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tiger (唉)
標題 Re: [討論] 韓國瑜院長打臉了黃國昌
時間 Tue Feb  6 08:15:08 2024


沒有

其實白粉昨天爽的很

說看到昨天柯建銘被打臉議事規則好爽

不過柯建銘是不知道副秘書長說的民眾黨可以對錯誤(廢票認定)有權可以書面抗議的規定
表示不解,問說那是哪一條規定

昨天也好奇,到底是哪條有寫到,廢票認定可以書面抗議?

大概搜尋一下議事規則有關覆議之類的大部分都要10幾名委員連署才能提

想說到底是哪條?

最後用書面搜尋下找到了最有可能的法源

立法院議事規格第 54 條
第一項
每次院會之議事錄,於下次院會時,由秘書長宣讀,每屆最後一次院會之議事錄,於散會前
宣讀。
第二項
前項議事錄,出席委員如認為有錯誤、遺漏時,應以書面提出,由主席逕行處理。

簡單的說你TMD認為會議記錄是錯的,請以書面提出...跟實質是不是廢票一點關係也沒有..
.就算TMD認為議事錄寫錯,立法院長應該是黃國昌,都可以提出書面抗議...

所以...白粉是在爽什麼XD

這個等於告訴你...有意見...寫陳述書阿,但不會處理一樣了...

除非說適用的不是這條啦,要不然真的很好笑


※ 引述《uini (那抹湛藍)》之銘言
: 前面都在討論老柯和陳昭姿
: threads河道上滑到這篇
: https://i.imgur.com/zhEXnVc.png
: https://www.threads.net/@midaged_man/post/C29ZS8SBid2
: 這篇展示了韓導用人真的不錯
: 韓導不懂議事規則,有周萬來啊!
: 1、2、3點解釋看下來,會覺得國蔥之前是不是當了個假立委?
: 怎麼基本規則都不懂?
: 是第2點,有意見要用「書面」提出...
: 這應該特別打擊國蔥的咆哮吧XDDDD
: 因為是韓導當院長,國蔥被駁回,也摸摸鼻子乖乖認了
: 不敢咆哮
: 這就是我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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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03.77 (臺灣)
※ 作者: patiger 2024-02-06 08:15:08
※ 文章代碼(AID): #1bmNeEix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7178510.A.B3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韓國瑜院長打臉了黃國昌
02-06 08:15 patiger
geordie: 阿北黨一直在提會議記錄這個關鍵詞啊1F 114.40.180.208 台灣 02/06 08:17
Scion: 廢票又不是會議紀錄可以決定的,紀錄就是紀錄而已,當時認定廢票就是這樣記下來
你就算書面提出這個紀錄有問題,人家回去調資料最後也一定還是把民眾黨打槍2F 73.136.163.177 美國 02/06 08:18
patiger: 一般開會應該是會議記錄照舊,後面附你的陳述意見在後面而已...只是會作為紀錄留下來,我是覺得更可恥而已...6F 42.77.103.77 台灣 02/06 08:20
geordie: 規則手冊大概沒研究完唄9F 114.40.180.208 台灣 02/06 08:22
uini: 應該是54條第2項,前面推文說周秘書長有跟TMD解釋過,但TMD一群人還是要來演10F 1.160.222.52 台灣 02/06 08:23
rwhung: 昨天有解釋了,就是會留下記錄而已12F 118.171.5.43 台灣 02/06 08:30
herboy: 周萬來有解釋,不過柯粉你懂的13F 42.73.20.39 台灣 02/0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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