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urbomons (Τ/taʊ/)標題 [新聞] 柯文哲聲請可罷免投票 北巿選會:沒法時間 Thu Jul 24 18:07:07 2025
柯文哲聲請可罷免投票 北巿選會:沒法源應駁回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在押的前北市長柯文哲聲請26日行使罷免投票,法院今
開庭,律師蕭奕弘說,沒規定須親自投票,提出像法國通訊投票等3種方式。北巿選委會
則說,沒立法形成前,建請駁回聲請。
民眾黨立法委員陳昭姿旁聽後受訪表示,法官有讓雙方充分發言,她認為下午會有結果。
立法院民眾黨準備要推出「境內移轉投票」,而事實上柯文哲本件聲請案提及投票方式,
並不涉及立法;柯文哲不希望勞師動眾下,但讓他去行使投票權,例如律師蕭奕弘庭上提
出三項方式,包含監所設置投開票所、通訊投票以及戒護外出投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郭淑珍庭上詢問,本件聲請案的請求權基礎;蕭奕弘回答,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89條規定,罷免案之投票人、投票人名冊及投票、開票,準用本法有關選舉
人、選舉人名冊及投票、開票之規定。以及同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
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郭淑珍表示,就這二項規定,可能僅止於台北巿選委會適格而已,因為以本案給付義務訴
訟,矯正署台北看守所並沒有法定職責,也沒義務配合,本件聲請案看守所是否可列為相
對人,即有疑義;蕭奕弘回答,看守所部分,再以書狀補充說明。
蕭奕弘庭上說,選罷法第17條第1項,沒有規定應「親自投票」,以法國、加拿大的通訊
投票為例,可行方式為看守所人員將選票交給柯文哲,柯文哲投票並彌封後,看守所人員
交付選務人員選票,接著赴投開票所當場開封投入票箱,應是最不勞師動眾。
蕭奕弘表示,監所人權部分,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委員會之前曾建議,應立即為所有公民在
選舉和投票中行使投票權提供有效的機會,但相關行政機關至今仍無作為;柯文哲因人身
自由受限,遭剝奪投票基本權,任何適當投票方式都願意,期盼法院裁准。
北巿選委會組長庭上表示,在法律上只要符合投票資格就一率發通知單,並沒有剝奪柯文
哲投票權,他有收到北市選舉委員會罷免案通知26日投票,他是個人因素遭羈押而無法投
票。
組長說,本件關鍵爭執在於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在還沒有立法形成定案之前,都無法
實行,而且聲請人未釋明於本案訴訟具勝訴的高度可能性,依利益衡量原則,本件並無假
處分的必要,請求駁回聲請。
台北看守所科長指出,柯文哲遭羈押禁見符合羈押法,他因有串供證之虞而遭羈押禁見,
請法院考量通訊投票等各項投票不可行原因,並且考量全體受刑人狀況,請求駁回聲請。
法官庭末諭知,本件候核辦。
全案緣於,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件遭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北院日前認定無法
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在,裁定8月2日起延長羈押
2個月;柯文哲假處分聲明主張,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於本案行
政訴訟確定前,應准予柯文哲以適當方法完成第11屆立法委員 (台北市第6選舉區)羅智
強罷免案區域之投票。(編輯:方沛清)1140724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7240114.aspx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39.95 (臺灣)
※ 作者: turbomons 2025-07-24 18:07:07
※ 文章代碼(AID): #1eWWNEJ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351630.A.4F9.html
推 AlianF: 爽1F 27.53.240.248 台灣 07/24 18:07
噓 tws80531: 垃圾綠共又用奧步搞柯2F 114.45.81.191 台灣 07/24 18:08
