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130281 (胃哥)
標題 [討論] 到底該怎麼理解「和解」兩字  
時間 Fri Jun  9 21:21:30 2023


余政煌是原告,林智堅是被告,現在余撤告,林智堅附帶30萬做公益

任何人一看都會得出,林智堅認輸的結論吧?
可是我看一些人卻說

「也許再告下去,就會被發現自己才是真正的抄襲者」

「先感恩人家提供資料,事後恩將仇報,告人抄襲,世間還有天理嗎?哈哈!良心不安啦!


「余正煌的目的已經得逞  所以要撤告了」

「幹嘛撤告?不是很邱?讀書讀幾年一直無法畢業,如果不是遇到陳明通,余某應該還是留校生
?」

哇靠,這是怎麼做結論的?有問題的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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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6.63 (臺灣)
※ 作者: sea130281 2023-06-09 21:21:30
※ 文章代碼(AID): #1aWoTSti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316892.A.DEC.html
CrazySept: 可能搞不情楚,誰告誰的吧1F 220.143.199.185 台灣 06/09 21:23
dxzy: 對你有問題。腳踩到蟑螂屋了。2F 61.228.90.209 台灣 06/09 21:23
CrazySept: 被告合解就是接受原告提出的條件才認3F 220.143.199.185 台灣 06/09 21:23
WEINUO: 不是陳明通的話只能肄業吧..超過留校年限5F 123.204.12.228 台灣 06/09 21:24
jason486 
jason486: 不用跟死全家綠畜講邏輯6F 118.166.89.190 台灣 06/09 21:24
pencil: 余正煌會告就是因為林智堅沒有為了抄襲道歉阿  現在的聲明還是沒為了抄襲道歉  那他幹嘛要和解?7F 61.30.183.95 台灣 06/09 21:25
WEINUO: 原告提出的合解條件很微妙...都像擦邊球10F 123.204.12.228 台灣 06/09 21:25
no2muta: 跟死忠講邏輯?11F 42.72.85.11 台灣 06/09 21:27
taso5566: 就像酒駕撞死人,最後不是都和解嗎12F 223.136.67.239 台灣 06/09 21:27
thbygn98: 問師父,他懂藍綠和解13F 61.230.55.246 台灣 06/09 21:27
dxzy: 其實還加上林智堅道歉14F 61.228.90.209 台灣 06/09 21:28
yichen1234: 很多事本來就道歉就好15F 101.10.107.206 台灣 06/09 21:32
pencil: 造成社會紛擾道歉之前就有了16F 61.30.183.95 台灣 06/09 21:35
WEINUO: 兩人有單獨談40分鐘,或許有其它協議17F 123.204.12.228 台灣 06/09 21:39
onedayoneman: 塔綠畜低學歷正常發揮18F 42.72.5.56 台灣 06/0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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