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aohsiung作者 soga5731 (Letiz)標題 Re: [閒聊] 搭手扶梯差點被滑落的行李箱砸到....時間 Tue Jun 13 09:38:41 2023
上來更新一下後續
昨晚下班後去報案並就診(有診斷證明,右腳扭傷)
因為稍早有先請站務員幫忙調閱監視器,所以後來對方有來電說明:雖有拍到我差點被砸中
的畫面,但根據規定必須由警方提出申請才能進行調閱。
而我從警方得到的資訊是:除非我要對對方提出刑事訴訟,否則他們沒辦法幫我調閱。
但因為私務繁忙,實在沒有多餘的時間與力氣去進行後續追究。
雖然昨晚是真的氣憤到睡不著覺,且一閉上眼就回想到那個大型銀色行李箱用飛快速度朝我
衝來的畫面。
試想,萬一今天下面站著的是一位行動不便的長者?大腹便便的孕婦?抑或是牽著小孩的家
長?那後果絕對不是扭傷這麼簡單。
更不用說如果是尖峰時間,那畫面可能就像打保齡球一樣。
最後還是希望站方可以多多宣導,提行李請搭電梯;如果非得要搭手扶梯,也請用身體擋在
行李箱前,不要讓它有任何滑落的機會。
預防勝於治療,不要總是等到發生事情了再來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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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oga5731 2023-06-13 09: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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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搭手扶梯差點被滑落的行李箱砸到....
06-13 09:38 soga5731
※ 編輯: soga5731 (118.163.223.13 臺灣), 06/13/2023 09:40:29
已有記者聯繫,但沒影片好像也沒什麼新聞價值?
警方確實有給我這種感覺,畢竟我整欉好好的走進去報案。
有個有趣小插曲是,一位警員問說:所以你是要提刑事?可是對方也不是故意的吧….
然後另外因為警員就當場打臉說:那車禍撞傷人是不是故意的?
我其實也想看看XD,如果站方要拿來作為宣導的素材,不用問我可以直接用哦
推 gtmmy: 辛苦了,實在很誇張7F 06/13 10:25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2:55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4:14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35:10
推 GoingMerry: 前面文章看起來沒那麼氣憤 是事後想想不對勁嗎9F 06/13 10:48
你觀察真入微,確實是這樣沒錯。
前篇發文當下我還在餘悸猶存的狀況,只想把我遭遇的事情完整地用文字進行說明,到公司
後才越想越不對
只能說對方應該也很慶幸我有躲掉,我猜他看到行李往下滑,又看到前面有人的時候,背脊
肯定比我還涼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0:57:22
推 hoodia: 沒要檢討你的意思,但前面文章看起來是英勇、靈巧兼具,怎今天變腳扭傷…有點訝異10F 06/13 10:58
其實你若有仔細看前篇推文的話,會發現我有提到扭傷一事。
發文時還在捷運上並沒有察覺這件事,是下捷運後往公司的路上才覺得右腳有點隱隱作痛。
可能當下腎上腺素分泌的關係抑制了痛覺?
推 sobigsun: 辛苦了,但還是希望提出訴訟給對方一個警惕12F 06/13 10:59
推 hoodia: 回去看文章 ,有看到你後面的補充了!(幫你拍拍13F 06/13 11:01
推 meimei1213: 拍拍 我也是會提行李箱搭手扶梯的人 感謝提醒謹記在心14F 06/13 11:02
推 ChangHash: 傷害罪你提告後是警方要去查 其實花不到你什麼時間16F 06/13 11:03
推 gotta: 員警在那邊偷換概念 過失傷害就是無意 但確實為刑事責任17F 06/13 11:04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04:46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05:38
推 cc77: 基本上...對方不是故意的,就算提告刑事也是不起訴結案19F 06/13 11:08
推 operaghost: 看你怎麼做比較舒服吧,不要影響星期五出遊心情21F 06/13 11:10
→ cc77: 而且要告要舉證你有受傷(驗傷),且你的受傷是對方造成(相當因果關係)22F 06/13 11:10
推 potoce: 樓上認真?24F 06/13 11:12
→ realbout: 捷運公司要給點懲罰才對....這比喝水可怕吧?
