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abiann (abian)
標題 [閒聊] NewJeans希望繼續和閔熙珍共事!記者會
時間 Thu Nov 28 20:11:26 2024



NewJeans希望繼續和閔熙珍共事!記者會重點整理!

NewJeans記者會總結!

29日零點NewJeans和ADOR解約!

沒有違約所以沒有理由支付違約金,反而是HYBE和ADOR應該付違約金

暫時無法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但不會放棄“NewJeans”這個名稱

既定行程照常進行,已簽約的廣告也會按計劃進行


NewJeans: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希望繼續和閔熙珍代表工作,

我們一直向ADOR傳達我們的立場,ADOR卻一直閃爍其詞搪塞我們



NewJeans合約

閔熙珍瀆職假處分訴訟中公開的部分NewJeans合約

第五條第四款:協力廠商侵害或妨礙NewJeans的演藝活動時,

ADOR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排除其侵害或妨礙

第十五條第一款:如果ADOR違反上述義務,

NewJeans成員可以解除上述專屬合約!

https://img-cdn.theqoo.net/ZpzeGy.jpg
[圖]

https://theqoo.net/square/3505159606

 



NewJeans召開記者會的原因:如果我們不主動處理自己的問題,

什麼都解決不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想在這裡自信而有尊嚴地發聲 !


今晚舉行的NewJeans記者見面會中,New Jeans成員們表示:

“我們離開ADOR的理由非常簡單,ADOR既沒有保護NewJeans的意願,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隨後,NewJeans宣佈:"我們將在29日零點正式離開ADOR",

並強調,"在信任已經破裂的情況下,很難繼續接受維持專屬合約的決定"



今晚舉行的NewJeans記者見面會中,NewJeans HAERIN表示:

"我們可能無法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

但'NewJeans'這個名字的價值遠遠超過商標問題",

"我們不會放棄'NewJeans'這個名字"。!


成員惠仁也強調:"關於違約金,我們既沒有解除專屬合約,

也一直盡全力履行職責,因此沒有支付違約金的打算",

並指出:"反倒是ADOR和HYBE違反了相關條款"。



關於「團名」的問題,NewJeans成員們表示:

「短期內或許無法繼續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

但我們作為NewJeans的本質不會改變。我們沒有打算放棄NewJeans這個名字。」

成員們進一步說明:「對某些人來說,

NewJeans這個名字可能僅僅是商標權的問題,

但對我們來說,這並不是單純的問題。

從5人第一次相遇到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以NewJeans這個名字共同經歷的。

我們會持續努力,確保對NewJeans這個名字的權利。



記者:對房時赫有什麼想說的話?

