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討論] 館長:我回台灣會被當賣國賊丟雞蛋吐口水
時間 Fri Jun 13 15:48:09 2025


※ 引述《invlaw (beinvlaw外嗎 我是不意外)》之銘言:
: 館長:
: 我現在在台灣像是賣國賊的感覺
: 回去可能被丟雞蛋、丟青菜蘿蔔、吐口水
: 綁起來遊街示眾啊
: 我現在在網路上已經被遊街示眾
: 各種剪接、去頭去尾亂講
: 什麼館長來這邊吹、貶低台灣、稱讚大陸、當舔狗

: → prestonia: 建議向國台辦申請政治庇護               36.230.42.217 06/13 13:17

「政治庇護」的適用前提是要受到公權力迫害

以館長的處境來說,頂多是被網民撻伐而已,難道連國家也行使各項權力,來逼他噤聲、
甚至是讓他遭受刑事指控?

(國民黨:這狀況我們遇過很多遍了,不必感到稀罕)



不過,所謂「掐頭去尾」、造成斷章取義論述等部分

他難道沒有考慮以民事訴訟的方式,尋求「回復名譽」嗎?(至於賠償則不好有太多想像
,以防失焦)

只要有一張嘴,唇槍舌劍的戲碼都使得出來

因此還和這些酸民們認真,是真的沒有搞錯什麼嗎?不敢堅持往自己認為「正確」的道路
挺進嗎?



不管怎樣,古代羞辱人的方式,在現代已不管用

館長的這番言論,要說是「誇張」表達,不會顯得太過頭,一直想博眼球是沒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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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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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5-06-13 15: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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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館長:我回台灣會被當賣國賊丟雞蛋吐口水
06-13 15:48 laptic
pxhome: 在這裡講館長一點意思都沒有, 利用流量製造資訊落差1F 36.230.151.38 台灣 06/13 15:49
jevin: 可以當史上首位向共產國家投奔自由的政治3F 118.168.206.48 台灣 06/13 15:50
pxhome: 進直播間笑他噁心他才有樂趣5F 36.230.151.38 台灣 06/13 15:50
sck921: 台灣人不講搏眼球,都講吸引目光焦點6F 101.10.7.143 台灣 06/13 15:53
laptic: 好 :(7F 180.74.219.116 馬來西亞 06/13 15:54
arodisagod: 推s大8F 125.227.245.81 台灣 06/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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