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標題 Re: [新聞]北檢偵辦藍白合柯文哲:與民進黨合作時沒被時間 Tue Dec 5 14:09:43 2023
※ 引述《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之銘言:
: ※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銘言:
: : 2014民進黨直接就禮讓你了,
: : 可沒跟你簽什麼協議的,
: : 蔡英文當時還很卑微的說,
: : 請你參加民進黨的首長會議就好,
: : 你還是一副愛理不理的,
: : 後來也是就不去了。
: : 但今年不一樣,
: : 你們在馬辦搓湯圓的時候,
: : 你也經過民眾黨中央委員正式提名,
: : 侯侯也常過中常委正式提名,
: : 兩個都是經黨提名,
: : 具候選人資格的準候選人。
: : 公然宣佈要去馬辦搓湯圓,
: : 還簽了六點協議,
: : 第六點還說明選完利益怎麼分配。
: : 為了怕第六點的犯罪證據不夠充份,
: : 你還得意洋洋的在面對面專訪上,
: : 親口,注意,是親口自己說,
: : 你討的是法務部長啦、財政部長啦、NCC啦,
: : 直接自白你要求加入藍白合怎麼分贓的第六點。
: : 媒體還秀出有四個人親筆簽名的搓湯圓協議,
: : 自白人證物證都有,
: : 不辦你們辦誰?
: 雖然藍白合只是場鬧劇
: 不過這挺讓人好奇的 國外也有類似的法律嗎?
: 有的話聯合政府是怎麼撮出來的?應該不會沒錯都是選完才談判看要怎麼聯合吧?
看討論是說選後再來談才不算利益交換
還有 基本上同黨內開會討論應該是沒問題的
這讓我想到 之前eve online遊戲發生的事
某個聯盟突然自己解散化整為零並打算寄生另一個大聯盟 雖然最後是失敗了因為這舉動根本沒和大聯盟談過
那我就想 如果今天白的先暫時解散全部入藍然後再開始利益交換 約好選完馬上全部退出並恢復白籍 這樣是不是就能繞過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53.253 (臺灣)
※ 作者: fragmentwing 2023-12-05 14:09:43
※ 文章代碼(AID): #1bRhwhjE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1756587.A.B4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北檢偵辦藍白合柯文哲:與民進黨合作時沒被
12-05 14:09 fragmentwing
→ neverfly: 如果是在11/15,有提名權的兩黨都已經決定候選人,密室會談後簽白紙黑字決定分贓的條件,簽完白的解散加入藍的也不行啊1F 42.73.233.204 台灣 12/05 14:13
→ fragmentwing: 我的意思是 談之前先加入 當然日後退出是司馬昭之心的密約5F 42.77.53.253 台灣 12/05 14:15
→ banmi: 柯文哲指藍白合協議「恐違反期約賄選」7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16
→ tkucuh: 那要看藍的要不要接受,但是藍白合就是要8F 211.75.228.7 台灣 12/05 14:16
→ fragmentwing: 我現在是談一個假設狀況啦 和柯自己講自己違法無關9F 42.77.53.253 台灣 12/05 14:16
→ tkucuh: 國民黨跟民眾黨招牌。11F 211.75.228.7 台灣 12/05 14:17
→ neverfly: 談之前先解散,白的就不具總統候選人提名權了,藍的還跟你談屁?12F 42.73.233.204 台灣 12/05 14:17
→ fragmentwing: 所以這部份還是要靠密約來達成 但是之後藍藍(白)談是不是就能公開談了?
就像我前面那篇有人講小黨之間會偷偷談但不會明講14F 42.77.53.253 台灣 12/05 14:18
→ banmi: 你說的狀況,跟2008的國親合類似嗎?19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19
查了一下 當時要不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也會有違法疑慮 應該和這次只差在沒那麼具體 難怪國民黨沒人覺得這樣公開談有問題
→ fragmentwing: 這邊偷談就對照到密約的部分20F 42.77.53.253 台灣 12/05 14:19
→ neverfly: 你把問題複雜化了,跟什麼解散加入的無關,兩個具候選人資格的在那邊喬利益要一方退讓就不行
當然你說私下完全沒證據的偷喬完後,某方悄悄不去登記,只要沒證據就行21F 42.73.233.204 台灣 12/05 14:21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53.253 臺灣), 12/05/2023 14:22:48
→ banmi: 當年的國親合,不分區都登記國民黨,當然沒違法啊!26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24
可是藍白合總統候選人應該也是只由藍或白其中之一去登記吧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53.253 臺灣), 12/05/2023 14:25:52
→ banmi: 區域比民調後產生,也沒牽涉到喬位子的問題。如2014,姚文智初選輸了,就讓柯文哲選,這哪有問題?除非民進黨跟柯文哲要求局處首長當交換才有問題啊!
藍白合有問題的是選前就大喇喇的說要怎麼分配職位啊!28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27
所以問題的核心還是在 根本不該公開透明要位子喔?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53.253 臺灣), 12/05/2023 14:29:50
→ neverfly: 你還是搞錯重點了,如果當初柯文哲參加國民黨初選,決定贏的來選,就沒問題。但當兩黨的最高機構都通過提名,兩個人就具同時候選人身份,還公然簽下利益怎麼分配的協議,要一方退讓就不行34F 42.73.233.204 台灣 12/05 14:30
所以我提的方案是化整為零入藍籍再來啊
→ banmi: 因為如果私下喬,雖然違法,但要有證據不容易吧?而且沒公開說有誰知道違法了?但公開說了,那還不辦嗎?39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32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53.253 臺灣), 12/05/2023 14:33:50
→ banmi: 如果私下喬檢方還偵辦,那國家機器真的還蠻厲害的。42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34
特偵組表示:
※ 編輯: fragmentwing (42.77.53.253 臺灣), 12/05/2023 14:35:30
→ banmi: 特偵組跟這有什麼關係?44F 223.138.68.30 台灣 12/05 14:37
→ s81048112: 這樣是沒啥問題啦 就看藍的接不接受
只是還要重新創黨45F 39.15.25.148 台灣 12/05 14:41
→ roleset: 自己解散自廢武功,K M T還需要理你嗎?不用做這種不切實際的假設吧47F 101.10.0.148 台灣 12/05 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