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6a (老成a~)標題 Re: [討論] 李俊俋 會需要用到貪汙治罪嗎?時間 Tue May 27 20:14:19 2025
目前就是行政罰
公務員服務法§ 7
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
但睡菊應該沒能力辦了,safe
至於貪污治罪條例§ 6第一項第四款圖利罪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
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
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法利益應該是符合,畢竟省一趟叫別人幫忙載狗去美容院的「服務」(可換算成錢)
那這個就看有沒有檢察官敢硬起來了
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18.197 (臺灣)
※ 作者: ll6a 2025-05-27 20:14:19
※ 文章代碼(AID): #1eDQoTlH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8348061.A.BD1.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李俊俋 會需要用到貪汙治罪嗎?
05-27 20:14 ll6a
※ 編輯: ll6a (223.139.118.197 臺灣), 05/27/2025 20:16:48
→ Malion: 人力也是錢,油錢也是錢,真要辦,貪污罪絕對不是問題,問題是他有黨證
沒看到同樣制度,一樣被提告,高虹安身陷官司,他一點事沒有1F 114.32.244.1 台灣 05/27 20:17
→ neofire: 應該是要告發或提告吧,流程走了嗎?5F 49.217.113.156 台灣 05/27 20:21
→ xulzj524: 有黨證走的是法綠
跟聽話的檢察官
北檢不是很喜歡主動調查不是嗎6F 118.231.142.150 台灣 05/27 20:23
→ ll6a: 這種重罪檢察機關知道就要主動查了,都上媒體了除非法務部認為這個不算不法利益0.0..9F 223.139.118.197 台灣 05/27 20:25
→ frank01: 針對你的問題,我可以直接回答: 沒有11F 218.161.24.39 台灣 05/27 20:38
推 tinmar: 要看以往公務車私用的案例如何判
查到了
以往公務車私用是背信罪
有判緩刑 也有判罰金12F 106.64.145.253 台灣 05/27 20:55
→ cwasiao: 蠢鳥:Zzzzz…..16F 36.228.221.74 台灣 05/27 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