細思極恐...25F 06/13 11:15
推 cc77: 認真啊,可以參考最近檢察官離職潮的新聞,要告當然是原po的權益,只是成案的機率微乎其微27F 06/13 11:17
→ s380914: c77說的大致上沒錯啊,除非說過失傷害&舉證有關連應該是這樣吧29F 06/13 11:35
推 bettybuy: 過失傷害啊,但原PO也沒去驗傷31F 06/13 11:35
推 Jochum: 差點被砸中。這樣會成案嗎?
扭傷要成立因果似乎有困難?!32F 06/13 11:42
這也是我氣憤的點之一。總是要出大事了,或者有人嚴重受傷了,大家才願意正視這件事情
。
有一種別人犯錯(手滑沒拿好行李)我卻要幫別人擦屁股(靠自身反應閃躲來避免事情發生
)的感覺。
推 eric7693: 支持提告給對方一點警惕啊 (其實我只是想看影片34F 06/13 11:53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1:55:21
推 flower88: 提告的話可能就會上新聞 讓大家知道嚴重性35F 06/13 11:57
推 aass5566: 可是沒打到的話…你要告什麼?36F 06/13 11:58
→ jyue: 就告啊37F 06/13 11:59
推 Jochum: 直覺來說,自衛在損失裡是必要的。所以才需要因果。你真的那麼氣憤就去告吧。38F 06/13 12:00
推 ismugi: 支持提告,很討厭這種漫不經心的人!是否起訴是看承辦檢察官,不是推文說的算,當下不跳起來難道要站在那邊被行李箱砸嗎?40F 06/13 12:02
推 Jochum: 法律就我說是你已自衛,但依然造成損害。
我不知道有無記錯。43F 06/13 12:05
推 KleinSchwarz: 這個真的要告就是過失傷害,要不要花時間精神金錢去告這種,還有可能不起訴的...我覺得原po可以再想想46F 06/13 12:05
謝謝各位的建議,每一則我都有仔細看,礙於版面無法一一回覆,請見諒。
後續的處理方式,我個人是偏向暫時不追究的,畢竟我最近還有出國的行程,且回國後還有
些公事要處理。且就像某些版友說的,刑事上確實極有可能以不起訴結案;而民事上更不用
奢望了,我實質損失的只有150元掛號費+100元診斷證明費用。
但相關證明都有做保留(診所診斷證明、派出所受理案件證明單),只差最關鍵的錄影檔。
雖無法即時取得,但站方說明確實有拍到「我跳起來躲避行李箱」的畫面,並保留三年(根
據站方提供的文件得知),之後若又越想越不對勁或許還會上來更新後續XD
推 KleinSchwarz: 要嘛就是以刑附民,這樣子一定找得到人,也拿得到影片,也有賠償也可以給對方警惕48F 06/13 12:11
推 Tendo: 皮肉傷這...說實話不符合時間成本,除非咽不下這口氣50F 06/13 12:16
→ enjoyyou: 不都這樣 死人了才會正視"一個月" 對 可悲的一個月51F 06/13 12:16
→ Tendo: 硬要對方吃刑事再告吧52F 06/13 12:16
推 TONY7: 不能刑事賠償起碼也有民事吧!怕是對方太78不認帳53F 06/13 12:17
推 cc77: (沒有檢討被害人的意思)要提告也是可以,告刑事不用花錢,只是跑法院要請假幾次;如果對方是怕事的人,過程中主動提付錢和解也是有可能的(我前面推文只是在表達實務上這類沒有造成重大損害的案子通常是不起訴結案)54F 06/13 12:19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2:21:27
→ cc77: 告民事可以請求的不只有腳踝扭傷產生的損害,事後的心理不適、焦慮、恐懼、失眠等等,也可以提醫師診斷請求精神慰撫金;不過訴訟過程很冗長,還是要評估一下值不值得59F 06/13 12:24
推 loveloser: 監視器是屬於公眾隱私 的確是要提告才有辦法特地擷63F 06/13 12:26
→ cc77: (然後我也蠻想看影片,求捷運公司流出高清版本)64F 06/13 12:27
