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heday (oftheday)標題 [討論] 柯文哲申請通訊投票?時間 Wed Jul 23 15:39:46 2025
先前針對未受褫奪公權的受刑人投票
法院是有判例的,需在監獄設立投票所
如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次允許未受褫奪公權的人
但屬於禁見的人進行通訊投票
是否剛好形成一個判例被藍白拿來當不在籍投票的把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95.27 (臺灣)
※ 作者: oftheday 2025-07-23 15:39:46
※ 文章代碼(AID): #1eW974sU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3256388.A.D9E.html
推 benothing: 特權囚犯1F 42.70.52.24 台灣 07/23 15:40
推 hjk56789: 處頭那麼多 幹3F 223.136.62.140 台灣 07/23 15:42
噓 wetteland: 都被最高行政法院打臉了還有判例???4F 123.193.250.39 台灣 07/23 15:42
→ ams9: 民眾黨要玩的話 就該如時力講的 推動修法5F 220.137.10.61 台灣 07/23 15:43
→ wetteland: 你懂不懂啥是判例啊???6F 123.193.250.39 台灣 07/23 15:43
→ ams9: 而不是在那搞個案特權 炒作 帶風向7F 220.137.10.61 台灣 07/23 15:44
→ PunkGrass: 滾啦 為什麼要讓他開特例8F 36.229.127.90 台灣 07/23 15:45
→ WGG5566: 假鬼假怪9F 211.21.223.1 台灣 07/23 15:48
本件經本院略式審查結果,尚無法得出人民在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
罷免法所定投、開票制度下,有請求選務機關於其戶籍所在地的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
權
所以根據目前選罷法是不能要求中選會在監所設立投票所
同理可證,目前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通訊投票,那科文哲應該不能投?
推 vbhero: 沒有褫奪公權都還在憲法保障範圍
更何況柯文哲不是受刑人11F 223.136.95.228 台灣 07/23 15:50
噓 quid1121: 不要在市長室騎飛輪收300萬現金 很難?13F 1.173.171.97 台灣 07/23 15:50
※ 編輯: oftheday (59.124.195.27 臺灣), 07/23/2025 15:52:56
→ DOOT: 覺得京華城不是量身打造的草覺得是判例正常14F 59.126.75.112 台灣 07/23 15:51
噓 quid1121: 不要貪污 不就可以投票了?15F 1.173.171.97 台灣 07/23 15:52
噓 opopkc: 不要獨裁就不會被人民討厭了16F 223.136.22.74 台灣 07/23 16:09
推 vbhero: 憲法層級低於選罷法???17F 211.75.186.175 台灣 07/23 16:17
→ ffreakk: 阿北又想贏18F 101.10.158.221 台灣 07/23 16:17
推 cg323: 不給投就違憲啊,就這麼簡單 XD19F 60.248.227.72 台灣 07/23 16:17
→ etset: 違憲就申請釋憲 無法就立法20F 118.168.251.11 台灣 07/23 16:22
推 carlkan: 憲法法庭被藍白惡搞停擺中
連暫時處分都做不來 阿比這是自己害自己21F 60.250.98.13 台灣 07/23 16:23
推 cg323: 選舉是憲法寫明的人民權利,是要釋什麼憲?23F 60.248.227.72 台灣 07/23 16:27
→ fajita: 阿比喜歡贏麻的感覺24F 202.151.61.228 台灣 07/23 16:32
→ jackdchen: 毛真多,沒聲量好像會死25F 122.117.145.253 台灣 07/23 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