是如果經紀公司有異議還是要上法院去battle35F 123.192.242.213 台灣 11/30 00:23
v128w: https://i.imgur.com/61OO7KD.jpeg38F 59.102.154.232 台灣 11/30 00:27
[圖]
fish1204: 國王的第三方侵害^^39F 223.137.155.0 台灣 11/30 00:28
Mugen0413: 是回力鏢,沒錯是回力鏢^^
東神奴隸契約法院是不予認同的^^,但修法修鬆我太尊重了,我認為專屬合約兩年就夠了,給個狗窩愛住不住,也不用養團魂了,反正時代證明行銷比較重要^^40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30
THCxyz: @v128w截圖裡面回文的「霸王」條款,應該改叫「公主」條款吧,但是誰跟他簽約誰就是騎士(?)46F 101.9.194.223 台灣 11/30 00:34
smonke: 公司是不是過錯方需要法院裁定吧..@@a
有這種我覺得你錯你就是錯了的事!?49F 1.164.229.165 台灣 11/30 00:36
ocean0817: 單方面提出解約就是違約阿,邏輯死了51F 180.177.143.15 台灣 11/30 00:41
gotohikaru: 原來粉絲是當成專屬的喔 笑死52F 175.181.96.115 台灣 11/30 00:46
ILNARA: 如果是什麼霸王條款 金珠英也會放人啦
她目前都照遊戲規則走 什麼輿論根本影響53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47
Mugen0413: 就讓自己看起來和5040很不一樣,但本質上其實和沒開記者會前一樣^^,除非修法不然沒她們皮條^^,但人家共同民主黨擁有近2/3的超半數席次,你HYBE根本天堂無路地獄有門^^55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48
ILNARA: 不了她 粉絲別太期待她會放軟 因為她只是照著合約走罷了 其餘的她真的沒在理..60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49
Mugen0413: HYBE股價跌這一點要趕快甩鍋,這才是正辦^^62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50
asd102c: 還能單方面的啊 之前什麼虐待冷凍打招呼能構成什麼解的理由嗎64F 39.10.70.78 台灣 11/30 00:51
ILNARA: 她接手後還不是歌照唱 舞照跳 活動還更多她只是做好她自己本分 並且看起來也沒啥66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52
Mugen0413: 你以為叫她們不要開記者會就沒事了嗎??你金周英這個飯碗不好端歐^^68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53
ILNARA: 破綻 無法光憑妳說怎樣就怎樣的70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0:53
ppt12527: ADOR也說28日已經規劃2025的活動,但是NJ拒絕對話,那到底是誰冷凍誰?71F 1.163.39.123 台灣 11/30 00:55
Mugen0413: 如果這世界只要沒做錯事就能交差,就不會有人吊上去了... 這句話我說的很肅穆73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56
KuRaZuHa: 主觀認為的這堆屁話沒有證據能力
不要講國中生了 這連國小有畢業都騙不到76F 123.0.226.198 台灣 11/30 00:56
fgrss721: 有沒有效看下去就知道了  我也蠻好奇的78F 101.9.117.151 台灣 11/30 00:58
Mugen0413: 人家大股東板著臉劈頭痛罵,你金周英是能吹的破他拉的長他^^79F 27.242.92.233 台灣 11/30 00:58
gkkswae: 法律是這樣的 你想主張什麼是你的權利 但是判定結果是法院的工作81F 114.37.65.205 台灣 11/30 01:01
limp26: 怎麼可能有韓星版內行
Hybe根本該來這裡請律師83F 49.216.192.230 台灣 11/30 01:06
blessbless: 反正只要沒有進一步法律訴訟 現在合約就是在ador那而且依然有效
就像有些人單方面說金城武是她老公也不會變成事實且合法85F 114.26.76.120 台灣 11/30 01:08
birdy590: 又不是無條件解約 怎麼可能說了就成立89F 119.14.42.10 台灣 11/30 01:10
ILNARA: 我只知道有一群人喊閔會贏 結果現在消失了90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1:10
birdy590: 最多就是一種意思表示 需要計算日期的話91F 119.14.42.10 台灣 11/30 01:11
ILNARA: 然後這個比閔還要扯...XD92F 203.204.70.54 台灣 11/30 01:11
birdy590: 就從記者會那天開始算93F 119.14.42.10 台灣 11/30 01:11
blessbless: 咒術迴戰也一堆人喊會贏喔 結果ww94F 114.26.76.120 台灣 11/30 01:11
birdy590: 但是如果官司沒打贏一樣會賠到脫褲子
是哪天表示要解約根本就不重要
形成權最簡單的例子是辭職, 傳達給雇主就成立了, 不必管對方對方同不同意95F 119.14.42.10 台灣 11/30 01:12
mimimoumou: 合約常識不需要專業的律師,一般正常人都懂好嗎?阿忘記了粉粉不懂
人家是精神辭職阿99F 114.140.152.209 台灣 11/30 01:14
hooniya: 要Ador去叫Belief道歉
本來就很低能 有種去法院提告啊
看各說各話這鬼情況怎麼判
但要公司去逼對方無論如何都道歉?
H要公司無條件相信並保護她
Belief就不用保護自己員工嗎?
全部都一句"我覺得"就可以成立?
到底哪個宇宙來的?太自我太可笑了吧?我覺得你有錯 你就是有錯?454F 114.45.183.243 台灣 11/30 17:18
west0110: 記者會場地的錢誰付的463F 27.52.71.115 台灣 11/30 18:19
leonmarsman: 很多粉絲是已經認定公司確實違約了  不懂哪來的自信464F 42.79.136.147 台灣 11/3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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