→ loveloser: 取保存 總不能民眾要就給吧 提告過失傷害成立的機率很高 只是原po不想告..那也沒辦法65F 06/13 12:27
→ ARCHER2234: 扭傷本來就是越來越痛的,一開始無感
但是你不告這種告訴乃論的小案件警察不想管很正常也沒違規67F 06/13 12:33
推 TONY7: 扭傷是因為一開始瘀血太多不覺得痛,等消腫就有感覺了70F 06/13 12:37
推 sc042231: 記者抄完應該就拿得到影片了吧?72F 06/13 13:04
推 IkaMusume: 很多人都不聽的,腳踏車硬要上手扶梯的也不少。74F 06/13 13:10
推 asanochihi: 支持提告,如果因此上新聞能夠再次提醒每個人,尤其是都是少一條筋顧到行李的。75F 06/13 13:13
推 ema: 祝早日康復 真的還好反應夠快77F 06/13 13:14
推 ARCHER2234: 有沒有律師能出來講講這種案子告了會佔用很多時間嗎XD78F 06/13 13:17
推 A380: 支持去驗傷 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做錯事就改負責 無心之過也是過 可以的話連捷運公司一起告(雖然被檢方駁回機率高) 讓他們能正視這個問題 我相信這不是空前 也不可能絕後 尤其是在小港站這裡80F 06/13 13:20
推 siekensou000: 支持提告,讓捷運公司重視這個問題,而且也重視手扶梯用跑的人,整個樓梯都在搖。85F 06/13 13:29
推 kaj1983: 有些傷都是要觀察幾天的,當下可能看起來沒事
行李箱都塞滿滿,那重量撞到人不是鬧著玩
希望原po無大礙87F 06/13 13:31
推 WhiteWinter: 還有娃娃車的也是啦,家長懶得多繞路坐電梯就硬推上去手扶梯小孩還不抱起來,看到心驚膽戰90F 06/13 13:33
推 RINPE: 你都不告了 在那邊氣憤什麼92F 06/13 13:40
欸欸欸,這兩件事應該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吧
而且我並沒有說不告,只是暫時沒有多餘的心力去做這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其實有一點我忘記說,當時對方追下來後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問我有沒有怎麼樣,而是跑去看
他那一路滑到撞牆而爆開的行李XD
推 Jochum: 講到手扶梯。有一次看到整個手扶梯被站到歪一邊。94F 06/13 13:47
※ 編輯: soga5731 (27.247.32.67 臺灣), 06/13/2023 14:00:44
推 sfzerox: 提告是讓對方與捷運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但也要考量到原PO處理這事的時間成本啊...95F 06/13 14:07
推 ybyspmhnl: 我覺得不是越想越不對勁,人的心理有保護機制,發生事情的當下可能因為腎上腺素發作,不會有感覺,經過一段時間後,腎上腺素褪去,傷害才會慢慢上來,不然PTSD怎麼來的。97F 06/13 14:14
推 okok1876: 娃娃車不是家長懶 是電梯根本也被擠滿101F 06/13 14:18
噓 attpp: 提告再補回來102F 06/13 14:19
推 angel0328: 發生危機當下當然是先迴避危險啊...103F 06/13 14:21
推 WhiteWinter: 沒,高捷的電梯不太會滿,有跟家長提醒另一邊有電梯就是不願意走過去104F 06/13 14:26
推 Raiha: 民事小額訴訟程序應該不會拖很久106F 06/13 14:40
推 peter308: 印象有看過類似的影片 但地點是大陸的地鐵站108F 06/13 14:45
