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jinyi (.)標題 [情報] NewJeans關於解約正式聲明全文時間 Fri Nov 29 14:57:36 2024
https://m.entertain.naver.com/article/609/0000926884
以下為NewJeans 五人正式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們是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
我們五人將於2024年11月29日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擺脫HYBE和ADOR自由地繼續活動。
ADOR是和我們簽訂專屬合約的經紀公司,為了我們的利益,有義務誠實地管理。 我們五
個人在2024年11月13日向ADOR提出了糾正違反義務事項的最後要求。已過14天要求整改
期限,但ADOR拒不修改,要求糾正的任何事項均未解決。
我們五個人在過去的幾個月裡多次向ADOR提出了糾正要求。 但是,ADOR對此一直迴避和
辯解。明確表示,相互尊重的真正溝通是無法透過ADOR而實現。
我們五個人在我們的糾正請求中要求ADOR 採取具體行動。然而,即使在工作日時間之後
,ADOR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糾正問題,考慮到請求糾正的剩餘期限,這種情況實際上已
經不可能糾正了。據此,昨天我們五個人召開了緊急記者會,所以ADOR說我們沒有等ADOR
的答覆,只不過是文字遊戲。
我們五個人因ADOR違反專屬合約上的義務,沒有在要求改正期間內改正,所以通知ADOR解
除。 本解除通知是根據專屬合約,我們五個人親自簽署解除通知文件。該通知將於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抵達 ADOR後立即生效。換句話說,專屬合約從此不再有效。因此,
沒有理由申請臨時禁制令來終止專屬合約,我們可以從2024年11月29日起自由地繼續我們
的活動。
另外,我們五人也忠實地履行了身為ADOR旗下藝人的專屬合約義務。由於專屬合約的終止
完全是因為ADOR違反義務,所以我們五個人沒有義務賠償違約金
我們五個人完全不希望因為解除專屬合約而給其他人帶來損失。 在解除時間之前,將誠
實履行與ADOR其他人之間簽訂的合約義務。
我們五個人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做出的決定。我們五個人已經不能再留在沒有履行保護藝人
基本義務的ADOR,維持專屬合約只會給我們帶來極大的精神痛苦。於是我們五個人得出
了只能離開ADOR的結論。 另外,我們五個人一直以來因為以虛假事實為基礎的衆多媒體
炒作而受到了傷害和衝擊。 希望專屬合約解除後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我們五個人以後也會為了給大家帶來好的音樂而盡最大的努力。 希望大家能關注我們五
個人的未來 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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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1.153.41 (臺灣)
※ 作者: jinyi 2024-11-29 14:57:36
※ 文章代碼(AID): #1dIMNaJn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32863460.A.4F1.html
→ visviva: 重點:"沒有理由申請臨時禁制令來終止專屬合約" 這樣是能解約喔?1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4:59
→ michellenie: 好多我們五個人
真是一體同心3F 1.200.1.91 台灣 11/29 14:59
→ jenny548877: 因為太扯了讓人一點都不想再看到他們了……5F 101.9.137.33 台灣 11/29 15:00
推 KobeNi: 心疼7F 210.59.207.211 台灣 11/29 15:01
→ visviva: 該不會繼續跑Ador的工作說自由活動吧?8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5:01
推 onelove: 所以確實沒有申請假處分/禁制令 玩笑解約9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9 15:01