推 jarry1007: 投票也能串供?3F 49.214.2.60 台灣 07/24 18:08
推 bwnzer: 党要你死,你不能活4F 1.172.46.43 台灣 07/24 18:08
噓 polarfox: 笑死憲法不是法源喔?5F 114.136.253.194 台灣 07/24 18:08
噓 i90206: 太噁心了吧 這政府6F 114.137.105.124 台灣 07/24 18:08
→ class21535: 憑什麼不能7F 59.127.108.65 台灣 07/24 18:08
噓 share8426: 這時候就不違憲了嗎?8F 1.171.189.167 台灣 07/24 18:09
→ svool: 憲法:9F 1.168.62.102 台灣 07/24 18:09
→ repuslin: 有罪推定10F 101.10.245.14 台灣 07/24 18:09
推 takeda3234: 沒判刑確定 應該還有公民權吧?11F 111.240.93.181 台灣 07/24 18:09
推 Nickal: 個人因素? 呵呵13F 49.216.43.213 台灣 07/24 18:09
→ jma306: 權力被剝奪14F 114.26.64.113 台灣 07/24 18:10
噓 memories66: 憲法不是法源?15F 111.243.82.48 台灣 07/24 18:10
→ t95912: 不能通訊 就讓他出來投票阿 奇怪了16F 27.53.248.8 台灣 07/24 18:10
推 ts05593818: 幹你娘是被褫奪公權嗎17F 39.12.168.33 台灣 07/24 18:10
→ jma306: 民進黨執政 一堆垃圾18F 114.26.64.113 台灣 07/24 18:11
推 Oxyuranus: 憲法呢?19F 118.163.255.246 台灣 07/24 18:11
噓 Rron1976: 他不是受刑人20F 49.217.192.80 台灣 07/24 18:11
→ karkkunt: 法源 = 憲法 17 條21F 111.71.215.249 台灣 07/24 18:11
噓 VivianAnn: 「個人因素被羈押」22F 125.230.192.184 台灣 07/24 18:11
推 DRAGON0324: 法源不是應該要看「不能這樣做」的法源嗎?23F 223.137.49.164 台灣 07/24 18:11
噓 fallinlove15: 綠畜党這樣侵害人權 這筆帳以後一25F 36.225.34.132 台灣 07/24 18:11
→ akuser: 民進党違憲亂政 第一名26F 61.61.166.228 台灣 07/24 18:11
→ boss88893: 選委會 指導 法院 嗎?????27F 111.250.60.78 台灣 07/24 18:11
噓 KH8019: 憲法不就法源?28F 223.137.183.46 台灣 07/24 18:11
噓 kimfor: 憲法欸,靠腰喔30F 110.28.97.204 台灣 07/24 18:12
→ Lailungsheng: 什麼叫沒法源,沒證據羈押人快一年31F 27.51.96.90 台灣 07/24 18:12
推 devilfruit: 阿北會投票支持罷藍委嗎32F 101.12.151.21 台灣 07/24 18:13
→ repuslin: 找不到可以大便的法源,所以不能大便33F 101.10.245.14 台灣 07/24 18:13
噓 VivianAnn: 國家機器如此對付一個人,還好意思說是個人因素34F 125.230.192.184 台灣 07/24 18:13
噓 kimchvm03: 法律也沒有規定你能打砲。你憑什麼打36F 42.79.3.203 台灣 07/24 18:13
→ jma306: 國家機器歪哥 就是獨裁的徵兆
變成黨的私器 就壞掉了37F 114.26.64.113 台灣 07/24 18:13
→ DeStory: 以後誰政見是清算綠共,我一定投他39F 111.83.196.2 台灣 07/24 18:14
→ Jeff911: 沒法源 那就出去投啊 幹你娘中選狗40F 36.234.232.242 台灣 07/24 18:14
推 tyantmf: 以後沒可以把綠的羈押超過一年 我全家投41F 60.248.245.178 台灣 07/24 18:15
推 skullno2: 進了大牢就是被玩到死 活該愛買房嘛42F 114.34.58.9 台灣 07/24 18:15
→ s81048112: 台北市選委會又變綠的了43F 27.242.39.125 台灣 07/24 18:16
推 DORAQMON: 褫奪公權了嗎44F 101.12.162.119 台灣 07/24 18:16
