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zySept (九月瘋)標題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時間 Wed Jul 10 19:55:34 2024
幫大家節重點
主旨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重點節錄
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
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最後還是寫不得再抗告
高等法院的新聞稿出來了
https://tph.judicial.gov.tw/tw/cp-803-2498367-d7da2-051.html
13年度偵抗字第1358號新聞資料
前桃園市長貪污等案件
檢察官因被告鄭文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聲羈更一
字第15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於今(10)日宣示,簡要說明如下:
壹、主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原審裁定主文:鄭文燦以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
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貳、理由要旨
原裁定認被告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
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基於趨吉避凶及脫免刑責之人性,不乏知名政商人士面臨重
罪追訴下已有逃亡的前例,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卻又以被告卸任市長職務已逾
1年半,是否仍對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存有疑義,檢察官未釋明被告供述與何等公務人員
或被告之秘書、司機等輔助人員有出入及勾串之虞,以及主要證人即對向犯均已指訴綦詳
,除年近90歲之楊00交保之外,其餘均已羈押禁見,相關蒐證照片已呈現於卷內等,而
認被告無勾串之虞。惟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
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
,參諸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
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何況現今資訊流通發達
,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之資訊工具進行勾串,實非難事。原審以案發至今已
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
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叁、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郭豫珍、陪席法官黃翰義、劉兆菊。
肆、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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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91.211 (臺灣)
※ 作者: CrazySept 2024-07-10 19:55:34
※ 文章代碼(AID): #1cZdQxqj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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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
07-10 19:55 CrazySept
※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19:57:18
→ s81048112: 實質影響力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F 150.116.130.119 台灣 07/10 19:57
推 GYGY5566: Gggg gggggg2F 118.166.80.247 台灣 07/10 19:58
推 sassuck: 實質影響力真的狗屁www3F 118.167.179.236 台灣 07/10 19:58
推 peter080808: 不得再抗告是指不能真的高院判決進行抗告4F 42.70.116.60 台灣 07/10 19:58
我知道 我是針對陳東豪標得 虧他還是司法記者出身的
※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20:00:08
推 Supasizeit: 不得抗告是指檢察官?6F 203.204.195.174 台灣 07/10 19:59
推 cvnn: 不得再抗告 高院脫身了 地院再判一次 結束7F 218.172.46.89 台灣 07/10 19:59
不得再抗告 是指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這個裁定而言
→ s81048112: 那個不得抗告 好像每次都有出現8F 150.116.130.119 台灣 07/10 19:59
※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20:01:31
→ pv: 真是 爛戲 大家只想脫身9F 36.232.198.188 台灣 07/10 20:01
→ WeGoYuSheng: 對狗黨->大水庫理論無罪 對綠營->實質影響力定罪10F 123.194.160.134 台灣 07/10 20:01
→ skylion: 跟教育部之前有點像
一直拖不肯宣布訴願結果 不想負責任12F 101.9.117.146 台灣 07/10 20:01
推 YOLULIN1985: 所以七進七出胖子龍有機會了?14F 36.236.226.5 台灣 07/10 20:03
推 dearjohn: 實質影響力<<< Dpp專用詞是吧?15F 118.232.60.172 台灣 07/10 20:04
→ skylion: 想請問 這這些來來回回的期間 檢方可以直接起訴嗎?16F 101.9.117.146 台灣 07/10 20:04
→ omanorboyo: 前紀錄是五進五出 胖子龍可以挑戰一下18F 114.32.207.194 台灣 07/10 20:04
推 cake10414: 青鳥該包圍了!!
高院誰管的 太誇張了19F 101.10.97.152 台灣 07/10 20:06
推 sd2567: 檢方要起訴早起訴了21F 223.137.237.238 台灣 07/10 20:07
→ skylion: 所以羈押對事情釐清與否有關嗎?22F 101.9.117.146 台灣 07/10 20:09
→ CrazySept: 檢方在桃園政府還有人沒問
現在在外面還能串證23F 220.143.191.211 台灣 07/10 20:09
推 sd2567: 要怎麼沒問 這案子多久了25F 223.137.237.238 台灣 07/10 20:12
→ CrazySept: 桃園政府 政黨輪替後才開始給資料耶26F 220.143.191.211 台灣 07/10 20:13
推 skyexers: 這個實質影響力不是來判斷有人有沒罪
前面的是想笑死誰
通通跑到一篇集中洗wwwwwwww27F 114.47.30.191 台灣 07/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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