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s910443tw (CHUBBY)標題 [道歉] 道歉啟事時間 Sat Jan 28 22:57:21 2023
本帳號使用人黃OO(經當事人同意遮蔽個資),於110年11月24日於批踢踢實業坊政治黑特板,在帳號GV13所轉錄的文章『[轉錄] 政客嗆聲噴口水 人民學樣揮拳動刀』內對該社論文章撰寫人王威鈞先生進行人身攻擊,本人枉受高等教育洗禮,在有不同政治立場的情況下,恣意發表攻擊言論,造成王威鈞先生名譽受損,於今112年1月28日發表道歉啟事,向王威鈞先生致上最誠摯歉意,從今往後自當謹言慎行,並謹奉王先生訓示,行正當之行為。
以下為原文連結: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637711441.A.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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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9.29 (臺灣)
※ 作者: s910443tw 2023-01-28 22:57:21
※ 文章代碼(AID): #1ZrJVMie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4917846.A.B28.html
推 Behind4: 下次小心 我是說下次不要這樣了1F 01/28 22:58
→ FlynnZhang: 如果說自己信箱認證沒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發道歉啟示了2F 01/28 22:58
推 DolphinCP: 信箱認證太狠了,熱門第一頁都快找不到政黑惹3F 01/28 23:00
推 ozjucka: 下次記得小丑其實是自己,嘻嘻4F 01/28 23:00
→ yun0112: 好像一陣子都沒看到GV13了5F 01/28 23:00
推 luciffar: 一年前了 現在才開偵查庭啊 笑死
連原始的社論連結都消失了
調解委員(新北市)這些都是法律專家 下次注意一下
我去公所調解都靠他們的幫忙 免費的 辛苦了^^
今年還有一件恐嚇的案子需要他們幫忙調解 噗6F 01/28 23:03
→ yun0112: 不是啊,只是看到GV13想到他最近都不轉聯合社論了14F 01/28 23:14
→ nnkj: 不可以亂罵記者15F 01/28 23:14
推 Behind4: 應該不是吧 本名若出來 帳號也廢得差不多了16F 01/28 23:14
推 zeuswell: 是說我覺得你名子也白遮了...17F 01/28 23:15
→ dxzy: 寫得出這種文章的人腦子應該已經被墮胎墮掉了吧
真敢講耶哈哈哈哈哈哈19F 01/28 23:16
推 Behind4: 討論這種政治立場的東西 不要影響到現實的生活呀
不值得23F 01/28 23:17
→ dxzy: 我只談論是非
很可惜大多數人並不25F 01/28 23:18
→ lupolewis: 好幾趟法院影響上班也會影響生活情緒吧27F 01/28 23:18
→ Behind4: 內文是 王先生名譽受損 這種事只有本人能告吧?30F 01/28 23:18
推 luciffar: 這不是記者吧 是調解委員的社論31F 01/28 23:19
→ dxzy: 一看就知道是被記者告啦 還在談阿32F 01/28 23:19
→ dxzy: 為什麼不打到底我才好奇 要不要去查36F 01/28 23:19
→ luciffar: 調解委員投稿 他們平常都在幫忙做功德 調解法律糾紛37F 01/28 23:20
→ dxzy: 這種道歉可以殺雞儆猴嗎 好像也沒用喔38F 01/28 23:20
→ kuninaka: 你的推文真的罵人罵的太超過39F 01/28 23:20
推 polong1: 原來立委會導致民眾有樣學樣 王威鈞寫得真有趣41F 01/28 23:20
→ luciffar: 先不論內容寫得好不好 這種人是值得尊敬的42F 01/28 23:20
推 lupolewis: 只有被告過的才有用吧 其它人可能就是看看@@44F 01/28 23:21
→ Behind4: GV13轉王威均的文到ptt, 然後本文作者S先生有攻擊到王先生,王先生提告 這樣吧?(希望我沒解讀錯誤)46F 01/28 23:21
推 benqlove: 哭啊,政黑板的言論自由要被中華民國法院給消滅了50F 01/28 23:21
→ dxzy: 阿你沒有被告過喔51F 01/28 23:21
→ dxzy: 這單純人身攻擊阿 哪來的公評53F 01/28 23:22
→ TheoEpstein: 罵記者是妓者的哪個被告了XD 待會告下去法院認證喔這篇不是社論啊,看就知道是讀者投書了58F 01/28 23:22
→ kterry01: 推文涉及辱罵一樣可以告把?照原文推文內容是微妙但結果60F 01/28 23:23
→ kuninaka: 罵人腦子被墮胎墮掉應該不是公評61F 01/28 23:23
→ Behind4: 欸~~吵歸吵 吵到影響真實生活64F 01/28 23:23
→ dxzy: 講那些話早就傷到別人了66F 01/28 23:23
推 benothing: 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這種違和感,文章本身跟筆者的行68F 01/28 23:24
→ benothing: 為形成強烈衝突的對比,我實在不知道484蔡政府造成人民這種偏狹的雅量。70F 01/28 23:24
→ dxzy: 不是 幾十年前網路就這樣了72F 01/28 23:24
推 luciffar: 拚看看啊 說不定不起訴 不過你發個文他就不告了 你也沒啥損失就是了73F 01/28 23:24
→ kterry01: 有人不想跑法院在那搞就道歉了事嘍,還是那句話,嘴也嘴的有技巧點76F 01/28 23:25
→ TheoEpstein: 不過這ID比較妙,1126之後完全沒發過人。
沒發過文78F 01/28 23:25
→ benothing: 這是蠻雞巴的事情,因為原告只賺不賠,但是被告只賠不賺80F 01/28 23:25
→ luciffar: 是我也寧可發個道歉文 也沒什麼83F 01/28 23:25
→ kterry01: 這也扯到蔡政府www 蠻好笑的84F 01/28 23:25
→ dxzy: 不要當廁翼 不要當網軍 不要汙辱人 除了出門可能會遇到酒駕86F 01/28 23:26
推 skyexers: 奇怪了 我被告的時候 小粉綠都不會說政黑的言論自由被中華民國法院給消滅了0.o87F 01/28 23:26
→ Behind4: 還好王先生 有同意你 遮掩本名 (攤手89F 01/28 23:26
→ benothing: 這文章寫出來不覺得尷尬,那麼尷尬的就是讀者阿91F 01/28 23:26
→ luciffar: 這篇大概一百個字吧 如果賠了十萬 一個字就價值千金了呢92F 01/28 23:26
推 lupolewis: 就以綠畜跟塔綠斑為例好了,高虹安之前就唱過塔綠
斑之歌,還被法
院認證為政治的高級用語,這種是不會被告的93F 01/28 23:27
→ RoroyaZoro: 不過要留存對話紀錄啊 畢竟有的人說道歉就沒事 後來98F 01/28 23:27
→ sonatafm2: 看會乖多久 這種輕輕放下的反而一下就會故態復萌了230F 01/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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