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oglexxxx (googlexxxx)標題 [討論] 台灣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時間 Tue Jun 3 20:42:09 2025
廣義來說台灣出生的人原生罪包涵以下罪刑:
分裂國家罪
分裂國家罪涵蓋3類行為,包括任何人或組織,策劃、參與或者實施,將香港或中華人民共
和國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其法律地位或將其轉歸外國統治,不論
過程中有無使用暴力都屬違法。涉及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的案件,根據法例,首要分子
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監禁,積極參加者就判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
顛覆國家政權罪
顛覆國家政權罪,則指以各種手段推翻、破壞中國《憲法》及根本制度;嚴重干擾、阻撓、
破壞,中央或者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首要分子可判
10年監禁至無期徒刑。要留意的是,煽動、協助、財物資助,都屬於犯罪,情節嚴重的話,
可判5至10年以上監禁。
恐怖活動罪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恐怖活動,以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
府或者國際組織,又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即屬犯下恐怖活動罪。具體的行為
包括,嚴重暴力、爆炸、縱火、破壞、干擾公共設施及交通工具,相關行為若致他人重傷或
死亡,可判處最高10年以上監禁至無期徒刑。特別一提,為恐怖組織提供金錢及培訓、宣揚
恐怖主義都屬違法,情節嚴重者,違者會判5至10年監禁,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為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
者情報即屬犯罪,若請求或者串謀以上單位,直接或間接接受他們的指使、控制、資助,從
事操縱香港選舉,嚴重阻撓政府政策,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對中國發動戰爭等行為都屬
違法。而且以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或香港政府憎恨都屬違法,刑期由3年至無期
徒刑。
你在台灣沒有朋友嗎?
還是你去香港可以抹除出生地,
真的不要單挑香港的國安法,
那個法律是被戲稱全地球犯法可以無限追殺的,
這個我跟中國人討論過。
泛指台灣出生就已經是分裂國家勢力人士,
然後如果要把你送中千萬別過去,
那邊最低14天最高死刑,
如果習近平今天發現國安局今年怎麼都沒有抓捕台獨份子或危害國家分子,
你有可能走在路上就直接剩下骨灰了!
基本上那兩地的律師對這種罪也沒辦法幫你打官司,
最多幫你爭取收屍跟送遺言回來,
沒事的人真的不要去單挑,
這個我看太多了!
也看台灣人因為這樣在發布通緝前被打電話提醒買機票或小三通緊急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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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60.215 (臺灣)
※ 作者: googlexxxx 2025-06-03 20:42:09
※ 文章代碼(AID): #1eFksaru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8954532.A.D78.html
噓 enkidu0830: 想幹國家主席夫人是什麼罪?1F 61.228.180.178 台灣 06/03 20:47
→ googlexxxx: 直接埋了!不用經過庭審2F 118.232.160.215 台灣 06/03 20:49
推 siegfred: 台灣人只要搭機進入香港 就會被直接抓起來 判刑?3F 1.164.249.31 台灣 06/03 20:51
→ googlexxxx: 只要台灣出生的原罪就是犯國安法,我沒在唬爛你,你去看他們的認定方式5F 118.232.160.215 台灣 06/03 20:56
推 siegfred: 太可怕了 這輩子不敢去香港7F 1.164.249.31 台灣 06/0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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