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6a (老成a~)
標題 Re: [新聞]「反質詢」先立法後說明引質疑
時間 Fri May 24 14:58:19 2024


主席認定本質上沒問題

現行法規就是官員跳針主席可以制止

但沒罰則所以才會出現一些廢物官員跳針不停

像是
「在那叫什麼」*3
「請去告我藐視國會」*8

以下情境

A官員對立委咆哮:再那叫什麼
主席:麻煩請停止反質詢行為
A官員繼續咆哮:在那叫什麼在那叫什麼

跳針被主席制止還違反繼續跳針應該是低能兒

不服可以提行政訴訟,不過低能兒理論上被法院駁回的可能性應該極高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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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201.185 (臺灣)
※ 作者: ll6a 2024-05-24 1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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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koni: https://i.imgur.com/IZn5App.jpeg1F 49.216.132.183 台灣 05/24 14:58
[圖]
yofa: 低能官員:「就是發大財啊」*n2F 171.96.136.181 泰國 05/24 15:00
MyDice: 你是臥底的嗎......3F 73.15.208.152 美國 05/24 15:00
gogobar 
gogobar: 賤種綠狗官不送去坐牢都不會怕的4F 220.133.218.212 台灣 05/24 15:03
jkl4141: 低能質詢不要怪別人,花雕雞泡麵要去哪買?5F 180.217.57.115 台灣 05/24 15:03
Iamidiots: 反質詢根本超智障,就像法官可以駁回6F 123.205.18.13 台灣 05/24 15:03
aass5566: 這就是為什麼58%台灣人民都希望通過這個法案7F 223.139.182.147 台灣 05/24 15:03
sd2567: 笑死了 這種邏輯9F 223.137.133.247 台灣 05/24 15:04
Iamidiots: 不適當的提問,難道律師問錯問題也要罰錢,又不是小學生XD10F 123.205.18.13 台灣 05/24 15:04
cute2611: 不是經法院審理改成立委投票你有罪 就有罪 光這點就是很有問題 不就跟中國一12F 223.137.234.153 台灣 05/24 15:05
z1976: 主席制止 跟 主席認定你有罪 這有一樣嗎15F 116.59.152.80 台灣 05/24 15:06
ll6a: 錯了涉及刑法有刑期是法院判定,至於行政罰鍰本來就不是法院啊,而是機關本身決定
智燦死忠真的完全不知道在修什麼被智燦黨騙的團團轉16F 118.231.201.185 台灣 05/24 15:07
cppwu: 憲法設計給立法院抗衡手法是預算凍結和刪減
更不要提某些國會議員的質詢本質就是垃圾20F 114.137.178.226 台灣 05/24 15:08
cute2611: 美國的藐視國會也是送法院有陪審團審理 沒看過議員幫人定罪 還自己執行處罰
定罪的過程還是用投票 真的有夠扯 不要說扯了10年前的我一定想像不到台灣會有這種東西23F 223.137.234.153 台灣 05/24 15:10
jachan: 立委質詢一樣要規範,否則就是只准州官放火。28F 27.240.186.94 台灣 05/24 15:14
chong17: 羅智強問那些智障問題,官員不能反質詢嗎30F 112.78.80.41 台灣 05/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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