NewJeans:我們今後也想和閔熙珍代表好好活動,

好像沒什麼要對房時赫他說的XDDDDDD

https://x.com/aboutloveknot/status/1862103948141965779

https://theqoo.net/square/3505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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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iann 2024-11-28 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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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NewJeans希望續和閔熙珍共事!記者會重點
11-28 20:11 abiann
zzogdoll: 孩子的法治教育不能等1F 118.160.215.191 台灣 11/28 20:12
hugh509: = =她們加家長15個人,沒人覺得怪怪的?2F 1.165.147.240 台灣 11/28 20:12
snsdakb48: 沒上過學嗎?這種法學素養3F 111.71.16.110 台灣 11/28 20:12
hugh509: 而且成員家境不是都滿有錢的?4F 1.165.147.240 台灣 11/28 20:12
Berotec: 所以ADOR違約了啥 還是沒聽到阿5F 59.125.132.151 台灣 11/28 20:12
leoptt10: 其他廢物團的粉絲都笑開懷了6F 223.141.48.162 台灣 11/28 20:12
willy963: 他們真的太神奇、太讓人迷惑了……= =7F 111.71.9.220 台灣 11/28 20:12
Berotec: "沒能力保護也沒有意願" 難道就這?8F 59.125.132.151 台灣 11/28 20:12
sck3612575: 呼呼呼呼9F 114.36.208.130 台灣 11/28 20:12
a2350221: 快去讀書了嘴巴閉閉10F 36.230.10.222 台灣 11/28 20:13
iusocute: newjeans never die 因為名字我們也要 哈哈11F 61.58.107.60 台灣 11/28 20:13
amoxxx: 違抗我們的意思就是沒能力13F 114.43.162.216 台灣 11/28 20:13
s8800892000: 真的笑死 離開公司不算解除專屬合約14F 223.137.136.199 台灣 11/28 20:13
cymtrex: 韓又翻15F 180.177.3.146 台灣 11/28 20:13
Cynthia17: 所以Ador到底哪裡違約?16F 106.64.161.149 台灣 11/28 20:13
oude: 原來韓國法律和我想的不大一樣17F 210.64.156.232 台灣 11/28 20:13
msjeve: 很好奇韓網反應18F 49.217.129.77 台灣 11/28 20:14
goingtoofar: 唉 被利用的徹徹底底19F 220.134.107.187 台灣 11/28 20:14
w82814704: 阿HYBE不是讓閔繼續當Ador製作人 是閔不要烙跑的耶20F 111.250.36.70 台灣 11/28 20:14
oude: 合約和商標法可以這樣解釋的喔?22F 210.64.156.232 台灣 11/28 20:15
keigowei: 為什麼別團都沒有一定要綁定誰?甚至背後是誰也沒特別宣傳啊?23F 49.216.27.128 台灣 11/28 20:15
b2233a44: 合約有非閔不可這條嗎25F 61.230.121.74 台灣 11/28 20:15
kuomika: 閔我沒有想跟你們一起呢26F 1.175.183.11 台灣 11/28 20:15
blessbless: 先打違約官司吧ww27F 42.79.203.103 台灣 11/28 20:16
w82814704: 我們既沒有接觸專屬合約 啊剛剛是誰說合約今天就解除的?28F 111.250.36.70 台灣 11/28 20:16
blessbless: 五個法盲30F 42.79.203.103 台灣 11/28 20:16
lusifa2007: 北七 Ador只要一個新聞稿表示不同意解約 所有廠商必須經由Ador 否則將求31F 114.42.215.112 台灣 11/28 20:16
w82814704: *解除33F 111.250.36.70 台灣 11/28 20:16
lusifa2007: 償損失就沒有廠商敢去單獨找她們幾個34F 114.42.215.112 台灣 11/28 20:16
Rawhide: 沒常識真的好可怕36F 111.240.0.123 台灣 11/28 20:17
snoopy63: 小朋友對法律的解讀很特別欸37F 116.241.205.194 台灣 11/28 20:17
FatFatQQ: 他們的智商真的沒問題嗎 我是真的大開眼界38F 42.79.174.207 台灣 11/28 20:17
blessbless: 明天ADOR出來說明沒有虧待NJS 如果要解約就上法庭打合約官司 蠻有可能的40F 42.79.203.103 台灣 11/28 20:18
※ 編輯: abiann (180.217.14.162 臺灣), 11/28/2024 20:19:36
visviva: 馬的 好蠢..42F 175.180.87.18 台灣 11/28 20:19
ILNARA: 本來就沒有虧待過XD43F 203.204.70.54 台灣 11/28 20:19
visviva: 蠢到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XDDDDDDDD44F 175.180.87.18 台灣 11/28 20:19
clergyyyyy: 補血 NewJeans加油45F 101.10.0.230 台灣 11/28 20:19
yesonline: 禁止令生效到正式解約期間ADOR不能干擾46F 220.133.253.85 台灣 11/28 20:20
