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標題 [道歉] 道歉啟事
時間 Sat Jan 28 22:57:21 2023



本帳號使用人黃OO(經當事人同意遮蔽個資),於110年11月24日於批踢踢實業坊政治黑特板,在帳號GV13所轉錄的文章『[轉錄] 政客嗆聲噴口水 人民學樣揮拳動刀』內對該社論文章撰寫人王威鈞先生進行人身攻擊,本人枉受高等教育洗禮,在有不同政治立場的情況下,恣意發表攻擊言論,造成王威鈞先生名譽受損,於今112年1月28日發表道歉啟事,向王威鈞先生致上最誠摯歉意,從今往後自當謹言慎行,並謹奉王先生訓示,行正當之行為。

以下為原文連結: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637711441.A.138
[轉錄] 政客嗆聲噴口水 人民學樣揮拳動刀 - 看板HatePolitics - PTT網頁版 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2021-11-23 00:44 聯合報 / 王威鈞/調解委員(新北市).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又見超商店員因為提醒顧客戴口罩而遇害,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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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99.29 (臺灣)
※ 作者: s910443tw 2023-01-28 22:57:21
※ 文章代碼(AID): #1ZrJVMie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4917846.A.B28.html
Behind4: 下次小心 我是說下次不要這樣了1F 01/28 22:58
FlynnZhang: 如果說自己信箱認證沒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發道歉啟示了2F 01/28 22:58
DolphinCP: 信箱認證太狠了,熱門第一頁都快找不到政黑惹3F 01/28 23:00
ozjucka: 下次記得小丑其實是自己,嘻嘻4F 01/28 23:00
yun0112: 好像一陣子都沒看到GV13了5F 01/28 23:00
luciffar: 一年前了 現在才開偵查庭啊 笑死
連原始的社論連結都消失了
調解委員(新北市)這些都是法律專家 下次注意一下
我去公所調解都靠他們的幫忙 免費的 辛苦了^^
今年還有一件恐嚇的案子需要他們幫忙調解 噗6F 01/28 23:03
zeuswell: 我等等幫你M起來11F 01/28 23:07
kterry01: 太年輕了...12F 01/28 23:10
zeuswell: 告他的不是GV13吧13F 01/28 23:13
yun0112: 不是啊,只是看到GV13想到他最近都不轉聯合社論了14F 01/28 23:14
nnkj: 不可以亂罵記者15F 01/28 23:14
Behind4: 應該不是吧 本名若出來 帳號也廢得差不多了16F 01/28 23:14
zeuswell: 是說我覺得你名子也白遮了...17F 01/28 23:15
curlymonkey: 被記者告xd18F 01/28 23:15
dxzy: 寫得出這種文章的人腦子應該已經被墮胎墮掉了吧
真敢講耶哈哈哈哈哈哈19F 01/28 23:16
curlymonkey: 印象中八卦也蠻多推文嗆記者的21F 01/28 23:17
lupolewis: 所以是被社論記者告喔!@@22F 01/28 23:17
Behind4: 討論這種政治立場的東西 不要影響到現實的生活呀
不值得23F 01/28 23:17
dxzy: 我只談論是非
很可惜大多數人並不25F 01/28 23:18
lupolewis: 好幾趟法院影響上班也會影響生活情緒吧27F 01/28 23:18
zeuswell: 調解委員(新北市)28F 01/28 23:18
kuninaka: 你是GV13哦29F 01/28 23:18
Behind4: 內文是 王先生名譽受損 這種事只有本人能告吧?30F 01/28 23:18
luciffar: 這不是記者吧 是調解委員的社論31F 01/28 23:19
dxzy: 一看就知道是被記者告啦 還在談阿32F 01/28 23:19
TheoEpstein: 2021...???33F 01/28 23:19
zeuswell: 告他的就寫那篇文的34F 01/28 23:19
kuninaka: 喔喔 看錯35F 01/28 23:19
dxzy: 為什麼不打到底我才好奇 要不要去查36F 01/28 23:19
luciffar: 調解委員投稿 他們平常都在幫忙做功德 調解法律糾紛37F 01/28 23:20
dxzy: 這種道歉可以殺雞儆猴嗎 好像也沒用喔38F 01/28 23:20
kuninaka: 你的推文真的罵人罵的太超過39F 01/28 23:20
TheoEpstein: 看到他罵的內容了,是有點微妙。40F 01/28 23:20
polong1: 原來立委會導致民眾有樣學樣 王威鈞寫得真有趣41F 01/28 23:20
luciffar: 先不論內容寫得好不好 這種人是值得尊敬的42F 01/28 23:20
TheoEpstein: 不是記者,那篇是讀者投書43F 01/28 23:21