推 SARAH12349: 快點去自由活動,這樣才有得告10F 101.12.207.218 台灣 11/29 15:01
→ jenny548877: 只會說Ador沒有改正、違反合約,但從來都不具體說明是什麼,自己主張就算數11F 101.9.137.33 台灣 11/29 15:02
→ visviva: 這樣還是只能跟Ador或HYBE接洽阿 是在?14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5:02
→ aorc1526: 拜託那些bullies有錢的出錢 沒錢的一起跟他們五個回去讀書好嗎15F 115.43.82.24 台灣 11/29 15:02
→ jenny548877: 是不是其實我跟這五個人不是同一個世界線17F 101.9.137.33 台灣 11/29 15:02
→ onelove: 那你們就自慰潮解約方式走完合約吧XDDD19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9 15:03
→ jeremyli02: 他們五個人到底有沒有跟律師一起深思熟慮?20F 42.70.229.72 台灣 11/29 15:03
推 hightlight96: 從二代團就開始追星 看到這個真的嘆為觀止22F 118.165.81.126 台灣 11/29 15:03
推 Mugen0413: 女孩兒無所不能^^,戰!!!!24F 27.242.92.233 台灣 11/29 15:04
→ jay47210: 好想抓著五人肩膀,大力搖晃,讀書有犯法嗎!!!25F 220.135.19.40 台灣 11/29 15:04
噓 EinArthur: 放話而已 有種就他們五個自己接演藝工作27F 42.73.233.197 台灣 11/29 15:04
→ Myeh1720: 肯定是跟律師討論了 但討論出這招讓很多韓國律師都表示很困惑的對策w29F 49.216.167.34 台灣 11/29 15:05
→ vernonsangel: 誰趕快去韓國讓這五個人清醒31F 42.70.122.27 台灣 11/29 15:06
推 emmi1102: 到底在共啥肖威!?32F 42.79.20.96 台灣 11/29 15:06
推 SARAH12349: 等著看哪個廠商先越過ADOR跟她們簽約,考驗誰最挺的時候到了33F 101.12.207.218 台灣 11/29 15:07
推 Rawhide: 始終講不清ador違反了什麼 國王的義務嗎35F 39.14.9.55 台灣 11/29 15:07
→ emmi1102: 覺得她們身為當紅偶像,年輕一代都很關注的對象,這樣帶頭亂搞,真的很不應該!!36F 42.79.20.96 台灣 11/29 15:07
推 onelove: 律師:反正不掛名,別人名義付我錢 轉一筆39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9 15:08
推 mamamiya00: 連解約都是新概念 前所未有 後無來者40F 112.78.80.128 台灣 11/29 15:08
推 scheiss: 新韓金融好像已經發聲明說她們合約只到12月 不用有影響請放心www41F 101.12.207.135 台灣 11/29 15:08
推 u1988926: 就是昨天的記者會懶人包 再笑一次43F 118.163.153.36 台灣 11/29 15:08
→ scheiss: 金融公司果然跑最快44F 101.12.207.135 台灣 11/29 15:08
推 mimimoumou: 照正常邏輯來說,要解約一定會請教律師,但這些傻妹呈現出來的言行卻很像活在自己世界逞一時之勇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蠢蛋,很令人費解45F 114.140.152.209 台灣 11/29 15:09
推 Jerry0924: Hybe用錢砸花瓶砸出五個公主病來 真的還要繼續這樣搞嗎xd49F 118.168.8.151 台灣 11/29 15:09
推 visviva: 不申請禁制令當然可以在HYBE羽翼下自由活51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5:09
推 amig0123: 意思就是我要錢 工作我們自己接 不分公司52F 42.78.237.40 台灣 11/29 15:10
→ visviva: 動阿 講什麼幹話..54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5:10
推 onelove: 昨天看到一個韓評說 他們愚笨的讓人心痛XD55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9 15:10
→ Myeh1720: 新韓金融那個聲明有種還好我們只簽到十二月的慶幸www57F 49.216.167.34 台灣 11/29 15:10
