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xass (包子)標題 [新聞] 基市東岸廣場產權糾紛 大日向市府索5000時間 Fri May 24 11:38:47 202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229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爆發產權糾紛後,大日開發公司也對針對東岸
商場2到4樓增建的費用,向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市府支付5000多萬元的增建費
,今(23)日下午辯論終結,預定6月21日宣判。
繼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針對東岸產權提起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擁有
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 東岸商場的「二房東」大日公司也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協
助主富NET公司增建2到4樓商場,向基隆市政府請求支付合計5000多萬增建費。
市府委任律師指出,市府原與大日公司簽的第一份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
約中,原本只有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大日司提出增建2到4樓商場部分,前市長林右昌在
會議中同意讓大日,把2樓既有的建物拆除後增建2到4樓,大日可以在增建工程完工後取
得使用執照,並經營商場,但條件是增建費用須大日公司支付,且完工後,增建2到4樓的
所有權須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
大日委任律師主張,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不負責興建,當初前市
長林右昌僅是口頭約定,屬無名契約,大日並沒有增建2到4樓的義務,另以主富NET公司
已對市府提出確認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訴訟,是不是等主富公司告市府的案件宣判後請
再行審理,提出停止訴訟的主張,但承審法官姚貴美認為2個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當庭
裁定駁回。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商場,大日公
司另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增建2到4樓商場;主富公司出資近3億,大日則以減租折讓近
億元方式,協助主富擴建商場。
今年1月到期後,市長謝國樑主政的市府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並強制索回,但事後
主富公司仍主張其出資興建,並擁有2到4樓商場產權,致爭議不斷
~~~~~~~~~~~~~~~~~~~~~~~~~~~~~~~~~~~~~~~~~~~~~~~~~~~~~~~~~~~~~~~~~~~~~~~~~~~~~
大日參戰~~
有沒有高手來解釋一下 什麼是有ROT精神的OT案?
什麼是 ROT R到最後要市府出錢的?
這可不關謝公子的事情了吧
北海王自己該出來解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1.171.129 (臺灣)
※ 作者: assxass 2024-05-24 11:38:47
※ 文章代碼(AID): #1cK0l9cN (Keelu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16521929.A.997.html
推 lesnaree2: 靠 用口頭契約 5000萬就這樣砸下去喔 還有多少更黑的事2F 05/24 12:45
推 now99: 增建的錢市府出?那賺的錢要不要吐出來?4F 05/24 12:49
推 Hamazura: 簽沒有用雙方紙本簽名用印用口頭的?? 偉栽大日5F 05/24 13:58
→ money5566: 反過來說,就是沒有書面合約說政府該付錢,但有書面合約寫蓋好無償移轉回基隆市政府8F 05/24 14:43
→ lesnaree2: 超級混亂,林市府、 NET、 大日三方都用私底下喬的,10F 05/24 14:45
→ money5566: 大日沒有增建的義務,但是蓋好建物有無償移轉的義務11F 05/24 14:45
→ menontw: 要林說清楚門都沒有。13F 05/24 16:07
推 v3aa7n: 這案例真的是台灣促參史上最大的笑話14F 05/24 16:14
推 loveclaire: 哇 那要是原地又增建一個塔綠基隆塔不就基隆市政府和市民要買單了= =15F 05/24 18:29
推 whale12: 甚麼笑話 這是促參典範好嗎 其他縣市長多學學我們昌哥17F 05/24 18:32
推 abcm1042: 北海市長該出來面對當初會議記錄呢18F 05/24 22:49
推 FrancoFF: 會搞成這樣難看 應該就是謝公子當選 DPP+北海王應該都認定接棒 所以北海王才放任弄出來這種超級無敵扯的爛合約都認定蔡適應一定順利接棒19F 05/24 23:01
推 Hamazura: 大日跟NET的財務與法務真的是幹甚麼吃的,不簽訂紙本
合約就是一團亂22F 05/25 00:41
推 abcm1042: 所以要是判賠這筆 要算林北海的 還是謝公子的24F 05/25 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