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標題 Re: [問卦] 你發現歷史老師教的全部是錯的。怎麼辦?時間 Mon Jun 23 12:52:07 2025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像是什麼2758號決議文不涉台
來講講這個"聯合國2758決議案"。
這是1971年的決議,都快六十年前了,
想要正確解讀,必要回歸歷史的大背景:
20世紀的中期,國際怎麼看台灣跟中國的關係?
答案是
台灣乃中國的一部分。
因為這是當年預設的國際共識,
所以聯合國自然不會在決議中特別再談台灣的主權歸屬。
有證據嗎?
有~~~
而且證據還是美國阿爸親自提供呢,哈哈。
證據一.
美國CIA(中央情報局)從1960年代起每年編寫一本書,名叫 The World Factbook,
介紹世界各地的情況,比如某地 位處在哪裡?該地的人口組成跟語言?等等,
顯然,這是企圖讓美國政府高層能立即了解世界各地的基本知識。
該書最早是內部資料,不外傳,
但1975年起公開發表。
那麼,這本美國政府部門(CIA)編寫的國際情勢刊物,
在20世紀中期,怎麼看台灣呢?
下圖是我網路google到的截圖,提供者說是1970年代的版本,裡面有各國國旗列表
https://i.meee.com.tw/rt2yBGR.jpg
而下面這一張圖,則是我自己找到的1981年版本,來自介紹中國China的一節。
https://i.meee.com.tw/8btaedJ.jpg
大家應該都看得懂,不需要我再解釋了吧。
證據二.
如果想辯解,CIA只是美國政府單位之一,不能代表美國政府的最終看法,
那麼下面這張圖,則是美國民間介紹1980年代美國總統雷根的世界觀
https://i.meee.com.tw/hSGoYBP.jpg
注意右下角台灣被定義為中國(的一部分)。
雖然不是雷根總統親自公認,但至少能證明美國民間的想法就是那樣:
台灣是(我們美國人眼中的)中國。
結論:
得證聯合國那個決議,在那個時間點,當然不會特別去討論台灣屬於或不屬於中國,
因為當時(1971年)的常識是台灣屬於中國,
只是搞不清楚中國要算ROC,還是PRC。
在我看來呢,拿1971年的聯合國決議當成理由來說三道四,
這是無視於當時國際社會共識的鑽條文漏洞的行為,
差不多等於
一個大鬍子男人進入女廁,
女廁內的女人們紛紛質疑
:你沒看到廁所外面寫 < 女 > 字嗎?
然後這個男人嗆
:是有寫 < 女 > 字啦,但我沒看到註明 < 女 > 字是生理女限定啊,
:我就心理女嘛!!!心理女也是女!!!
在我看來,
無視1971年聯合國決議時的歷史背景,就抓著裡面沒清楚定義台灣主權來說事,
這跟一個男人辯解他也有進入女廁的權力,都一樣是在利用說文解字在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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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9.210 (臺灣)
※ 作者: moslaa 2025-06-23 12:52:07
※ 文章代碼(AID): #1eMDrwt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654330.A.DC2.html
推 kauosong: 沒用了。總統都帶頭指鹿為馬了
你的舉例不就是趙高「指鹿為馬」嗎?1F 42.70.212.151 台灣 06/23 12:57
→ cdmlin: 反串嗎? 把書當聖旨卻把國會決議當屁?3F 123.240.181.89 台灣 06/23 12:59
不知道你指的是哪個國會決議,
如果是美國這幾年的國會決議,你要提,我隨便你,
我只是在解釋,1970年代,也就是所謂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年代,
國際社會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就是為什麼當時內容不會特別去討論台灣主權歸屬。
而現在美國反悔了,要鑽歷史條文的漏洞,這是美國的權力,我接受,
但這無法改變當年的共識,舉證如上,不重複。
說更清楚,要主張現在美國就是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
請自便,我不關心,
但要主張1971年時,美國也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
這恕我就不能同意了,
因為歷史資料(如本文正文提供)就不是那樣。
噓 async: 看來都自己補腦「常識」4F 42.78.23.55 台灣 06/23 13:03
啥,
我都提出CIA的書了,哪是我自己腦補啊。
→ cdmlin: 條文沒寫透過補腦沒用5F 123.240.181.89 台灣 06/23 13:05
對啊,
女廁的女字,也沒寫是生理女嘛~
哈哈哈哈哈
而且,反過來說,決議也沒說台灣不屬於中國啊~
不要以為只有你會玩重新說文解字的文字遊戲好不好~
反正,圖就明明白白長那樣,
我只負責提出歷史資料作為證據,
都提出來了,萬一有人還想強行辯解圖真正的意思不是圖畫出來的那樣,
我也只能隨便大家囉。
噓 async: 沒有明文規定的條文就會出現各種補腦解讀,找其他各種自己喜歡的圖片和文章,別人也可以解讀台灣先讓同盟國接管以後還給日本7F 42.78.23.55 台灣 06/23 13:16
好啊,
我退一步,
那就各自解讀啊,
既然是各自解讀,你噓我幹什麼呢?
你有沒有去噓主張聯合國決議證明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人呢?
不也是各自解讀?
再說一次:
那個決議固然沒有說台灣屬於中國,
但也沒說台灣不屬於中國啊~
其實嚴格說來是兩邊都成立的邏輯,根本不能當成某一邊的專屬證據。
→ async: 法律沒規定你的財產不是我的 所以你的財產是我的這邏輯可以成立?11F 42.78.23.55 台灣 06/23 13:28
你不知道國際習慣(恕我不稱為國際法)跟國內法的邏輯不同嗎?
我舉個簡單例子,
我相信任何國家的國內法都不允許殺人,殺人是犯罪,
但國際習慣可是承認有國家之間發動戰爭的權力,
發動戰爭,就是殺人,可見國際習慣並不認為殺人一定就是犯罪。
※ 編輯: moslaa (101.12.149.210 臺灣), 06/23/2025 13:32:53
→ xBox1Pro: 你的類比錯誤,邏輯零分
我說樓上
原po邏輯是當時的預設就是這樣。
而且李光耀幾十年前的錄影也是說我們是自由中國 對面是共產中國,實際上就是兩個互不承認彼此,但主權完全重疊,在爭代表權的中國13F 123.194.40.69 台灣 06/2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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