→ keke0611: 剛看到脆有人分享昨晚直播記者提到房時惠仁的表情!惠仁那表情真的有夠討人厭59F 49.215.85.49 台灣 11/29 15:10
推 psh1012: 無法想象這是跟律師討論過的……61F 140.109.217.88 台灣 11/29 15:10
→ milly0703: 只看懂五個人 其他內容真的???63F 1.163.68.119 台灣 11/29 15:10
推 chnet3214: 違反什麼 就是不理會他們要閔回來的需求阿...只記得他們之前需求是這個64F 61.220.191.26 台灣 11/29 15:11
推 Mugen0413: 我建議是代言廠商通通退光光,HYBE這一家全品牌名聲都太壞了^^66F 27.242.92.233 台灣 11/29 15:11
噓 YALEMY: 打招呼真的很重要喔68F 101.136.120.86 台灣 11/29 15:11
→ chnet3214: 後來衍伸到霸凌 有人不打招呼
我只記得是這樣...69F 61.220.191.26 台灣 11/29 15:11
推 mimimoumou: 精神上解約,但工作照做,錢照領,這樣嗎71F 114.140.152.209 台灣 11/29 15:12
推 v128w: 這種毫無契約觀念的作為 新韓金融真的好險合約快到期 不然真的很破壞企業形象耶73F 59.102.154.232 台灣 11/29 15:12
→ chnet3214: 還有人抄襲他們 ...75F 61.220.191.26 台灣 11/29 15:12
推 Jerry0924: 閔不就女版房 兩個都ㄧ樣爛76F 118.168.8.151 台灣 11/29 15:12
噓 rickmoney: 怎麼不是我們六個人?77F 101.12.100.130 台灣 11/29 15:12
→ nick761108: 好勇敢,期待看到"完美"的結局78F 119.77.164.121 台灣 11/29 15:12
→ Mugen0413: 錢快不一定賺的到,負面聲量一堆,什麼鬼^^,退退退79F 27.242.92.233 台灣 11/29 15:12
→ Jerry0924: 但偏偏有把閔當神拜的81F 118.168.8.151 台灣 11/29 15:13
噓 DeRozan5341: 公主解約天經地義 坐等被社會毒打82F 27.51.66.78 台灣 11/29 15:13
推 onelove: 國會應該要有一個newjeans條款,簽約前要通過起碼30小時的基本法學課83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9 15:14
推 b2305911: 還可以用團名自稱嗎85F 101.10.107.209 台灣 11/29 15:14
推 lofu1016: 這真的有跟律師討論過嗎??86F 125.228.14.227 台灣 11/29 15:15
推 Mugen0413: 看看同德女大,誰敢打啊 XDDDDDD87F 27.242.92.233 台灣 11/29 15:15
推 ambervert: 我們五個人
貫穿全文88F 27.51.105.203 台灣 11/29 15:15
推 giantwinter: 他們知道什麼叫合約嗎90F 42.72.109.159 台灣 11/29 15:15
推 mimimiros: 請問有人知道違反的條約細節到底是什麼嗎 我是說藝人方實際的訴求 跟公司沒有做到的條約細節 只覺得這群人我是說連同公司和閔在愚弄大眾欸91F 101.9.137.214 台灣 11/29 15:16
推 mimimoumou: 所以就是覺得詭異阿,跟律師討論過的做法絕對不是這樣,可五傻妹卻呈現出這樣的傻樣,實在難以理解95F 114.140.152.209 台灣 11/29 15:16
→ visviva: 可以啊 因為根本沒解約阿 喊喊而已98F 175.180.87.18 台灣 11/29 15:16
推 lofu1016: 這聲明跟記者會都跟做搞笑節目一樣99F 125.228.14.227 台灣 11/29 15:17
推 p20162: 蛤?494F 220.137.138.233 台灣 11/29 22:20
推 smonke: 蛤?... 有這種自己當法官的事!?495F 1.164.229.165 台灣 11/29 23:13
推 pamela03: 之前還以為是5050 2.0 要跟她們道歉 原來是超越的版本496F 59.115.138.26 台灣 11/30 00:56
推 blessbless: NJS真的是“讀書會犯法嗎”的最好案例
這篇文看起來也像是小學生文498F 114.26.76.120 台灣 11/30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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