推 DarkBagram: 這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吧,檢察官會提公訴,並藉此提民事求償109F 06/13 14:52
推 dihy880000: 自己搭手扶梯往上把行李放身前、往下行李拖身後不會擔心沒拖好滾落傷到人,不懂那些人到底怎麼拖的超危險111F 06/13 14:57
→ Forcexxx: 贊成提告+1 難保對方不會再犯這種低級錯誤
這種事又不是說對不起就可以了事的114F 06/13 14:58
推 u92202: 越想越不對121F 06/13 15:35
→ s380914: 突發事故後回過頭來越想越氣是很正常的,人類正常防衛機轉,沒有必要用這個酸122F 06/13 16:20
推 redDest: 捷運又不是沒電梯 不搭害人受傷被告應該124F 06/13 16:27
推 lpllpllpl: 其實捷運有告知啦 但沒強制力 中央公園站電扶梯就立一個很大的牌子了125F 06/13 16:57
→ cr5: 人沒事最重要,期待高雄的警察還不如…127F 06/13 17:21
推 gnnlcb: 衝著要提刑事才能調影片這句,就提吧,傷害罪也不以故意為構成要件吧129F 06/13 17:41
推 ringohejia: W大的影片看了好駭人 行李箱在手扶梯真的好危險131F 06/13 18:23
推 skytreeeee: 其實提 不會花太多時間 就算沒時間出庭也可以跟法提132F 06/13 19:00
推 doggy0919: 我建議 可以做筆錄先提告 之後看對方態度 再決定要不要和解撤回
普通傷害本來就是告訴乃論 不想上法院都可以撤
當作要求賠償的手段也沒什麼
要提告要快 以免監錄畫面拖久就洗掉了135F 06/13 19:19
推 winterstroll: 我最近去首爾玩是真的目睹年輕人行李箱滑下來砸到下面中年人,中年人滾了好幾階才停下來,超級超級恐怖
首爾地鐵手扶梯高又陡140F 06/13 19:32
噓 tkboom: 告對方大概只賠個沒多少錢的醫療費 畢竟傷勢沒影響工作 就看你要不要花時間跟他耗 還有出一口怨氣而已144F 06/13 20:24
推 techwall: 對耶 仔細想想如果底下是兒童或中老年其實滿危險的146F 06/13 20:53
推 roshe8780: w大的影片看了好氣... 對方還蠻不在乎沒有要追的意思147F 06/13 21:31
推 cc77: wennai 貼的高鐵新聞是有造成受傷,判的不是“賠四萬”,是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罰金是給政府的,不是給被害人
若要請求損害賠償要打民事訴訟,前面推文提到可刑事附帶民事沒錯,前提是刑事部份偵結有起訴,若刑事部份不起訴,還是要自行提出民事求償149F 06/13 21:53
推 lolybeer: 很希望你能提告讓那個人可以學會教訓 不過走提告流程也是真的很花時間 你辛苦了 看到敘述都覺得害怕我覺得散漫度日去危害別人的人真的也很可惡155F 06/13 22:56
推 modelfucker: 唉 這種真的會害人家重傷,生氣是正常的吧
以前走在路上差點被車撞,雖然沒撞到但是嚇到之後真的越想越生氣158F 06/14 00:29
推 mumuanego: 最近好市多發生推車從坡道衝下來撞到人,手真的要抓好推車或行李箱啊!161F 06/14 04:38
推 cc77: *我昨天誤植為判四個月,應該是40天163F 06/14 07:31
推 evilkyo922: 我支持提告,很多人做事都不會想到別人,這樣對方才會注意到自己過錯,以免下次再犯,否則對方高機率不會覺得自己有錯,而且這種小案件提告應該不會上法庭,對方會被要求找你和解164F 06/1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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