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dtu0928 (黑米)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委當時間 Mon Jul 15 23:43:49 2024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15/2777927.htm
: 2.新聞來源︰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委當例子:看影片更能快速理解
: 4.完整新聞內容︰
: 憲法法庭10日就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
黃
: 國昌「反質詢」定義,但黃未回應解釋其定義,使尤要求書面答覆。黃國昌15日於臉書
上
: 傳高達13頁的書狀,其中有6頁談「反質詢」定義,並以民進黨立委作為舉例,還在留
言
: 處放上影片,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可是國昌,你的影片很爛,看完讓人反而完全不知道反質詢定義呀!
你這影片除了龍應台有官員回應之外,完全沒剪官員回了什麼。所以,你至少要把官員回
應補齊,這樣老師才能判斷嘛。
再者,國昌,在你的定義裡,龍應台是合於你反質詢定義的,那你覺得要罰龍應台嗎?
“委員,你要不要針對我的報告提問呢?”
這樣罰10萬,好嗎?
最後,你臉書下面也有一個影片:
https://youtu.be/PiEPPoN8kbY?si=ohx0BZdLbRxXAmK2
像這樣的官員,費鴻泰又是主席,應該可以把官員罰飛天吧!?
國昌,你怎麼看?
: 黃國昌15日傍晚於臉書放上高達13頁的書狀,表示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
,
: 今天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對程序的
疑
: 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我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
秉
: 公做出決斷」。
: 黃國昌提及,許多朋友關心「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前一次的狀紙已經闡明,然而既然
大
: 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自己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我想相對於
文
: 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終
堅
: 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 5.附註、心得、想法︰
: 看到政黑集體發作 就知道黃國昌又做對了什麼
: 好了啦 先吵不交作業 交了作業 又吵亂寫作業
: 一堆小鳥氣噗噗 就知道寫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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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 作者: fdtu0928 2024-07-15 23:43:49
※ 文章代碼(AID): #1cbKEt-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1058231.A.FB3.html
推 gogen: 你太認真的,還浪費時間去看1F 180.217.114.150 台灣 07/15 23:44
→ harris30100: 沒事啦 民進黨這麼多委員講反質詢也沒聽你們靠邀過 繼續活在綠色泡泡裡2F 39.14.73.72 台灣 07/15 23:47
那時就對罵兩句,現在要罰耶。
對了,你覺得龍應台回那句按黃國昌定義的確是反質詢了。那麼,要罰10萬嗎?
推 chunzheng: 要看國昌的定義請去答辯書找 想必你也懶得找4F 49.158.134.33 台灣 07/15 23:47
我都回幾篇了?笑死。
罰你去看我的文章,我看你也懶得找,對吧。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49:32
→ gogen: 講講只是嘴砲
今天要入法處罰當然不同6F 180.217.114.150 台灣 07/15 23:48
推 pupu20317: 老費那個真的笑死XD 按照擴權法真的可以罰到飛天8F 49.216.130.208 台灣 07/15 23:48
對呀!然後龍應台那個也可以罰,你覺得大法官會買單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50:55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53:25
→ smik: 你會花時間看他影片跟你致敬,他的影片就是洗腦小藍教用的而已10F 122.146.93.96 台灣 07/15 23:54
推 tinmar: 不管定義如何
只因為官員回應有問題就要罰
根本違反比例原則12F 1.160.242.66 台灣 07/15 23:54
推 Ken7553: 整天活在抖音跟網路的中年男子、悲哀、但是小草愛15F 101.10.64.87 台灣 07/15 23:54
推 gogen: 小草真口年的17F 180.217.114.150 台灣 07/15 23:55
→ tinmar: 大法官用比例原則就能判違憲了18F 1.160.242.66 台灣 07/15 23:55
比例原則的確聲請方有寫。
推 defent: 你鍵盤大法官?19F 125.228.155.207 台灣 07/15 23:55
噓 t21: 低能智障林綠狗又要集體打手槍了20F 125.231.1.10 台灣 07/16 00:01
推 rogudan: 確實,立法委員水準參差不齊,質詢又多帶有政治性與作秀性質,要官員平白受辱已經不公平,立此法案,要讓官員因言語獲罪,實大開民主倒車21F 223.139.103.96 台灣 07/16 00:02
→ xra686: 低級的惡法 護航的真的有夠低能25F 27.52.37.166 台灣 07/16 00:09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6/2024 00:15:08
→ panmomo: 中國八掛板26F 36.230.50.132 台灣 07/16 00:21
噓 i92219: 政黑邏輯以前無法可罰=理所當然永遠不用修法開罰27F 223.139.25.190 台灣 07/16 00:37
那你也得把法寫好呀!
你罰:不出席,不交資料,隱匿資料,虛偽陳述,這些較明確的都尚還有爭議(自己去看
爭點)
你罰反質詢和其他藐視國會事項,又不寫清楚,不是欠k 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6/2024 00:45:58
推 Smoltzy: 推29F 125.224.221.204 台灣 07/16 01:00
推 Alberthou: 現在寫清楚了還是有人會跳針不清楚 有差嗎30F 118.233.149.202 台灣 07/16 01:12
→ rbull: 拿藍白反質詢的影片去問他有沒有就好了32F 223.137.33.175 台灣 07/16 01:16
噓 antistar: 自慰那麼多是分清楚法規跟執行的差異了沒?33F 123.194.138.160 台灣 07/16 01:37
推 tudnste: 哪來的寫清楚?法盲小草不要跳出來自介好嗎
讀理科的就不要以為會google就懂法,一群法盲整天喇叭嘴35F 36.230.171.211 台灣 07/16 01:52
→ gogen: 不是有字就是清楚39F 180.217.114.150 台灣 07/16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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