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o (lono)標題 [討論] 來教一下各位什麼是偵查不公開時間 Sun Nov 10 13:06:29 2024
下列事項於案件偵查中,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公開或揭露之:
一、被告、少年或犯罪嫌疑人之供述及是否自首或自白。
二、有關傳喚、通知、訊問、詢問、通訊監察、拘提、逮捕、羈押、搜索
、扣押、勘驗、現場模擬、鑑定、限制出境、資金清查等,尚未實施
或應繼續實施等偵查方法或計畫。
三、實施偵查之方向、進度、技巧、具體內容及所得心證。
四、足使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逃亡,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
或證人之虞。
五、被害人被挾持中尚未脫險,安全堪虞者。
六、偵查中之卷宗、筆錄、錄音帶、錄影帶、照片、電磁紀錄或其他重要
文件或物品。
七、犯罪情節攸關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配偶之隱私與名譽。
八、有關被害人之隱私、名譽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之照片、姓名或其他足
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
九、有關少年之照片、姓名、居住處所、就讀學校、家長、家屬姓名及其
案件之內容,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
十、檢舉人或證人之姓名、身分資料、居住處所、電話及其陳述之內容或
所提出之證據。
十一、蒐證之錄影、錄音。
十二、其他足以影響偵查不公開之事項。
案件在偵查中,不得帶同媒體辦案,或任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少年供媒體
拍攝、直接採訪或藉由監視器畫面拍攝。
政黑版友平常在罵罵罵的內容
就是偵查不公開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
所以你們罵陳佩琪違反偵查不公開是在幹嘛呢?
為什麼自己不先照一下鏡子?
不得公開或揭露之:
七、犯罪情節攸關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配偶之隱私與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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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0.146 (臺灣)
※ 作者: lono 2024-11-10 13:06:29
※ 文章代碼(AID): #1dC3zNWF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1215191.A.80F.html
推 tim1112: 又不是北檢洩露的1F 111.80.51.227 台灣 11/10 13:07
推 joexnozomi: 你先證明是北檢洩漏的2F 101.9.130.195 台灣 11/10 13:08
推 valley: 沒啥用的規定 不如直接偵查大公開3F 39.14.9.64 台灣 11/10 13:10
噓 Chen73: 卡提諾法學院教的嗎4F 223.136.86.245 台灣 11/10 13:10
→ enrageme: 原po文章是不是可以編輯,好像有權限5F 27.53.136.245 台灣 11/10 13:11
→ Hoty69: 依法條規範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目前在公開的都是非規範之人,至於有沒有應遵守確流出的…查無不法,洩洩指教6F 101.10.66.91 台灣 11/10 13:11
推 rwhung: 最重要的對象 你是都不看的嗎?12F 114.40.53.193 台灣 11/10 13:13
推 s81048112: 這是特地po來打臉小草的嗎13F 39.12.16.90 台灣 11/10 13:13
噓 webster1112: 245條第五項人員才有成罪可能14F 220.141.132.190 台灣 11/10 13:13
噓 syensyens: 知道詳情的人透露給記者不行?15F 101.10.4.33 台灣 11/10 13:14
→ webster1112: 要讀書 不是 學小草 把讀書當犯罪16F 220.141.132.190 台灣 11/10 13:14
→ mmnnoo …
推 mmnnoo: 不是北檢洩漏的,那是有人在北檢裝針孔?17F 114.137.106.31 台灣 11/10 13:15
→ mmnnoo: ??
推 rwhung: 17樓 那你先證明啊19F 114.40.53.193 台灣 11/10 13:15
推 tim1112: 吳宗憲等人之前去監督時,有發現針孔嗎?
北檢也沒證實媒體的消息全為真,那媒體大可說自己作夢夢到的20F 111.80.51.227 台灣 11/10 13:16
那就是造謠抹黑囉?
我夢到你強姦一頭母豬
噓 fdtu0928: 辯護人洩漏的可能性比北檢高多了。24F 180.218.232.43 台灣 11/10 13:17
※ 編輯: lono (180.217.230.146 臺灣), 11/10/2024 13:18:45
噓 syearth: 當事人又不受限制25F 118.163.12.122 台灣 11/10 13:18
→ joexnozomi: PG都能說了 其他人洩密更有可能 草只會一直跳針一定是北檢26F 101.9.130.195 台灣 11/10 13:18
推 vbhero: 記者直接在北檢裡,哪需要裝針孔
唾手可得的卷宗,抄一抄就有薪水28F 180.218.238.205 台灣 11/10 13:19
噓 SJ4555048: 卡提諾法學院狗娼平常就這樣造謠怎不說?30F 49.216.225.176 台灣 11/10 13:32
推 kyn128: 草草要不要先回去問33 統一一下口徑好嗎32F 118.231.129.150 台灣 11/10 13:34
→ tim1112: 造謠必須與事實不符啊,法律又沒禁止發作夢文。33F 111.80.51.227 台灣 11/10 13:34
推 joexnozomi: 如果是造謠抹黑趕快告下去啊 笑你們不敢啦35F 101.9.130.195 台灣 11/10 13:34
干我屁事?
我是能告嗎?
※ 編輯: lono (180.217.230.146 臺灣), 11/10/2024 13:43:22
推 a9563741: 在介紹法律給卡提諾草吼37F 61.58.96.151 台灣 11/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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