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tro (特務P)標題 [新聞]小英論文門案法官遭罵「混蛋」 北檢將傳時間 Sat Jul 15 00:01:4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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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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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論文門案法官遭罵「混蛋」 北檢將傳喚彭文正的律師
4.完整新聞內容︰
小英論文門案法官遭罵「混蛋」 北檢將傳喚彭文正的律師
11:592023/07/14
中時
陳志賢
張靜。(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提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英國倫敦大
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去年12月台北地院更一審判彭敗訴;但由於本案在去
年11月開庭時,彭文正的委任律師張靜因在法庭拍桌罵法官「混蛋」,遭告發妨害公務
。台北地檢署將於27日首度傳喚張靜說明。對此,張靜14日回應「歡迎檢察官起訴」
,他只有在法庭公開審理時,才能釐清「假博士、真混蛋」其中的奧妙。
張靜說,
北院告發他妨害公務很離譜,因當時法官已諭知退庭,已非執行職務時間,他看
著法官的背影說聲「混蛋」,難道說對法官背影「發聲」也犯罪?
台灣大學教授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纏訟3年,台北地
院去年12月23日更一審判決,駁回彭的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判彭敗訴。
北院認為,彭起訴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
就確認利益部分難認彭提起本件確認之訴,
具有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所以彭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不具備權利保護的
必要,不應准許。再者,彭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的主張,亦屬無據,無從為有利彭
的判決。
不過,本案發生一段插曲,台北地院去年11月30日開庭時,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當庭
拍桌痛罵法官「混蛋」、「沒看過這麼混蛋的法官」台北地院政風室調查後,認為張靜
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嫌,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並以張違反《律師法》部分
,另函請相關律師公會處理。
北檢在今年初受理收案後,歷經半年,定於7月27日首度開庭,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靜
說明。
張靜表示,歡迎檢察官起訴,因為檢察官偵查不公開,只有在法庭公開審理時,卷證攤
開來才能釐清「假博士、真混蛋」其中的奧妙。
張靜說,當時法官已諭知退庭,已非法官執行職務時間,他只是看著法官的背影說聲
「混蛋」而己,難道說對著法官背影「發聲」也犯罪?
5.附註、心得、想法︰
台北地方法院的告發理由是侮辱公務員。
那麼我不知道張律師強調是退庭後對著法官背影「發聲」有無意義?
法規有提到公務員下班後就無效嗎?
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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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5.153 (臺灣)
※ 作者: Pietro 2023-07-15 00:01:40
※ 文章代碼(AID): #1aiN5iY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9350508.A.8A6.html
推 dandes0227: 沒收工就罵髒話1F 1.163.85.199 台灣 07/15 00:03
推 CavendishJr: 彭文正是給多少....2F 27.242.186.88 台灣 07/15 00:04
→ brella …
推 brella: 這好像就有討論的空間,刑法可能不易構成3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05
→ brella: 但律師法恐怕要注意。
→ AGODFATHER: 還蠻勇的5F 61.230.130.123 台灣 07/15 00:06
推 cutbear123: 還好台灣沒有藐視法庭罪 在美國要關的6F 1.162.12.15 台灣 07/15 00:06
推 pontifical: 公務員下班也有無敵星星?我覺得不太合理12F 106.105.86.29 台灣 07/15 00:08
→ brella …
→ brella: 非執行職務期間就沒有侮辱公務員的適用14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09
→ brella: 回歸309
→ brella: 而且侮辱公務員不用公然,一對一也行XDD
→ CavendishJr: 法官也不是只有開庭才算執行公務吧17F 27.242.186.88 台灣 07/15 00:09
→ brella …
→ brella: 所以究竟法官執行職務的範圍有多廣,真想18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10
→ brella: 看起訴或不起訴書如何界定
→ Pietro: 原來如此,那麼張靜律師主張已經退庭是有意義的。
只是是否退庭後就已經不屬於執行公務情況,那還有得討論。20F 101.10.45.153 台灣 07/15 00:12
→ brella …
→ brella: 張靜畢竟當過檢察官,對刑法應該非常熟稔24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13
推 AGODFATHER: 不是阿 要是我是當事人 我的律師當場罵法官 我一定傻爆眼25F 61.230.130.123 台灣 07/15 00:13
→ brella …
→ brella: 確實,如果是獨任案件,當事人會很幹27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14
→ Pietro: 然而他還是會帶著彭文正連告四案檢察官民法的
總覺得有點醉翁之意不在酒。28F 101.10.45.153 台灣 07/15 00:14
※ 編輯: Pietro (101.10.45.153 臺灣), 07/15/2023 00:16:19
推 AGODFATHER: 那大概彭付錢給他 讓他去罵吧31F 61.230.130.123 台灣 07/15 00:16
→ brella …
推 brella: 他那種等級的,律師費恐怕要六位數32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16
→ Pietro: 他們也忙四年了。33F 101.10.45.153 台灣 07/15 00:16
→ giaour …
→ giaour: 假博士。都快下台了,好了啦!34F 112.104.14.41 台灣 07/15 00:17
推 tnw: 彭文正請的律師跟他一樣絕非尋常人XD35F 125.224.86.167 台灣 07/15 00:18
推 lescholar: 退庭之後還是法官的上班時間啊...這組當事人和律師都很奇葩 很多新聞 我覺得他們很多行為都是以做成新聞給同溫層看的為目的 像這個辱罵法官可能是為了可以聲請法官迴避 或是到時候判決不如己意就可帶風向到法官沒風度36F 114.25.10.218 台灣 07/15 00:21
→ Pietro: #1aEVZnQo 我不確定之前三次起訴檢察官民事是不是張建議的。 不過像這種案子我就不會認為他們起訴是為了贏了。42F 101.10.45.153 台灣 07/15 00:22
→ demolish: 難道又要翻車了?45F 111.248.116.42 台灣 07/15 00:23
→ Pietro: 畢竟判決書得提到的檢察官免於損害賠償原因,我不認為職業律師不懂。 當然,這是我的推測。46F 101.10.45.153 台灣 07/15 00:24
推 hitmd: 真的很無聊,浪費國家資源49F 106.107.199.113 台灣 07/15 00:24
→ brella …
→ brella: 蹭聲量,身價自然水漲船高50F 118.171.136.49 台灣 07/15 00:26
推 skyexers: 反正公然侮辱也罰不了多少
罵法官會成罪的機會比較高啦
法官通常會挺自己同事51F 61.228.85.128 台灣 07/15 00:29
→ ghghfftjack: 退庭還是上班時間阿 有什麼問題= =?又不是退了庭就下班54F 1.162.5.137 台灣 07/15 00:37
推 bruce2248: 藍白畜還沒下車56F 114.24.121.62 台灣 07/15 00:39
推 skyexers: 罵其他公務員可能不會成罪啊
但罵法官齁...
承審法官基本上也是北院的同事啦0.o57F 61.228.85.128 台灣 07/15 00:41
噓 a396216: 感覺菜英文的論文真的有鬼60F 114.46.45.139 台灣 07/15 00:56
推 kakuj: 國外罵法官有些直接進去了61F 101.12.41.108 台灣 07/15 01:05
→ beaverz: 萬一證明法官審判的過程真的是“混蛋”呢?
拭目以待吧62F 118.166.149.160 台灣 07/1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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