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gaylan ()標題 [公告] 板規修正-草稿時間 Sat Mar 11 16:46:14 2023
以下綠色部分為小弟修改或新增後的板規草稿:
1.禁止一行文(或字數未滿20)、注音文、灌水文、CP文、OP文、張爸文、吵架文、
亂板行為、手動置底、散佈其他使用者資料,無故刪推文及任何與本版無相關的文章。
違者將直接刪除或視情節水桶7-30天。
1.本版禁止以下文章或行為:
(1)一行文(或字數未滿20)、注音文、灌水文、CP文、OP文、張爸文、吵架文、違反
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2)發布不實消息、亂板行為、手動置底、散佈其他使用者資料,無故刪推文。
(3)任何與本板無關之文章或推文。
發文時請使用正確之標題分類,請勿自行新增分類。內文需符合分類。
違反以上規定將直接刪除文章或水桶7-30天。
2.本板不歡迎任何針對板上特定使用者或族群的人身攻擊、侮辱、引戰、挑釁威脅、
出口惡言、惡意酸文、性別騷擾及隱射相關負面言詞,包括簽名檔內容亦同。
違者視情節警告或水桶7-30天。
2-1.此規範採僅限被針對之使用者檢舉制。
2-2.任何與政治相關之議題內容討論,若觸及前開板規2之規範內容,
將不予警告直接水桶7-30天。
2.本板不歡迎任何針對板上特定使用者或族群的人身攻擊、侮辱、引戰、挑釁威脅、
性別騷擾及不實指控,包括簽名檔內容亦同。
違者視情節警告或水桶7-30天。
2-1.此規範採僅限被針對之使用者、族群檢舉制。
2-2.任何與政治相關之議題內容討論,若觸及前開板規2之規範內容,
水桶天數加倍。
3.於選舉投票天前六個月內,本版禁止與候選人相關之造勢或活動宣傳,或是攻訐相關
候選人的文章及新聞,違者將直接水桶至選舉結束後。
3.刪除
4.轉錄文章之內容將比照本板板規辦理。若有疑慮,請自行將相關可能觸法之字眼刪除。
違者將直接刪除文章。
5.文章性質屬交易、租屋、徵才、徵求、情報(商家優惠及活動宣傳)類別之文章,
本板限定同一文章性質同一ID一週一文(包含分身或是已刪除之文章)。
一週舉例:第一篇交易文是1月1號發的,第二篇需1月8號才能再發。
違者直接水桶14天起並刪除相關文章。
5-1.此類別文章,其地點皆需與基隆相關,惟徵才類別文章之工作地點可增至台北
市或新北市。商家之廣告情報則限於對基隆在地有優惠之文章 違者直接刪除文章。
5-2.交易類別之文章,請使用本板制式範本,禁止從它板直接轉文。
回覆商業相關文章,請利用推文或站內信。違者直接刪除文章。
5-3.任何相關徵才文章皆需寫明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基本福利及薪資,且不可低於勞
委會公布之基本薪資。違者將直接水桶30天並直接刪除文章。
5.文章性質屬交易、租屋、徵才、徵求、情報(商家優惠及活動宣傳)類別之文章,需符合
以下4點:
(1)地點皆需與基隆相關,惟徵才類別文章之工作地點可增至台北市或新北市。
(2)交易類別之文章,請使用本板制式範本,禁止從它板直接轉文。
(3)任何相關徵才文章皆需寫明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基本福利及薪資,且不可低於勞
委會公布之基本薪資。
(4)限定同一文章性質同一ID一週一文(包含分身或是已刪除之文章)。
一週舉例:第一篇交易文是1月1號發的,第二篇需1月8號才能再發。
違反第1、2點文章刪除,違反第3點文章刪除且水桶30天,違反第4點文章刪除且水桶
14天。
6.每一ID張貼基隆地方新聞每週不得超過3篇,起迄天由每週一開始計算,違者水桶14天
6.本板只開放基隆地方新聞或針對基隆的新聞,每個ID每週可發表三篇新聞,每篇新聞需
間隔1天。每週起迄天由每週一開始計算,違者水桶14天。
7.本板只開放調查範圍含有基隆市地區之問卷文及訪談文,發文前請先將內容站內信板主
,待核准後方可發文,違者水桶14天
8.本板禁止任何可能觸及違法行為之任何文章。違者直接水桶30天並刪除文章。
8.合併至第一條,刪除。
9.發文時請使用正確之標題種類,請勿自行新增標題,不知如何選擇請來信詢問板主,標
題與文章內容請相符,違者第一次警告並刪除文章,第二次水桶30天並刪除文章
9.合併至第一條,刪除。
10.非板主切勿使用公告,也請板友勿回公告,違者直接水桶30天並刪除文章。有相關疑
慮及建議還請直接站內信板主。
==========2018/11/18新增===========
11.惡意噓文
1.噓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爭吵、挑釁。
2.噓文內容與該文章內容無相關性(包括空白文)。
3.多次類似且重複性的噓文內容。
4.讓原發文者或多數人有不悅感受者。
違者將先給予警告,
經警告後仍觸犯者將直接水桶14天。
11.惡意噓文為本版不受歡迎之行為,違者將先給予警告,經警告後仍觸犯者將直接水桶
14天。以下為惡意噓文範圍:
1.噓文內容與該文章內容無相關性(包括空白文)。
2.多次類似且重複性的噓文內容。
3.多次非必要的噓文。
==========2021/09/15新增==========
12.累犯
所謂累犯即於一年內違反兩次板規,經公告判決確定且無申訴成功後
改判情形,第三次違反板規就視為累犯,違規者判處水桶十年及該文章退文。
12.累犯
使用者因為同一條板規被水桶第二次時,被稱為累犯。累犯為處罰該板規最高水桶天,並
翻倍。
第二次及後續累犯處罰前次水桶天的翻倍。
如小明第一次觸犯板規2,水桶14天,第二次觸犯板規二,水桶30天並翻倍,為60天,第
三次為60天翻倍,120天,以此類推,直到系統上限。
13.違反板規之行為,檢舉期限為1年,超過一年無人檢舉,則不得檢舉。
如小明2020年違反板規二,受害人小美一年內沒有檢舉小明,等到2023年才想要檢舉
小明2020年的行為,是不被受理的。
以上,有疑問歡迎提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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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mgaylan (1.169.125.5 臺灣), 03/11/2023 16:49:22
※ 編輯: iamgaylan (1.169.125.5 臺灣), 03/11/2023 16:51:37
※ 編輯: iamgaylan (1.169.125.5 臺灣), 03/11/2023 16:52:21
※ 編輯: iamgaylan (1.169.125.5 臺灣), 03/11/2023 16:52:42
→ ghghfftjack: 所以按照這說法 不是該族群的都不能檢舉 檢舉就自動認證是該族群是嗎?
然後惡意噓文是把那四條直接拿掉?
喔 是剛剛好把第四條拿掉是吧
你修正這個 你要說明你修正的用意
不然大家還要猜你為什麼要這樣修
很不方便1F 03/11 20:36
→ kai08130623: 水桶判決可以不要鎖文嗎?
還有第十條要調整嗎?上一任板皇偷偷修改這條就為了桶一個轉錄站方停機維修公告的使用者8F 03/1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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