→ d12345631: 可悲國家司法45F 61.227.36.48 台灣 07/24 18:17
推 james725: 畜牲党 對抗綠色恐怖726幫阿伯投票不同意46F 27.52.37.240 台灣 07/24 18:17
噓 ion302: 民進党最支持人權!48F 223.138.88.22 台灣 07/24 18:19
→ rabbit83035: 是你自己不能來 你有權投票49F 61.31.170.39 台灣 07/24 18:19
推 vvrr: ?法律沒說不可以的,就是可以吧?50F 60.250.31.103 台灣 07/24 18:19
噓 sthelse: 是翻到北韓律法逆?51F 223.139.59.191 台灣 07/24 18:20
→ tot9221: 沒被褫奪公權,阻止投票才是沒法源啊52F 1.163.192.180 台灣 07/24 18:21
推 nbalook: 哪一條法律說被聖上雞鴨就褫奪公權?53F 114.41.3.84 台灣 07/24 18:23
噓 simultaneous: 笑死人 党不給投票剝奪人權54F 42.77.41.153 台灣 07/24 18:23
→ buyala: 憲法不算法源?55F 49.215.25.228 台灣 07/24 18:24
推 Fakhrou: 憲法笑死人 直接推翻憲法保障56F 101.12.128.40 台灣 07/24 18:24
→ repuslin: 還沒判 就是受刑人了, 全體受刑人57F 101.10.245.14 台灣 07/24 18:25
→ hugowind: 哈哈哈 笑死58F 42.72.61.234 台灣 07/24 18:26
推 greentea936: 民進党口中的民主自由真的是笑話59F 49.159.178.6 台灣 07/24 18:27
→ brian751204: 法源訂的不是都"不能做"的事?何時合法的項目也要找法源了?60F 101.10.1.101 台灣 07/24 18:31
噓 edieric: 蘇察哈爾燦表示:62F 223.137.151.79 台灣 07/24 18:32
→ brian751204: 憲法都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權了63F 101.10.1.101 台灣 07/24 18:32
→ e2699096: 這題民進黨就連裝都不裝 看守所也設個投票所幾個人力就能解決的事情64F 111.71.212.134 台灣 07/24 18:32
推 a76126: 憲法第17條表示?66F 219.91.49.78 台灣 07/24 18:34
推 takeda3234: 不給投其實就....選委會覺得麻煩67F 111.240.93.181 台灣 07/24 18:38
推 loking: 其實違憲好像也不會怎樣68F 223.136.99.59 台灣 07/24 18:38
→ ronald0000: 毀憲亂政69F 61.221.36.239 台灣 07/24 18:41
噓 Tsucomi69: 憲法保障的人權裝瞎喔70F 59.127.200.210 台灣 07/24 18:44
推 treeeasy: 這個本來就不是組長科長層級可以決定的事,賴政府人權水準低落,當然不可能71F 118.169.94.2 台灣 07/24 18:45
→ treeeasy: 不用去怪基層啦,這是國家問題
人權大旗不要叫小官員跟小法官扛啦,立法委員就該去修法。74F 118.169.94.2 台灣 07/24 18:46
推 errorr: 選罷法高於憲法,懂了
選舉不是第一次選,這就是長期忽視欺壓收容人的投票權,才會搞到沒執行方案77F 111.71.117.192 台灣 07/24 18:48
推 BaGaJohn5566: 這時候就不違憲了 笑死80F 69.171.141.22 加拿大 07/24 19:00
推 Zarmy: 這時候就不違憲 北檢很怕喔81F 111.81.9.91 台灣 07/24 19:03
推 viorc: 柯的律師目的應該是之後要對無法投票聲請釋憲82F 42.77.184.20 台灣 07/24 19:06
噓 danny7931: 無罪推定假的嗎?法官檢察官這麼大?84F 1.173.80.126 台灣 07/24 19:07
噓 Kelvinchen: 北韓法學院的?85F 49.215.225.232 台灣 07/24 19:07
推 evaras: NCC收750也沒法源,蔡英文開放美豬也沒法源好嗎86F 42.76.128.193 台灣 07/24 19:34
噓 mshali: 個人因素88F 101.12.148.47 台灣 07/24 1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