lupolewis: 只有被告過的才有用吧 其它人可能就是看看@@44F 01/28 23:21
mysterydream: 王先生文章寫得蠻好的啊 在那叫什麼大家都朗朗上口45F 01/28 23:21
Behind4: GV13轉王威均的文到ptt, 然後本文作者S先生有攻擊到王先生,王先生提告 這樣吧?(希望我沒解讀錯誤)46F 01/28 23:21
TheoEpstein: 不過我沒想到在PTT推文罵的言論會被抓出來告?48F 01/28 23:21
[圖]
benqlove: 哭啊,政黑板的言論自由要被中華民國法院給消滅了50F 01/28 23:21
dxzy: 阿你沒有被告過喔51F 01/28 23:21
TheoEpstein: 如果是記者大概告不起來,記者更能受社會公評52F 01/28 23:22
dxzy: 這單純人身攻擊阿 哪來的公評53F 01/28 23:22
TheoEpstein: 但這篇是讀者投書,他又直接罵寫文章的人54F 01/28 23:22
kuninaka: 你是哪間大學畢業的55F 01/28 23:22
johnny9667: 這樣也可以告?56F 01/28 23:22
lupolewis: 沒有欸 歡迎我有不對的 請提告57F 01/28 23:22
TheoEpstein: 罵記者是妓者的哪個被告了XD 待會告下去法院認證喔這篇不是社論啊,看就知道是讀者投書了58F 01/28 23:22
kterry01: 推文涉及辱罵一樣可以告把?照原文推文內容是微妙但結果60F 01/28 23:23
kuninaka: 罵人腦子被墮胎墮掉應該不是公評61F 01/28 23:23
curlymonkey: 原來不是記者是投稿平民xd62F 01/28 23:23
kterry01: 來看告沒問題63F 01/28 23:23
Behind4: 欸~~吵歸吵 吵到影響真實生活64F 01/28 23:23
TheoEpstein: 我十幾年前也投過幾次65F 01/28 23:23
dxzy: 講那些話早就傷到別人了66F 01/28 23:23
TheoEpstein: 告沒問題但法院怎麼判不一定。67F 01/28 23:23
benothing: 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這種違和感,文章本身跟筆者的行68F 01/28 23:24
kuninaka: 光想像就很噁心69F 01/28 23:24
benothing: 為形成強烈衝突的對比,我實在不知道484蔡政府造成人民這種偏狹的雅量。70F 01/28 23:24
dxzy: 不是 幾十年前網路就這樣了72F 01/28 23:24
luciffar: 拚看看啊 說不定不起訴 不過你發個文他就不告了 你也沒啥損失就是了73F 01/28 23:24
lupolewis: 如果沒有針對特定人是很難告成功的75F 01/28 23:25
kterry01: 有人不想跑法院在那搞就道歉了事嘍,還是那句話,嘴也嘴的有技巧點76F 01/28 23:25
TheoEpstein: 不過這ID比較妙,1126之後完全沒發過人。
沒發過文78F 01/28 23:25
benothing: 這是蠻雞巴的事情,因為原告只賺不賠,但是被告只賠不80F 01/28 23:25
mysterydream: 這要看法官會不會連結 不好說82F 01/28 23:25
luciffar: 是我也寧可發個道歉文 也沒什麼83F 01/28 23:25
kterry01: 這也扯到蔡政府www 蠻好笑的84F 01/28 23:25
RoroyaZoro: 大概沒錢沒時間跑法院只好上來貼個文吧85F 01/28 23:25
dxzy: 不要當廁翼 不要當網軍 不要汙辱人 除了出門可能會遇到酒駕86F 01/28 23:26
skyexers: 奇怪了 我被告的時候 小粉綠都不會說政黑的言論自由被中華民國法院給消滅了0.o87F 01/28 23:26
Behind4: 還好王先生 有同意你 遮掩本名 (攤手89F 01/28 23:26
TheoEpstein: 另一點是讀者投書直接連結本人90F 01/28 23:26
benothing: 這文章寫出來不覺得尷尬,那麼尷尬的就是讀者阿91F 01/28 23:26
luciffar: 這篇大概一百個字吧 如果賠了十萬 一個字就價值千金了呢92F 01/28 23:26
lupolewis: 就以綠畜跟塔綠斑為例好了,高虹安之前就唱過塔綠
斑之歌,還被法
院認證為政治的高級用語,這種是不會被告的93F 01/28 23:27
TheoEpstein: 不會十萬啦
塔綠班會被告喔,只是不一定起訴96F 01/28 23:27
RoroyaZoro: 不過要留存對話紀錄啊  畢竟有的人說道歉就沒事  後來98F 01/28 23:27
luciffar: 賺爛了賺爛了99F 01/28 23:27
TheoEpstein: 讀者投書啦是要講幾次
社論你最好找得到作者名字225F 01/29 10:54
WeiKitten: 嘴歸嘴 也該有個底線227F 01/29 12:05
ryan0714123 
ryan0714123: 確實是很爛的文章,以後罵要有技巧,針對事情評論,228F 01/29 15:03
ryan0714123: 懂嗎?
sonatafm2: 看會乖多久 這種輕輕放下的反而一下就會故態復萌了230F 01/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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