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標題 [新聞] 桃園中年男酒駕撞路邊轎車身亡 賓士男涉時間 Tue May 16 08:20:14 2023
1.新聞網址︰
※ 網址超過兩行 請縮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165484
2.新聞來源︰
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桃園中年男酒駕撞路邊轎車身亡 賓士男涉違停將移送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桃園市中壢區昨傍晚發生一起酒駕自撞死亡車禍,57歲楊男騎乘摩托車行駛於民族路3段
往新屋方向,自內側車道偏往外側車道,隨後撞擊路邊的賓士轎車,經送醫後不治身亡,
初步經抽血換算呼氣酒測值約莫為0.13,而賓士吳姓車主疑涉違停,將會以過失致死罪移
送。
警方說明,有關酒駕罰則,刑法第185-3條第1項,「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
下罰金。」
警方指出,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機
駕駛人處1萬5千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12萬元罰鍰。警方呼籲,酒後駕車
害人害己,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心得:酒駕真的不好,每個酒駕的都說自己只有抿兩口而已
但酒駕就是酒駕,管你抿兩口還是抿十口,酒駕就是最危險的事了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37.147 (臺灣)
※ 作者: drea 2023-05-16 08:20:14
※ 文章代碼(AID): #1aOin0Jd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4196416.A.4E7.html
推 benothing: 不過入對黨,選上市長後就沒事了1F 223.136.120.91 台灣 05/16 08:21
噓 c28127450: 你為什麼要無視違停的人 都是他的錯好嗎 死者只有三秒的反應時間根本煞不住 死者是運氣背 你是不是護航違停仔3F 1.200.15.231 台灣 05/16 08:24
→ aa1052026 …
→ aa1052026: 換算呼氣酒測值0.13,法定酒駕標準濃度6F 59.102.152.12 台灣 05/16 08:44
→ aa1052026: 0.15,然後說他酒駕?
→ drea: 沒超過標準的酒駕,還是酒駕。8F 223.141.233.159 台灣 05/16 08:56
推 meredith001: 幹 市長能酒駕 市民不行9F 111.241.15.83 台灣 05/16 08:59
噓 aponla: 塔綠班又在洗記憶了 正常人是抿兩口會休息6小時 塔綠班為了挺自己的酒駕發言人只好亂抹別人酒駕10F 49.216.50.170 台灣 05/16 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