visviva: 應該閔當初簽佛約  不然不知道怎解釋今天這一齣鬧劇 XDD47F 175.180.87.18 台灣 11/28 20:20
Tegg0120: 不用明天吧,應該晚點就有了49F 106.104.70.105 台灣 11/28 20:20
Amonle: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偶像50F 111.250.74.12 台灣 11/28 20:20
Caninee: 她們才十幾歲而已,不懂很正常吧51F 36.231.163.249 台灣 11/28 20:20
b605152000: 比史愛碼還硬ㄠ52F 111.249.217.122 台灣 11/28 20:20
Kapenza: 閔自己跑了欸 不就妳們想跑路在喊的解約53F 163.43.209.72 日本 11/28 20:21
blessbless: 敢不敢找個律師來背書這五個說的話54F 42.79.203.103 台灣 11/28 20:21
kuoror001: 除非ADOR有把一定要讓閔熙珍當代表理事不能解除職位寫進合約裡,不然到現在還是看不懂ADOR到底違反什麼內容了呢55F 111.83.233.84 台灣 11/28 20:21
bobby94507: 蠢到極限58F 114.137.193.202 台灣 11/28 20:21
weister: 加油59F 101.10.66.34 台灣 11/28 20:21
onelove: 本來廠商就是跟ador的njs簽約,又不是跟60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8 20:21
ILNARA: 閔當初若簽什麼霸王條款 她被拔掉CEO的時61F 203.204.70.54 台灣 11/28 20:21
Mugen0413: 本板留言越來越魔幻了,我看了都快吐了,好多慈母啊....,人家是聰明頭腦很好的小朋友^^62F 219.68.246.5 台灣 11/28 20:21
ZhengMark: 我覺得合約一定有貓膩 不然不可能這樣搞吧...65F 1.169.199.199 台灣 11/28 20:21
onelove: NJs工作室簽約, 他們接下來沒有工作需要67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8 20:22
blessbless: 簽約七年提前想跑路跟別人走 原來不算違約 韓國法律什麼時候改了68F 42.79.203.103 台灣 11/28 20:22
Kapenza: 啊妳們想跟閔跑路要別人負責哦???70F 163.43.209.72 日本 11/28 20:22
ILNARA: 候就會叫NJ解約 何必拖到現在 什麼都不剩71F 203.204.70.54 台灣 11/28 20:22
onelove: 履行的,如果履行了 等於宣布解約但沒解72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8 20:22
Doraer: 荒謬到不知道要說什麼XDDDD73F 61.71.179.80 台灣 11/28 20:22
Berotec: 某人留言比較魔幻 好像愛豆是什麼
法律絕緣體 只要想走法律都要讓著愛豆74F 59.125.132.151 台灣 11/28 20:23
iusocute: 連個律師都沒有  沒人想接嗎 哈哈76F 61.58.107.60 台灣 11/28 20:24
andy055097: 感覺對他們來說 閔熙珍比邦尼絲重要很多77F 27.247.198.224 台灣 11/28 20:24
LoveTaenggu: 還是覺得很扯 這如果官司打輸了不就一輩子毀了79F 180.177.0.158 台灣 11/28 20:24
w82814704: 這時候又看不到連結大師了 是在等懶人包做成連結貼上來嗎81F 111.250.36.70 台灣 11/28 20:24
LoveTaenggu: 感覺背後一定有人啊83F 180.177.0.158 台灣 11/28 20:24
wolfcry: 閩手上可能真有房裸照吧哈84F 114.34.249.131 台灣 11/28 20:24
WGG5566: 背後一定有人啦85F 118.171.77.12 台灣 11/28 20:25
onelove: 所以他們要繼續用phoning嗎86F 159.196.14.27 澳大利亞 11/28 20:26
girlo: 這種不是應該要有律師陪同嗎@@87F 42.79.191.251 台灣 11/28 20:26
bulls: 怎麼可能沒律師,她們做的都是法律流程88F 1.161.219.100 台灣 11/28 20:26
ILNARA: 那群都那樣啦 從閔 導演 小閔 哪個尊重過89F 203.204.70.54 台灣 11/28 20:26
Myeh1720: phoning不是weverse開發的嗎 應該不行繼續用吧......90F 49.216.167.34 台灣 11/28 20:26
girlo: 真是顛覆我對合約的理解啊92F 42.79.191.251 台灣 11/28 20:26
ILNARA: 合約的 都是我想怎樣就怎樣....93F 203.204.70.54 台灣 11/28 20:26
girlo: 所以就是說律師也覺得有贏面囉?94F 42.79.191.251 台灣 11/28 20:27
tzuchun0214: 一定有律師啦 說不定他們真的簽了前所未見的合約,沒關係 離開就是最好的結果了95F 39.12.17.154 台灣 11/28 20:27
wolfcry: Mc夢李昇基熱身中(X98F 114.34.249.131 台灣 11/28 20:27
selisja: 這會被告到脫褲吧99F 101.10.107.153 台灣 11/28 20:27
yeustream: 律師不會只打勝算高的官司,錢給夠就好雇主給個大方向,律師找出最可行的路676F 1.162.43.143 台灣 11/29 01:29
luludream: 沒請律師來嗎 這記者會直接當違約證據了吧678F 27.51.24.121 台灣 11/29 07:47
edwinrw: 跟閔綁在一起自毀了QQ680F 180.217.30.177 台灣 11/2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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